第378章 该不会自己又要被卖了吧(2 / 2)
就是这么一个眼神,却是让程文耀如遭雷击。
额头冷汗暴流,无力瘫坐在椅子上。
卧槽!
这眼神……也太吓人了吧。
玛德,刚才太心急了。
高台之上,金瑞达看到程文耀的窘状,忍不住心中一乐。
怎么样,虎比了吧。
没看到我这个主审法官都在台上安静的等待着,你这个律师着什么急?
想要三哥把你送进去,直接说啊。
说不定三哥心情好,会满足你这个要求。
法庭上,一个眼神,就能吓得对面律师噤若寒蝉。
除了我三哥,也是没谁了。
林河思索片刻,轻声道:“法官同志,对于高大春和桑红玲的关系,我刚才已经解释过了。”
“他们曾经是夫妻关系,一方手中有另一方的银行卡,这不足为奇。”
“我方刚才已经提供过,借款当日,桑红玲女士有不在江城的证明。”
“所以,仅凭一张银行卡,并不能证明桑红玲女士有过借款行为。”
“当然,原告方同样也可以认为这是一场有预谋的,骗贷行为。”
“如果这样,他们可以拿出过硬的证据,去公安机关报案,而不是仅凭着一个虚假的签名和一笔银行转账来要求我的当事人来承担这笔债务。”
呃!
这下,轮到金瑞达纠结了。
这场官司,原告主张230万的借款,是由桑红玲与其丈夫一同欠下的,且拿出了当时两人共同签下的借款协议,而且,资金的流向最终要到了桑红玲的银行卡中。
从这点上来看,银行主张让桑红玲还款,是没有一点毛病的。
而被告呢,提出借款合同上,自己的署名是丈夫高大春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的,而且,又拿出了证据,证明自己当时并不在江城,根本无法无法签署借款合同。
因此,银行主张让自己承担这230万的债务以及利息,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她说的好像也很有道理啊。
最重要的是,被告方的代理律师是张三,金瑞达实在没有勇气判定让被告偿还这笔债务。
咚!
纠结片刻,金瑞达再次敲了敲小锤子,道:“请问原告方,是否还有证据证明,或者是支持己方的观点?”
“法官大人,我方……”
然而,他的话还没说完,法庭的大门被人推开,走进来的是一位中年女性。
场内众人都是有些莫名其妙的看着这人,只有桑红玲一脸惊喜,小声的对林河道:“林律师,这是我找来的证人。”
“她是我的同事,当时学校派出的教师进修名单中,我们两个是一起的。”
“她可以证明,我在学习期间,全程都是待在万州的。”
林河闻言,有些责备的看了一眼桑红玲。
有证人你不早说啊,害我白白跟对方掰扯了半天。
刚刚,林河还考虑着,如果双方拿出的证据都不足以造成碾压性优势的话,今天这场庭审应该很难出结果的。
这样的话,就只能让桑红玲拿着借款合同的复印件,找一家权威的机构去鉴定笔迹了。
现在看来,倒是不用这么麻烦了。
<script>app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