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打着体检名义的解剖(1 / 2)
上回说到,大狗博拉拉突然翻脸不认人,暴起咬伤了杰拉德。杰拉德和本杰明的法术对它一点用途也没有,最后还是靠着约翰的身手将大狗生擒。
经过了一番思想教育,伟大的博拉拉大人决定不再吃眼前这个“蓝莓人”了。它当然不会那么老实,所以杰拉德通过族内的匠人给它定制了一副稍大一点的精铁笼头。这样不影响它吃喝和说话,但绝不会再出现咬人那一幕。
至于堂堂邪神大人为什么能轻易地被约翰给撂倒,连魔化人这边的几个在职的法师也感到很好奇。他们对约翰研究了半天,发现这家伙除了能让他们喊一声“陛下”之外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就逐渐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大狗身上。
约翰十分庆幸自己因为缺少研究价值而远离了这些疯狂科学家一样的家伙。这些家伙都是杰拉德的同族,但普遍个头都比自己还矮一头。除了标志性的犄角和红色瞳孔,他们的肤色也不同。比如眼前这几位,既有蓝色的,又有绛红色,甚至有一位紫色的。除了他们的身高,真像是一群小说里描述的恶魔,只是现在看起来十分萌蠢。
一谈到身高,杰拉德绝对是骆驼入羊群那样非一般的存在。只是白白浪费那家伙一身的腱子肉了,笨拙的身手连一条狗也不能制服,要不然自封为“大魔王”也是有人信的。
他们忙活了一会儿,直到一个胖墩墩的家伙想要从大狗身上取些血肉进行研究的时候,才从它身上窥得端倪。
“胖墩墩”的法师把有些卷刃的小刀扔到了一个金属盘子里,有些兴奋地说:“看来这具邪神的化身有些特殊,它因为自身的组成规则,而出现了对物理伤害免疫的特性。”
本杰明有些好奇地问:“组成规则?它的身体就是不会承受任何伤害吗?”
“不不不,不是那样理解的。”那个法师说,“这不是一条狗,它只是有狗的外壳。它的里面是邪神化身的一个组成缩影。邪神博拉拉是杀不死的,因为祂已经在世间形成了传说。传说不灭,它就无法从这个世界上根除。这也导致了它的特性附着在了狗的外壳上。邪神本身不死,这个狗化身也死不了。所以你们能把它绑起来一辈子,却不能伤到它。它本身就不是个生命体,倒像是披着狗皮的机械造物。”
约翰问:“那怎么办?我们和它可是签了契约的,不能这样把它留在这儿吧?”
这时,另一个法师也停了下来,他解释道:“不用留下来,即使你们想把它就在这儿,我们也封印不了它。还不如由你们把它带走,越远越好。”
所以在本杰明与约翰各种劝说下,博拉拉大人总算是决定继续履行契约,先帮约翰的事,再整自己的事。毕竟本体不在,分身现在只是个无敌的沙包,真被人绑起来也确实很丢人,或者叫跟丢神啊。
杰拉德的家族在小据点那里早就准备了一辆马车,所以众人从这里先坐马车去鹿港报道。由于杰拉德那远超一般魔化人高大的体型,族人们贴心地为他准备了一辆货运马车,让他能够安安心心地躺在车厢里。
没错,就是躺着,或者趴着。他坐起身来会把车棚顶破。
所以其他人坐在两边小木桶上,杰拉德尴尬地躺在那里,而大狗,又被他们“请”回了酒瓶。毕竟军港那里满是魔化人的士兵,万一博拉拉大人再次控制不住自己的食欲那就糟了。
鹿港是一座军港,当然也有一些民居,这里住着一些本地土著以及魔化人士兵的家属,形成了一座小镇的模样。毕竟这样以来,军事港口的维护成本就低下来了。从进到小镇里面,约翰就看到了不止一个奇特的种族。魔化人就不用说了,这里还有一些人类的冒险者或者水手,怎么说两国距离太近,肯定会有各种人口流动现象。不过还有一些见所未见的,比如穿着五颜六色服装的黑皮肤尖耳朵的壮汉。
“那就是木精灵,这个世界的土著,他们是天生的战士,但是很懒散。”本杰明给他科普了一下。
约翰仔细看了一下壮汉的尖耳朵,只有一点耳朵尖,不像亚特兰人那样细长。可是这位的长相可就不是一般的丑了,暗红色的眼睛,乱糟糟的头发,粗大的下巴。本杰明曾经给他一本野外探险的书,他记得上面的一些隐晦的描述,说木精灵都有一副坏脾气,所以他不再盯着他。
走着走着,对面出现了一辆小马车。与约翰他们的两驾货车相比,这辆小马车只有一匹白马,车厢也是白色的,干净又奢华。马车前后左右还有五六个随从。从小马车前面那彩缎做成的车帘里,约翰隐约看到里面坐着一个白净的矮胖子,颇像人类就是额头上多长了一个眼睛。。。那只眼睛还挺敏感,刷的一下就朝约翰这边瞪了过来。约翰赶紧转过头去坐好。
直到马车错过去一会儿他才问本杰明:“刚才那个小马车里坐着一个三只眼的矮子,那是什么人?”
“什么?三只眼?”本杰明也是很吃惊,“我也没见过呢。书上说那是住在住在亚特兰半岛西面大陆的根达亚人。据说他们的第三只眼有神奇的力量。”
“他刚才瞪了我一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