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我有个女儿,算了,她不配(2 / 2)
一百两……金子???
成本三百文,他打算卖十两银子来着,结果对方给一百两,还他么是价值高于银子十倍的金子?
那一刻,陈夜沉默了。
那怕是一个穿越者,但贫穷,还是限制了他的想象力啊……
他一脸占便宜的模样,宛若看傻子一般看了眼二爷。
心想:居然买的这么贵……
二爷也一脸占便宜的模样,看傻子一样看着陈夜。
心想:居然卖这么便宜……
也不怪二爷这么想,毕竟这啥年代啊?这种奇特的暗器,才一百两金子而已。
在他看来,有这东西在身上,以后还怕什么刺杀?起码几十个人不能近身吧?
对于一个皇帝来说,这样的一份掌握在自己手上的武器,能带给自己的安全,远远不是那些所谓忠诚的护卫能给的!
更不是区区一百两金子能给的。
很快,老程回来了,居然扛了一个一个小箱子,里面是一百两金子。
在现代等于十斤,陈夜接过来时,都有些吃力。
可惜这时候银票还没出来,而兑换成铜钱,那估计几个大箱子都装不下。
看着小箱子里的金子,陈夜那个激动呀。
这军火店真是三个月不开张,开张吃三年都吃不完啊。
正在他开心之时,二爷也把枪收起来。
陈夜见状提醒:
“对了,这枪里还有十一枚子弹了。里面可以装二十枚,刚刚我杀八个人,你自己又试了一枚。”
二爷问:“那用完之后……”
陈夜:“用完之后你还没有坐牢的话,可以找我买子弹,子弹……一百文一颗!”
二爷松了口气:“不贵!”
此刻陈夜看二爷,那就是看狗大户呀,太有钱了吧也,一百文是大唐中下层百姓几天的工钱,买一颗子弹居然说不贵?
陈夜都感觉自己是奸商,结果人家被宰了,还说不贵!
这找谁说理去?
陈夜又提醒:“东西卖给你是护身的,不可以随便杀人啊,不然你犯法了,与我无关!”
二爷笑了,他犯法?没这个说法!
陈夜看了看地上的尸体,说:
“我看你也不是普通人,这些人是为了杀你而来,你处理不过分吧?”
“不过分,我待会儿就让人来处理。”二爷说道。
他犹豫一下,试探性的说:
“小兄弟,我想问下,你这种武器,还有多少?”
陈夜神秘一笑:“很多,而且比这个厉害的,都有很多。不过,暂时不方便再继续出售了。”
毕竟这些是武器,陈夜如果一开始就大量卖出去,可能对这个世界来说是很危险的,他自己也可能危险。
厉害的武器,永远得掌握在自己手上!
二爷看向陈夜的眼神有忌惮和重视。
随便拿出的武器都这么厉害,还只卖一百两金子。
他没理由不相信陈夜有很多更厉害的。
所以,陈夜很危险,危险到那怕他是皇帝李世民,都生怕得罪陈夜。
这样极度危险的存在,天知道他有什么样可怕的武器?
哪怕自己是皇帝,把陈夜惹了,说不定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所以这种人,必须拉拢,然后成为自己人,加以利用,才是正途。
李世民是一个惜才的人,也是一个不杀功臣的人。
所以他意识到陈夜本身就是个强大的未知的可怕武器时,想的是拉拢,而不是为敌。
于是他开口:
“小兄弟,我想和你交个朋友,你以后可以卖我很多武器,什么价格都可以!”
“可以,我感觉你这个人还不错,卖你武器,应该不会出什么事。以后,大家就是兄弟了!”陈夜点头。
二爷想了想还是不放心,又说:
“实不相瞒,其实我有个女儿,她长得如花似玉,貌若天仙,有大唐第一美人之称。
正好,对我安排的婚事不喜欢,所以我想她和你……额……算了,我觉得她有点不配!”
一旁,李丽质:“??????”
接着二爷又对老程说:
“我刚刚说的那些,别让长乐知道……”
李丽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