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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火拼(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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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邪面色一变,脚步一顿,随即果断舍弃了王降龙三人,转身跃入一旁的暗巷之中。

结果……

「砰!!!」

一声巨响,人影飞出,重重摔撞在地,滑开一条鲜血淋漓的痕迹。

正是——周邪!

周邪倒在地上,面色惨白,一手死死按住心口命脉,身躯止不住的抽搐颤抖,口中也溢出了鲜红的液体,但他却顾及不上,双眼死死的盯着前方,盯着刚刚他脱逃的暗巷。

暗巷之中,一人走出,高大的身躯投下一片骇人的阴影,随着他的脚步缓缓压来。

「是……你!!!」

周邪口溢鲜血,面色惨白,惊恐而又不甘的望着来人:「怎么会?」

「阿阳!」

前方,拉着王小虎与石黑龙风扯紧乎的王降龙也发现了这边的情况,看着从暗巷之中走出的许阳,还有重伤在地的周邪,赶忙停住脚步,高声呼喊起来:「小心他的毒针……!」

「给我死!」

话语未完,便在重伤在地,将近身死的周邪猛然暴起,打出一片雨幕般密集的寒光,劈头盖脸的向许阳射去。

这么近的距离,这么快的速度……

别说常人,就是武者,内劲有成的二境武者,也没有躲避的可能。

靠着这一手压箱底的杀招,周邪不知道多少次绝境翻盘,死里逃生,让众多实力不下于他,甚至更胜一筹的高手,惨死在他的鬼王毒针之下,打下了一个「鬼王蜂」的名号。

这次,说不定也……

「哗啦!」

许阳站在原地,不闪不避,只扯下身上的衬衣,向着那暴雨梨花般射来的毒针,右手一抖一扭,恐怖的力量带动手中的衬衣,带动周边的空气,电光毒龙,旋转成涡。

顿时……

「叮叮叮叮叮叮!」

飞射而来的毒针受到恐怖的力量牵引,被扯入漩涡之中,环绕着卷成「绳棍」的衬衫不断碰撞,以至于火光迸溅,发出阵阵铿锵声响。

最终……

「噗!!!」

许阳右手一甩,千百根毒针在受力翻转,飞射而回,将刚刚挣扎起身的周邪迎面盖住,暴起一阵针刺穿肉的沉闷声响。

「砰!!!」

周邪应声而倒,仰面在地,面庞之上,身躯之中,覆盖着大量银针,肌肤血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起来,发紫发黑,再无声息。

「……」

许阳看了一眼手中破破烂烂的衬衫,默默将其丢到一旁,抽出了腰间的九劫鞭,向还在发愣的一众古惑仔走去。

片刻之后,尸横遍野,尽是血腥。

人群崩溃,惊恐逃散,慌乱之间又不知有多少践踏,多少死伤。

许阳却不理会,甩去鞭上血肉,将其缠回腰间,再转身来到了目瞪口呆的王降龙三人面前:「师伯!」

「……」

「……」

「……」

看着一脸平静,但却杀气腾腾的许阳,三人愣了好一会儿,随后才回过神来,王小龙与石黑龙身退半步,满眼惊悸,王降龙也咽了咽口水,问道:「阿阳,你……」

「稍微进步了一点点。」

许阳接过他的话语,没有太多解释,直接说道:「今晚九龙很乱,你们先回去吧,我还要去其他地方。」

「……」

看他这一脸真诚的模样,王降龙很想说些什么,但又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麻木的点了点头:「哦,好,你去忙吧,我这边……自己搞得定。」

「师伯小心。」

许阳点了点头,转身而去。

「……」

王降龙看着他离去的身影,再看一旁满面惊骇,死不瞑目的周邪,只感觉头皮发麻,大脑空白,有一种不真实的错乱感。

方才,他的错愕,他的震惊,并不是许阳对这些古惑仔的无情屠戮,他当年可是打通武馆街,威震九龙城的猛人,什么火拼什么场面没见过,打死些古惑仔而已,算得了什么。

他的错愕,他的震惊,是因为周邪的遭遇!

鬼王针周邪,二境武者,暗器名家,当年在九龙,在城寨,也是名动一时的武道强人,虽然后来败给了全盛时期的他,但最后仍能全身而退,可见其实力。

这样的人物,竟然两下就被人打死了?

这个场面……王降龙还真没见过!

尤其是刚才那一手「峰回路转」,那份速度,那份力量,那份技巧把控……

他又进步了?

他又变强了?

阿风,你到底收了一个什么神仙徒弟啊!

不说认知被震碎的王降龙,许阳开着冲锋车,又赶到了下一条街。

人人都说,影视世界,港岛堪称东方哥谭,甚至比哥谭还要危险,还要黑暗,还要恐怖。

但许阳并不这么认为。

是,这个鬼地方,论危险程度,论犯罪能级,确实比哥谭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它的安全系数,却比哥谭要高十倍,百倍,千倍万倍。

为什么?

因为这里除了悍匪,社团,无恶不作的反派罪犯,层出不穷的妖魔鬼怪之外,还有一大票主角,一大票同样强悍的主角,可以保证基本的城市秩序,黑白规则。

哥谭那边呢?

那鬼地方就没有多少正常人,完全就是一群疯子与神经病在玩嘉年华狂欢。

正常市民,正常罪犯,谁受得住蝙蝠侠那样的操作?

是,他不杀人,他只会把你全身的骨头打断,且神出鬼没,防不胜防,一次两次也就算了,十次八次甚至每日一次,正常人谁受得了?..

就算那些变态的反派受得住,反派的小弟也受不住啊,有事没事就给人打得全身瘫痪进医院,治好之后再给人打残,打残再治,治好再打……只有神经病才会过这样的生活。

正常人,是不能接受的,无论是老大头目还是马仔小弟,正面角色还是反派丑角,都需要秩序,没有秩序,一片混乱,这座城市还有什么意义,市民会逃离,城市会荒弃,最后只剩下一群疯子在火拼。

除了神经病受虐狂,谁向往这样的生活?

所以,哥谭是疯子的乐园,全靠一个精神也不怎么正常的蝙蝠义警撑着最后的局面,论安全程度,是远不如一大票「主角」聚集的港岛的。

别说主角,就是配角,也有很多猛人存在。

这不,许阳就见到了一个。

「扑街!」

「敢跟我火拼?」

「当我夺命剪刀脚漏的啊?」

「滚出来!」

「哒哒哒哒哒!!!」

九龙城,大山街,许阳停下冲锋车,看着大街上,一个风衣墨镜大背头,穿得跟上海滩许文强一样,端着重机枪跟一票古惑仔激情对射的中年肥佬,陷入了沉默。

看,他说得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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