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良配(2 / 2)
陈汉平一番苦心相劝,紧接着又道:“我听闻那日宴会,李通判一共瞧上了四人,其中就有你在内,此事未必何可。”
“你若不好意思,我便亲自为你去亲梓州书院的郭山长作媒,为你下聘。”
说真的,姬长卿倒还真没有娶妻的打算,至少在这两年内,他都想专心培养自己的这一批学生。
至于娶妻,在心有牵挂的情况下,还娶她人为妻,这不仅对他是一种折磨,更对是人家女孩子的不公。
只不过自己原本的年龄也有二十八了,虽然外貌还像是刚满二十岁的少年,但他对外宣称的年纪也有二十二岁了。
古时候人口寿命都挺短的,为了扩大人口,所以人们的结婚年龄都很早,男子要在15岁时娶妻,女子要在13岁时便嫁人,而且从春秋战国一直延续到清朝,因为在那时这个年纪的人基本上算成年了,在没有战争的时期还好,出嫁或者娶妻,无论早晚都还是非常宽松的。可是如果是在战争时代的话,各国对结婚的年龄都是非常严格秩序的执行,能早结婚就早结婚。这样子的话人口就会快速增长。
此时人口代表着国家实力,也是重要的生产力。再大的国家,没有人的话也只是一座空城。
为此,古代各个朝代做了很多措施。首先先降低结婚的年龄,但各朝代略有不同,在大多数的朝代规定的结婚年龄都非常小,男子在2岁以下,女子在15岁以下。其次,官府建立媒人被称为官媒,如果到了法定年龄还不结婚的话,官媒就会出现,然后来催你结婚了。官媒会采取强制手段,来进行强制嫁娶,比父母的连环催婚咒还要麻烦。
在汉代时,汉惠帝曾颁布过一个法令,只要女子在15岁到3岁不嫁,就要交五倍人头税,也就是罚款6钱。这相当于当时平民百姓一年的口粮,到了南朝和北朝的时期,处罚就变得更加严厉了。如果15岁还没嫁人,那么父母也会被抓起来一起坐牢。
按照北宋的律法,男子超过二十不婚是要罚款的,且当地民政主官会派出官媒,强行婚配。
姬长卿就缴纳了两年的高额罚款,甚至被媒人烦死了,也好在此前他在受孝,没有让媒人来到跟前念叨,不过今年他已经快要被烦死了,甚至梓州府衙派了吏员前来警告,男子无疾不婚,是大罪,最高可判处五十大板,流放充军。
陈汉平看出了姬长卿的踌躇和犹豫,又劝慰道:“丹文,可是心中还放不下故人?”
姬长卿没有说话,在陈汉平这里却当他默认了:“丹文啊!不是为兄说你,如今你家血脉就深你一个,哪怕你不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传承你家的血脉啊!我知贤弟素来重情重义,可阴阳两隔,天人永别,你应该将自己的日子过得好,才不会辜负先人的在天之灵啊……
再者贤弟也不必担心,此前我早就托人打听清楚了,这李通判之女,实为良配,不仅温婉娴淑,长得俏丽多姿,而且写得一手好字,在咱们梓州素有女柳颜之称,与贤弟而言,实乃不可多得良配……”
姬长卿听陈汉平说了许多,最终还是被陈汉平说服了,只能点头道:“劳子敬兄费心了,我也该放下过去,成家立室了,不过我想见见这位李小姐,有些事情,我想与她提前说清楚,还有就是也让她了解了解我,我身份低微,又无功名,只怕娶了她,只耽误害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