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争锋!(2 / 2)
林晨走了两步,思索了片刻,当然不是念不出来,而是,实在太多了……
看了眼远处一间敞着门的院子,嘴角一翘,指着那门一首古诗缓缓而出,“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念完冲着台下的香芸眨了眨眼,比了个“陶花”的嘴型。
香芸脸上一红,忙低下了头不敢看他。
此诗一出,洪笑瞪大了双眼看着眼前这个粗布麻衣的青年一脸的不可思议。
台下却是嘈杂了起来,懂诗的尽皆默然,不懂的,则不断地问着身边的人。
“周小子,这诗怎么样啊,你怎的不说话了?”一个隔壁摊位过来看热闹的大汉拉住一个熟人问道。
刚才那首这周小子侃侃而谈赞不绝口,这首却是沉默不语,想必不可同日而语吧,大汉默默地想到。
那个姓周的书生回味了许久,默念了几遍,方才开口叹道,“写人,写花,写情,这诗浑然天成,犹如一股清泉,清澈醇美。人面桃花……令人回味啊。”
“哦原来是写得好,那比刚才那个怎么样?”大汉问道,他就想知道结果。
周姓书生摇了摇头,“不可同日而语。”
大汉得意的挑了挑眉,果然。
林晨收回目光,转头看向旁边的鸳儿姑娘问道:“这位叫鸳儿姑娘是吧,如何?”
鸳儿此时满眼的星星,脸色涨的通红,略一欠身,“谢公子,公子大才。”
林晨翻了个白眼,谁说是给你作的了。
“小洪,如何?”林晨轻笑着反问洪笑。
洪笑咬着牙,身躯微颤,尤其是看到鸳儿的表情,他心中更恨,他一向视鸳儿如自己的禁脔,可看她此时的表情……
思索片刻,洪笑冷笑一声沉声挑刺道,“呵,劳福卿,诗是好诗,却似乎叙情更甚写花?我们比的可是写花。”
林晨摇了摇头,这人脸都不要了,明明只是说以桃花为题。
当然自己是不在乎的,“桃花春色暖先开,明媚谁人不看来。可惜狂风吹落后,殷红片片点莓苔。”
“千叶桃花胜百花,孤荣春软驻年华。只恐东风能作恶,乱红如雨坠窗纱。”
“小洪,够了吗,你还想听多少?”林晨撇了撇嘴冷声道。
洪笑冷着脸,心中却是惊诧万分,这还是人吗,只这几息,便作了三首堪称鬼斧神工的诗。
台下众人在不懂,此时也知道这男子必然是个才华横溢的才子了,不说好坏,几息间便能作诗三首,绝非常人能为。
看着默然不语的洪笑,林晨冷笑一声便不再多说什么。
旁边的鸳儿姑娘却是媚眼迷离的看着林晨,毕竟如此满腹风华的男子,让她怎么能不喜欢呢。
卢仁站在一旁却是心中大定,这粗人念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自己都听不太懂,显然都不是什么好句,鸳儿姑娘也不直接评价,想必是为了给他留几分面子,鸳儿真是太善良了,既然如此,自己便把做的绝句念出来,好叫鸳儿姑娘刮目相看。
“咳咳。”
林晨抬眼看向假装咳嗽卢仁,恍然大悟的拍了拍脑袋道,“哦对对对,差点忘了卢公子,你瞧我这脑袋,卢公子,请吧。”
“呵,两个才疏学浅之辈,认真听好了。”卢仁自得的说道。
众人一听,皆是满心惊异,方才那位公子三首已是登峰造极,这卢仁还能作出什么千古之作不成?
想着,一个个皆凝神屏息等着他的诗作。
卢仁一个仰头,也学着洪笑那样,只是用力太猛差点扭了脖子,忙又低了两分,调好了角度,才吁了口气开口念道,“桃花很好看,颜色不是蓝。昨天的夜宵,吃的桃花糕。”念完还晃了晃脑袋回味了一番。
待他一睁眼才发现,无论台上台下,都是一片寂静,大家都张大了嘴巴一脸惊讶。
呵,震惊吧,沉浸在本公子的诗作中吧!
“卢公子高才,你劳福卿我,真的佩服你的勇气。”林晨往前走了几步,拍了拍他的肩安慰道。
众人这才回过神来,台下顿时响起一片哄笑,周围紧张的气氛一下子变的欢快了起来。
就连一向将表面功夫做到最好的鸳儿姑娘也不禁捂着嘴笑出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