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波三折(1 / 2)
离叶绝律走后的过去两个多月了,银装素裹的边塞也露出了点绿色生机,但春寒料峭不比江南,边塞这里依旧是冷的刺骨。
金雕王傍晚飞来告诉明岚莺,叶绝律到京城了,直奔皇宫面圣。
“你男人带着枷锁进宫的,他是什么罪人吗?”
明岚莺挠挠头,“惹了皇帝不高兴,玩忽职守被皇帝贬到这的,应该是罪人。”
金雕王骄傲的晃了晃脑袋,“本王就不是这种暴君,你看你天天在家玩忽职守,不研究怎么和本王一统天下,天天看这些没用的本子,本王都没有舍弃你。”
“是是是,大人英明。”明岚莺收拾好一摞账本交给鹤白,让她送到孟怀溯那换银子,转头对金雕王说道:“我这还不是为了赚钱养家,你隔三差五的从我这抓走一头羊顺走一只鸡,这都要花钱买来的,不然大家一起喝冷风吧。”
金雕王不懂钱为何意,对它来说只要是山里有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都能吃,但它不会跟明岚莺说这种有失它身份的话,“那本王就勉为其难的让你赚钱养家吧,本王这段时间得闭关修炼,有事就让麻一它们来找本王。”
“知道了。”
金雕王一走,明岚莺把麻一它们叫回来,“你们大人闭关做什么?最近出什么事了?”
麻一气愤的跳脚,“京城那的麻雀传来消息,又有人来抓我们大人了。”
明岚莺微微蹙眉,他们还没死心要抓金雕,边塞冬天长就耽搁了,但是再过不久天气回暖,积雪全部消融,万物复苏,动物交替迁徙,对他们来说是最好的时机。
“这次是谁来了?”
麻三啄着新长出来的羽毛说道:“是一个叫恒亲王的,还带了好几个女人出门,再过一个月就到这了。”
明岚莺噗嗤一下笑出声,“他不是体弱多病吗?怎么还亲自出来抓金雕?”
“这个我知道!”麻二跳来跳去的抢答,小翅膀扑棱扑棱的,怪可爱的,“他带在身边的画眉说,是和妻妾出来游玩,顺便抓金雕治病。”
“来边塞游玩?好雅兴。”明岚莺一扬眉,体弱多病的人还养着画眉,“那只画眉聪明吗?他带了多少女人来?”
“不太聪明,鸟语都说不利索,人话倒是听得懂。”麻二想了想:“有十三个!是十三个!”
“行,我知道了,麻一,让你们大人小心点,别经常出来,躲着点人。”
“是!”麻一扑棱着翅膀飞走了。
喂饱了一溜的小麻雀,明岚莺掏出小雕刻刀和一个快完成的小哨子,这是她唯一会削的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记忆,祖传的能和动物交流的百灵哨。一个巴掌长度,一根手指粗细,上面雕着不规则的孔洞,发出的声调很独特,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哨笛。
在这里呆着太久,她差点忘了动物界的语言不是都相通的,她在边塞遇到的动物,除了常吃的畜肉,就只有金雕王、麻雀、小松鼠还有猫头鹰和老鹰,几只灵智高些的野鸭,它们都能直接用语言交流。
万一有一天,她遇到了别的动物,偏偏那动物听不懂人言,那就有点尴尬了,所以她这几天赶紧把百灵哨雕出来。
鹤白去送账册不过片刻就回来了,啪的一下把一张一百两的银票拍她面前,“嫂子,一百两!”
“知道了,先放着。”明岚莺磨着哨笛边缘,头也不抬的应了一声,鹤白疑惑的探过去,就看到她在摆弄一根奇怪的哨笛。
“嫂子,这是啥?为什么它的孔洞大小和位置都那么奇怪。”
“百灵哨,一个很好玩的东西,待会带你见识。”
“好!”
磨好边缘,串上一根红绳直接挂在胸前,明岚莺转身拿出钱匣子,把一百两银票小心放好,看着满满一匣子的钱,忍不住咧嘴笑了。
不枉她每天看账本看的头晕眼花的,卖的方子和看得账册加起来,不到一年已经攒了七八百两,够他们一家在边塞过一辈子了。
但是还不够,她有能力不亏待自己,就不会再任何方面凑合将就,她还要赚很多的钱,带一家人去周游这个世界!
鹤白眼巴巴的守在她身边,“嫂子,那个百灵哨让我见识见识。”
“行啊!”
“宁儿呢?”明岚莺一出屋子没看见宁儿,两只小松鼠也不在,鹤白指了指赵太医家。
“在赵老那玩呢!”
“行,我们去树林里,这东西不能让太多人看见。”
鹤白激动的搓搓手,她就喜欢这种刺激的,“嫂子快点!”
明岚莺冬天里给野鸭子们做的巢很结实,到现在还在,野鸭子们也懒得挪窝,此刻都守在巢里,低头看两人动作。
明岚莺久违的拿起哨笛,指尖轻拢在孔洞上,深吸一口气,奇异的小调子悠悠回响,很轻很尖,就好像在耳边轻轻的剐蹭了一下,让人心里痒痒的。
不过片刻,林子里的野鸭们起此彼伏的叫了起来,鹤白诧异的远处狂奔而来的动物,大的小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竟然什么都有!
鹤白呆愣的扯了扯还在吹奏的明岚莺,“嫂、嫂子,出事了……”
当成群结队的动物们猛然停在她们面前,鹤白已经傻眼了,明岚莺抬眼看着面前乖乖排成列的动物们,终于停下了小调子,满意的笑了。
明岚莺抬手拍了拍傻愣着的鹤白,“带你长见识的,你慌什么!”
鹤白抖着手,一面茫然的看着她,“嫂子,这些……都是你叫来的?!”
明岚莺一挑眉,自信一笑,幸好她功夫不减当年,这点动物还是叫的来的,她也不怕鹤白说出去,这傻丫头在保守秘密这方面,还是很靠得住的。
鹤白看着脚边小小一只的蜘蛛和蝎子,安静的蛰伏在那;大到野鹿和老虎,圆溜溜的眼睛平静的盯着她;树上突然多出的挂着的蛇,乖巧的一动不动的吐着蛇信子,身边甚至连飞舞的蝴蝶和蜜蜂都有!
鹤白浑身打了个颤,也不想长什么见识了,现在怕的只想逃,她虽然艺高人胆大,武功也了得,但那是对人,对这些飞擒猛兽、软骨无毛的,她只有害怕的份。
缓缓躲在明岚莺身后,声音都带着些许哭腔:“嫂子!我长见识了,真的……你请它们回去吧呜呜……”
明岚莺面对各种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动物没有任何不适,甚至有些亲切,但看鹤白吓得快昏过去了,也不作弄她了,那起哨笛吹了个小调。
“我问点问题,你不想知道你哥咋样了吗?”
来都来了,正好问了话再走,鹤白吸了下鼻子,闭着眼往她身后贴的更紧了,“……想,你快问吧!”
明岚莺挨个问了过去,知道叶绝律消息的没几个,但都不算是好消息,送走这些动物时,一头雪狼是最后一个走的,它哀求明岚莺帮它照顾孩子。
在边塞,雪狼本来是不稀有的,但是耐不住人类的贪婪,雪狼的皮毛纯白无暇,是人类拿来买卖、拿来阿谀奉承的好东西,短短几年时间,边塞的雪狼已经被捕捉大半,剩下的都躲到了深山里,或逃到了别的地方。
眼前这只是躲起来的,没想到还是捕猎的时候被贪婪的人类发现了,它和伴侣和狼群落单,人类失手打死了其中一只雪狼,只剩下这一只母的。
明岚莺放下哨笛,静静的看着它,这头雪狼能直接听的懂她说话,也方便点,“为什么?”
鹤白听见明岚莺突然说话,悄悄的睁开一只眼,见动物都走了,就剩一只健硕漂亮的雪狼坐在她面前,呲着牙凶狠的拍着尾巴。
雪狼不甘的低吼,“有两个人在抓我们,想要我们的皮,我的伴侣已经被他们杀死,我要去报仇,我只有一个孩子,它刚刚出生,狼群里新的头狼不会留下我的孩子,我偷偷把它带出来了,希望你能替我养大它,它会是最优秀的猎手。”
“为什么要给我?万一我跟他们一样拿你的孩子养大拿去换钱呢?”明岚莺把玩着哨笛,以她的能力,她有自信能养得好小雪狼。
“你能听得懂我们说话,你的本事也能让我们臣服,我更愿意信任你,你和那些人不一样,你是特别的,请帮我。”母狼低下头颅,是对明岚莺臣服的意思。
明岚莺懂得狼群的生活习性,这只狼的伴侣是狼群的头狼,头狼被人类杀死,狼群会选出新的头狼,而它生为母狼,要么和新的头狼结为伴侣,要么成为狼群里最低等的狼,要么退出狼群。
但是狼也是专情的物种之一,它选择替伴侣报仇,只会是九死一生,而它的孩子是上一任头狼的崽,不会被留下来,在狼群里只会被杀掉。
大自然里生物的生存法则都是弱肉强食,它本意是想狠心的让孩子自生自灭,但是它现在遇到了明岚莺,给了它不一样的希望,所以它选择让明岚莺这个特别的人类替它养崽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