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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霍启肖(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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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己枕头下面拿出一台老式的半导体磁带收音机,又从房间的桌子上拿出一张磁带,拍了拍自己的床板,胖乎乎的球球就跳了上来,窝在了枕头上。 霍启肖将磁带放入收音机,稍微调整了一下,里面便发出了声音。 想当初,老子的队伍才开张,拢共才有十几个人,七八条枪,遇皇军追得我,晕头转向,多亏了阿庆嫂,她叫我水缸里面把身藏。她那里提壶续水,面不改色无事一样,哄走了东洋兵,我才躲过大难一场。似这样救命之恩终身不忘,俺胡某讲义气,终当报偿。 这是京剧《沙家浜》中较为经典的唱段——《智斗》,随着收音机的声音,霍启肖也跟着唱了出来,声调与磁带发出的声音几乎无异,唯有音色上有略微的差别。 霍启肖是一位京剧的演员,打他很小的时候,就被市里的一位小有名气的老京剧艺术家看中,然后免费收了当徒弟。霍启肖从小就在村子里长大,没什么见识,再加上他们的那个年代对教育的不重视,让当时的霍启肖差点成为了一个文盲。 好在是偶然一次去市里看京剧,在台下的霍启肖跟着台上的演员们手舞足蹈,又唱又跳,便被当时唱武生的艺术家相中,收成了徒弟。 天赋这种东西很重要,在来此处之前,大字都不识几个的霍启肖,仅仅是听师父唱了两三遍,便能模仿出一个八九不离十。看京剧的人都知道,京剧演员都是表演一些历史中的人物,或一些杜撰桥段中的人物。 大多数的人们对这些人物都有一个轮廓,例如这个人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形态和神态,而霍启肖的天赋就在于,他演什么就像什么,符合大多数人对剧中人物的形象的想象。 这也让霍启肖在初次登台之后,就成了当时市里最有名的角儿,就连市里的领导都专程来看霍启肖的表演,一时之间霍启肖名声大噪。 可人都一个死样子,一旦有人出名了,其他人就会羡慕嫉妒恨,本来霍启肖这小子刚被收进来的时候,剧团中的其他人就觉得他是个乡下来的土孩子,没什么本事,如今成了剧团中的角儿,自然就有很多人看不下去了。 可当时年幼的霍启肖看的很开,他意识到自己被剧团中大多数人孤立了,可他并不在乎,毕竟有天赋的人生下来就是孤独的,这帮人嫉妒他过为出众不愿意和他玩,那他反倒是讨厌这些人的平庸,不想和这些人待在一起。 一切的改变,从霍启肖登台之后的第三年开始,那时候霍启肖才刚刚二十一岁,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还是整个剧团最优秀的武生。而那一年,剧团新加入了一位青衣小旦,芳龄十九,比霍启肖还要小上两岁。 小旦艺名叫小翠,霍启肖喜欢用上一些家乡话叫她小翠儿。小翠生的相当好看,是个水灵灵儿的小姑娘,霍启肖记得当时剧团里的人都愿意看87版的红楼梦,当时是由陈晓旭饰演红楼梦的女主角林黛玉,霍启肖就觉得小翠儿和陈晓旭很像。而陈晓旭所饰演的林黛玉多愁善感,伤春悲秋,用一句比较俗的话来说,就是总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但是小翠则和陈晓旭饰演的林黛玉大不相同,她生性活泼,性子更像是个男孩,如此好看的姑娘,还有着男人一样的性子,试问当年哪个男人能不喜欢呢。 果然,在小翠儿进入剧团之后,就成了整个剧团的掌上明珠,剧团中无论男女老少都对小翠儿关爱有加,霍启肖自然也是不例外,两人在一场霸王别姬的戏码中第一次合作,霍启肖在戏码中饰演楚霸王项羽,而小翠儿则在戏码中饰演虞姬,二人在戏中饰演的绘声绘色,让当时不少的看客们都潸然泪下,宛若站在当年乌江边上,亲眼看到项羽和虞姬洒泪分别。 当时的霍启肖本身就名声大噪,再加上小翠儿那丝毫不逊色于霍启肖的演技,也让小翠儿名动一时,一时之间,不仅仅是市内的看客们争前恐后的买这两个人的票,就连外省的也不远万里的来观看两人的表演,知名度已经从省内走向了全国。 有这两位卖座儿的角儿,剧团的团长当然也怕他们突然离开,跳槽去别的剧团,所以便想了一个计谋,能同时牵制住两个人——撮合两个人成为情侣。年轻时候的霍启肖虽然算不上顶级的帅哥,但是起码也算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俏后生,而小翠儿是个实打实的漂亮姑娘,两人一个唱生角儿,一个唱旦角儿,这无疑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再加上那个年代的感情比现在的感情要简单青涩许多,没有那么多外界因素干扰,两个人自然而然的就在一起了。 现在想来,那也是霍启肖觉得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刻,二人几乎无时无刻都黏在一起,戏里戏外两个人都是一对令人艳羡的神仙眷侣,令无数人心驰神往。 可前文咱们也说了,人都是一个死样子,一旦有人出了名,自然就招来了其他人的羡慕嫉妒恨,尤其是霍启肖这小子着实气人,本身唱京剧就天赋异禀,平日里其他人一天都要花十几个小时练习,这小子每天抽空三五个小时练习就行,如今更是多了这么一个又漂亮又有才气的对象儿,这谁能受得了,众人对霍启肖压抑的怒气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所以,也终于有人打算对霍启肖做一些什么了。 那是霍启肖和小翠确定了恋爱关系的第二年,两人相处了两年,感情依旧如刚开始一般的好,双方父母也都见过了,最后便有了结婚的打算,婚礼场面可以说非常盛大,不仅仅剧团的人全都到了场,还有许多和二人关系交好的看客们。那一天可谓是霍启肖这辈子最高兴的一天,平日里几乎滴酒不沾的他,那天破天荒的喝了很多的酒,几乎给在场的每一位都敬了酒,不为别的,就是单纯的因为自己娶到了如此好的一个媳妇而高兴。 可也就在那天,剧团里那群一直看不上霍启肖的人,偷偷的朝着霍启肖喝的酒里加了不少的破坏嗓子的药,然后这些人主动的和霍启肖推杯换盏,酒意上头,霍启肖便是来者不拒,三下五除二,将那些带着破坏嗓子药的酒全都喝了。 待第二天再醒酒的时候,霍启肖就发不出声音了,期初霍启肖以为是酒喝多了而已,过两天就好了,可联系一个礼拜,霍启肖的声音沙哑的都如同一只被开水烫的鸭子一样,喉咙也疼的厉害,霍启肖方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对劲,而小翠也立刻带着霍启肖前往了医院。 做了诸多的检查,最后也只得出一个结论——霍启肖的嗓子,这辈子想要恢复,希望渺茫。 这对靠着嗓子赚钱的霍启肖无疑就是一个晴天霹雳,说不出话,不就代表他没办法继续登台唱戏了吗,可小翠倒是觉得没什么,她安慰霍启肖说,没关系,自己可以赚钱养他。他可以找一个踏踏实实的工作,不一定要靠着唱戏赚钱。 可霍启肖怎么能接受这种事情,而小翠也知道,霍启肖喜欢登台,于是两个人便开始四处求医,寻找能让霍启肖的嗓子重新恢复的方法。 两个人从市里去了省城,又从省城去了北京,西医中医都看过了,那些民间的郎中也都拜会过,可却没有一个人能真真正正的把霍启肖的嗓子治好,反倒是因为两个人一路的颠簸,再加上去各种医院,把两个人几年存下来的钱都散尽。 当得知两个人的钱已经被花光了的时候,霍启肖便终于认命了,他不想因为自己而拖累小翠儿,他生来力气就比别人大,便偷偷的去了工地当一个力工,不过他不敢跟小翠说实话,只说自己去骑自行车送报纸。 那段时间,两个人还算是比较幸福,小翠儿继续登台献唱,而霍启肖则每天在工地上干体力活。由于他力气大,所以每天干的活都比其他工友快,他便和工头商量让自己每天提前半个小时下班,这霍启肖一个人能顶上两三个人,这点小要求工头自然是要满足的。这半个小时不为别的,就为了能回到家之后,提前把一身的灰尘洗干净,好不让小翠发现自己在工地干苦力活。 可世上总没有不透风的墙,这样的生活又持续了几年,那一天霍启肖提前半个小时到家,却发现小翠也提前到了家,原定是今天的戏因为市里来了几位领导,便更换了另外的戏码,看见霍启肖穿着发黑的背心,带着安全帽,满身的灰尘,灵性的小翠一下子就知道霍启肖去干了什么。 那是霍启肖自打认识小翠之后,第一次看见小翠哭,她丝毫不嫌弃的拉着霍启肖的手说,你的手生来就是唱戏的手,怎么能去干这种累活。也是,自从霍启肖去了工地之后,那双昔日保养的细皮嫩肉的手,如今已经全是老茧,粗糙的不行。可霍启肖没觉得有什么,他虽说不信命,可事到如今,总得想办法生活,他不能让小翠一个人养活这个家,总得攒下一些钱,过两年再要个孩子。 那一夜,两个人难得的缠绵了一夜,在欢愉过后,两个人开始畅想着美好的未来,霍启肖希望小翠儿能生个男孩,倒不是因为他重男轻女,归根结底,是因为一般男孩长得都像妈,小翠好看,生下来的男孩也一定能好看。要是说生个女孩,像自己一样,一身蛮劲,那以后恐怕想要嫁出去都不容易。 那之后的第二个月,小翠都没来例假,霍启肖特地请了一天的假,带着小翠去了医院,最后检查出来了小翠怀孕了。这个消息让霍启肖又惊又喜,可既然是怀孕了,也就代表小翠不能再登台演戏了,霍启肖倒是没觉得有什么,自己堂堂一个大男人,一身力气,还养不活自己的女人和孩子了,那之后,霍启肖就让小翠安心在家养胎,自己则多打了一份工。 可爱情就是两个人相互的付出,小翠固然是不忍心看霍启肖一个人日出便起,日落而归,便也在霍启肖上工的时间段里去做了一些零工,虽然赚钱不多,但是好歹能帮霍启肖和家里分担一些压力。 霍启肖这一辈子,虽说自己引以为傲的嗓子被破坏了,可他没有因此放弃希望。但奈何老天就喜欢捉弄人,正应了那句老话——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在街边做着零工的小翠因为有一天手头的工作实在是太多,便没有在天黑之前回家,可也就是这一天,她被几个喝的烂醉如泥的地痞盯上了。当时的小翠虽然已经怀胎五月,可奈何姿色依旧不减当年,而那些地痞们在小翠下工之后,就一路尾随着小翠,最后将小翠拖入了一个小巷子中奸污。 倘若小翠没有怀孕,其实最后的结果也不至于太过可怜,奈何小翠有着身孕,等最后有人发现小翠儿的时候,小翠已经奄奄一息,等到将小翠送到了医院的时候,小翠便已经没了生命迹象,一尸两命。

得知此事的霍启肖像疯魔了一样跑向医院,他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些事情,整个医院的走廊里都回荡着霍启肖凄惨的哭声,这个粗糙的男人哭的就像是一个孩子一样。 霍启肖报了警,可当年这些地痞总和警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明明已经知道了奸污小翠的家伙是哪几个,但是最后却因为证据不足,这三个人被无罪释放了。霍启肖不敢相信这个结果,他亲眼看着这几个人嬉皮笑脸的从自己面前离开了警察局。 在那一刻,霍启肖的内心中好像突然有什么东西断裂了。 那是他对世界上最后一丝的善良。 那一日,霍启肖前往了剧团,如今这位早就没办法登台的角儿自然得不到剧团中成员的尊重,可霍启肖面对周围人的冷嘲热讽没有说什么,他只是找到了师父,要了两杆自己当年唱武生的时候,惯用的两把铁枪。 师父是剧团中为数不多还心疼霍启肖的,他没有说什么,瞒着团长将霍启肖的两杆枪送给了他,还劝慰他以后的路自己一个人走,好好过日子。 霍启肖没说什么,当天晚上,霍启肖手持两杆铁枪一个人,去往了那些流氓们的根据地——那是市里一个有名的农场,这些人期初以为霍启肖疯了,拿着两杆枪来搞笑,可当他们看到有一个奸污小翠的人去挑衅霍启肖,但是却被其轻而易举的拿铁枪捅穿之后,方才意识到事情的不对劲。 我想要一个说法,你们就得给我一个说法。 倘若你们不给,那我就只能亲自上门讨一个说法。 那些人刚开始都拿着各种各样的家伙事想着以人多的优势来压制霍启肖,可几个人,十几个人,面对霍启肖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来多少人,就要有多少人死在那一对铁枪之下,当然,也有那么几个幸运的人,被霍启肖一枪捅到了不致死的地方,然后躺在地上,或是装死或是疼的昏厥过去,总之是逃过一劫。 那一日,整个农场,几乎没有任何东西是活着的,就连耕地的牛和饲养的鸡都没有逃过霍启肖的铁枪,当终于有人意识到事情不对劲,想要逃跑的时候,霍启肖也是手持长枪,将长枪当成标枪投递而出,当场将对方贯穿。 唯一让霍启肖手下留情的,便是在一个角落中的狗窝里,有一只正在生产的狗。这条狗干枯瘦弱,显然是营养不良,它生下了五只小狗崽,却有四只在生下来之后就死了,只有一只还活着。老狗似乎也知道自己的孩子大多数都死了,它匍匐在地上呜咽着,也就是这一幕,让今日杀心四起的霍启肖突然心软了,他没有朝着老狗和刚刚生下来身上还挂着羊水的小狗出枪。 霍启肖不懂狗,也没养过狗,可在那一瞬间,霍启肖感觉到这老狗活不长了,老狗一死,小狗必然也没有好下场。 他看见老狗用鼻子将小狗拱向了霍启肖的方向,就好像在恳求霍启肖帮着自己去抚养小狗一样。 天不知不觉已经有些蒙蒙亮,太阳的光晃在霍启肖的脸上让他稍微有些睁不开眼睛,可也就在这一刻,霍启肖终于看见了自己满身是血,手中的两杆铁枪也被血染成了红色,他突然感觉有些疲累和无力,那一刻,他坐在地上,抱着那只刚刚出生不久的小狗,捧在手心中,撕心裂肺的哭了出来。 不久之后,警察将霍启肖抓了起来,可无论如何,霍启肖都抱着那只小狗不松手,但凡有人想动那只小狗,都避免不了被霍启肖直接撞飞出去。 霍启肖就这么抱着那只小狗进了拘留所,最后进了监狱,甚至到最后被黑纳斯选为第一届黑纳斯学院的学生。 而也就在霍启肖的悉心照料之下,那只刚出生的时候想要活下来都比较艰难的小狗,如今却胖成了一个皮球,霍启肖刚开始没想给这个小狗取名字,可后来他也觉得一直嘬嘬嘬的叫它不太好,就给它起了个名字。 叫球球。 世界上总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其中就包括霍启肖的嗓子,明明当时和小翠找了无数国内知名的医生,这些人大多数给出的结果都是霍启肖这辈子嗓子想要恢复几乎是不可能了。可自从进入了黑纳斯学院之后,霍启肖那沙哑的嗓子反倒是一天比一天清晰,直到五年前,霍启肖的嗓子几乎恢复的和当年登台表演的时候没什么区别了,就连霍启肖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毕竟自从小翠死后,霍启肖也没再打算给自己的嗓子治疗,他没吃过任何的药,也没做过任何的康复训练。 他喜出望外,他想要再唱上那么一回,可转身面对黑纳斯学院孤零零的房间,他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唱给谁听。 最后,他的眼睛也就落在了球球的身上。 自从我,随大王东征西战,受风霜与劳碌,年复年年。恨只恨无道秦把生灵涂炭,只害得众百姓困苦颠连。 霍启肖没有尝试过旦角,毕竟他的嗓音粗犷洪亮,没办法做到像梅兰芳大师那样,他只适合唱生角。所以此时,他唱虞美人的唱词的时候,是夹着嗓子,想要模仿出小翠的声音。 枪挑了汉营中数员上将,纵英勇怎提防十面埋藏,传将令休出兵各归营帐。这次唱到楚霸王,霍启肖神情俱在,一如当年。 仅仅是唱出这两句唱词,不知不觉间,已是泪流满面,昔日过往云烟一般历历在目,浮现在霍启肖的眼前,这大男人又哭的厉害,而球球似乎感觉到了霍启肖的悲伤,他趴在霍启肖身边,围绕着霍启肖团团转。 大王!霍启肖夹着嗓子,声音百转千回。 他依稀记得,那些年,他和小翠在台上做那一对令世人艳羡的神仙眷侣。 那个时候他是楚霸王。 那个时候她是虞美人。 霍启肖不信命,可或许有一些事情,从开始就已经定下了结局——他们就如同剧中的项羽和虞姬,明明相爱,却无法走到最后。 磁带不知不觉播放完毕,霍启肖有了几分困意,他看向了窝在自己臂弯中已经熟睡的球球,此时的球球正打着呼噜,那声音完全不像是小狗,更像是一个粗糙的中年汉子,霍启肖笑容恬淡,伸出手指轻轻抓了抓球球的肚皮,熟睡中的球球也扬起肚皮,任由霍启肖抚摸。 难得又有了几分兴致,霍启肖突然高声唱道:不知客官今日是否有闲情雅致,听我唱上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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