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史蒂夫罗杰斯(1 / 2)
在战斗结束之后,杨修很快就找回格温,带着她在新墨西哥州好好地玩了几天,看了流星雨之后才返回纽约。
回去之后的格温便投入到了实验室的实习当中。
这么一来,独留下杨修一个人在家里无所事事。
这一日,在家里玩了好几天游戏,静极思动的杨修打算到外面闲逛一下。毕竟总是呆在家里那也不是个事。
杨修一个人走在人来人往的纽约街头,观察着路上行色匆匆的人们。
这些人有的是急着去上班的白领,也有的是放了暑假出来逛街的学生,更多的是随处可见的流浪汉。
虽然纽约号称是这个世界上最繁华的地方,但是在这里也是有着不在少数的流浪汉存在。
或者说像是纽约这样贫富差距极度明显的城市,没有流浪汉才是奇怪的事情。
不过这一切跟杨修都没有关系,这是那些政府高官应该考虑的事情,而杨修只是一个出来闲逛的学生党。
杨修走着走着不知觉就来到了一个人工湖边。
他朝着四周随意看了看,走了这么久也有点厌倦了,于是就想找张椅子坐下来歇会。
不料,杨修却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个在资料里应该已经去世了将近七十年的人。
杨修带着好奇的心理径直朝着他走了过去。
“嗨!介意我坐在这里吗?”
“当然不,孩子。”
回话的人是一个样貌帅气,身材健硕的金发男子,他身上带着一种特殊的气质,令人在不经意间就会对他产生好感。
“喔!老兄,有人跟你说过你很像一个名人吗?”杨修问道。
“你说的是谁?”金发男子有点疑惑。
“史蒂夫*罗杰斯,我们的美国队长。说真的,你刚刚说话的姿态跟他像极了,还有你的样子也是。”杨修说道。
“哈哈!的确,有很多人都这么说。不过可能让你失望了,我只是个有点迷茫的无业游民,可不是美国队长那样的大英雄。”金发男子咧开嘴,发出爽朗的笑声,眼神里却略带着一点迷茫。
“当然不会,对了,我叫杨修,你可以叫我杨,很高兴认识你。”杨修伸出自己的手,笑着说道。
金发男子握住杨修的手,嘴角上扬,露出他洁白的牙齿,很高兴地说道:“我叫史蒂夫*罗杰斯,你可以叫我史蒂夫,很高兴认识你!”
“哇哦!看来我今天运气不错,随便出门转了一圈就遇见了美国队长。”
其实杨修早在坐下的那一刻就认出了他是史蒂夫*罗杰斯,大名鼎鼎的美国队长。不过既然对方没有说,他也没必要点出来。
“或许我还得穿上那套星条制服,拿上那块盾牌?伙计,那有点太蠢了,我看着都觉得尴尬。”史蒂夫的回话很有意思,看得出来,他不是什么古板的人。
杨修笑着跟他说道:“你的名字让我压力很大,斯蒂夫,你要告诉我你就是那个美国队长,也许我会兴奋的晕过去。”
斯蒂夫大笑着,拍拍杨修的肩膀,说道:“伙计,为了防止你晕过去,你还是忘掉那个,穿着紧身衣卖债券的傻瓜吧!我只是斯蒂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