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孤注一掷(1 / 2)
任由李知焉胡乱思量,那金山携着夜间最绚烂的色彩,向他压来。
他想过闪避,但闪避不了,若非莫如是那样的身法,这样庞大的金山,一时间根本不行,他有想过遁入地下,但地下根本遁入不了,他能感应到,地下也如空中一样,有一物,从地底而来。
无奈,李知焉扎起马步,双手作擎天之势。只得硬抗,这是没办法的办法。
轰隆!
烟尘四起,巨大的金山,将合家欢酒楼砸毁一半,而另一半,像是被人脱了裤子,觉得羞涩,又或者觉得尴尬,在摇晃几下后,也随着被砸毁的另一半,倒了下去。
看来天上掉金子这事,并不一定是好事,至少对合家欢酒楼的大东家而言,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他在此经营多年,也不是没见过打架,但哪有这样打架的,作为东家,他也不是没想过破产,只是从未想过,在生意如此兴隆的当下,被人强行破了产,望着一片废墟的合家欢酒楼,欲哭无泪。
只得在心里央求,这大老爷事后能不能给点补偿,若是一般人,他还可纠集自己人脉,向滋事者讨个说法,寻个道理,但这些人,从他们出手的方式来看,他们就是道理,只因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在这里开酒楼这么些年,于此点,他深以为然。
当然,对何豪珅来说,他可不会在意酒楼东家那些小心思。
不错,这样随意一砸,就可能改变数人命运的事,在他看来,就是小心思。
李知焉更不会想,任谁被砸的七晕八素、七窍流血,都不会有这种心思,他不是神,也不伟大,他一直想做的,无非就是人而已。
与世间那种人都没做好,就想成神的人不同,他就想做一个人,在他看来,不管你身在何处,从事什么职业,在生活中扮演什么角色,都是以“人”为出发点进行的,只要做好了“人”,就能扮演好世间的一切角色,比如,教书先生,小商小贩,猎户樵夫等,再比如,生活中的父母,父母的孩子,妻子的丈夫,丈夫的妻子。
不过要做人,首先得活着,这金山虽诱人,却也要命,此刻的他,亦有些嫌弃,欲推开此物。
憋的面红耳赤,也是对此物毫无办法,好在此物不再向下,暂时处于均衡状态。
故此,他又变成了戏剧中,那被压在五指山下的齐天大圣,与刚才被金山所压,大致相同。
又与刚才不同,这里再无一人扮演那玄奘法师。
幸运的是,一人深陷泥潭时,还能想着自救,就成功了一半,若连自己都放弃了,任谁也救不了你。
李知焉此时就在设法自救,他一身宝藏,擅火、土、水、金四种元素法术,他有强大的意念,足以驾驭两柄飞剑。他还有世间独一无二的吞噬心法,至少从目前来看,就是如此。
他撑起金山的双手,将吞噬道法付之在上,其脚下,同样如此。
不时,李知焉丹田内,黄土大地上,那座小山包就如刺向天际的利剑,徐徐向上。
而何豪珅,却因此皱起眉来,他不是不知李知焉诡异的心法,也不是不知他能吞噬自己神通中的金元素。
此刻的他,却有了些犹豫,这样的情况,一来,他可以收回神通,但要造成当下的局面,定也不会再容易。
第二,他可以加大金山的重量,于他而言,只需调动周边的金元素即可,“金之子”的他,这点可轻易做到。若在自然界调来的金元素大于李知焉的吞噬速度,那么自己就是胜利,反之,若调来的金元素小于李知焉的吞噬速度,那么就可能成就他,不错,这有赌的成分,所以,让他多有为难。
念及于此,又让他肥脸上,泛起一丝得意,金元素宠儿,就当世来看,不算稀奇,那边就有一位,可是在自己那个年代来看,便可算独一无二,举世无双。
也因此,被道盟委以如此重任,因为只要他经过钱庄,就能知道里面有多少银两,只要他经手过的钱库,就没有一两银钱失误的,除非他自己想失误。
当然,他最满意的,还是赌档,这里的钱,与道盟的钱库不同,他可以任意取之。
前一秒,你还可说是你的,但有时只需一局,就变成了他的,所以赌到最后,别人都不敢再与他赌,没有办法,他就只有自己开赌档,直到天下十之七八,都是他的赌档,他才大感无趣后,无奈收手。
所以,你不能说他不能赌,也不要说他不敢赌,之所以面有难色,是因为他在想如何个赌法而已。
对他来说,是调集周边的金元素,加大金山的重量,还是重新凝聚一座金山,这是两种不同的选择。
要重新凝聚一座金山,已很难,只因周边的金元素,他已调用了十之七八,也已幻化出了一座金山,现在正压在此子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