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二章 刀圣得善终,白衣守国门(二合一6K8)(2 / 2)
雄狮从地面跃起,飞至身旁,活灵活现,完全不似死物,对着千机罗刹发出威慑的咆哮声。
千机罗刹细细打量着那年轻到过分的白衣青年,不用从其他方面观察,光是这张脸走到哪里都是招牌。
在大夏之中,这青年之名早已如雷贯耳,实在是因为过去的一年时间里,走到哪里都能听到他的名字。
“你是神策府主白玉京。”千机罗刹握着双刀,流露出几分审视:“你不是死在罗睺手里了么?”
“我只是中了计都箭罢了。”白榆淡淡道:“中箭和被射死是两回事。”
“……”
千机罗刹很想冷笑一声说一句‘嘴硬’,可哪怕是他这样的十凶狂徒都很清楚,罗睺的计都箭意味着什么。
千年以来,白榆是第一个从罗睺手下活下来的人!并且当时的白榆尚未封圣!更遑论白榆还杀了三位十凶……仅凭这一点,他就有资格让任何封圣视作同等强者。
“你是打算给霍秋水报仇?”千机罗刹淡淡道:“还是要阻我进中湖?”
“我和霍秋水没有多少交情……不过,他对我有传授刀法的恩情。”白榆平静回应:“此地是中湖,不是伱这般人可以来撒野的地方,你敢在这里杀人,还是一国之柱的封圣,我既为神策府主,当执大夏律,你杀了人,那就做好把命留下的准备。”
千机罗刹不禁冷笑:“刀圣都死在我的手里,就凭你……够资格么?”
“每一个死在我手里的封圣都这么说。”白榆伸出手摸了摸身旁雄狮的绒毛:“那么,你也来试试?”
双方立场不同,也不熟悉。
话不投机半句多。
彼此都已经动了杀心。
白榆侧过头喊了一声:“影卫。”
四周窜出十多位残影,残影凝固为黑衣夜行的人形,他们也是暗中拱卫中湖安危的人,虽然实力不俗,但还不足以比肩十凶前列的封圣。
“把刀圣的尸首送回霍家。”白榆吩咐道。
两位影卫走出,抬起刀圣尸首转身而走。
其他影卫似乎打算留下来帮忙。
白榆平淡道:“余下之事,你们不用管。”
一位影卫道:“千机罗刹乃十凶第三,此人凶悍暴戾,我等不惜一死或可为神策府主创造胜机。”
白榆摇头说:“你们留下来也只是帮倒忙,他还没强到需要用人命去填补差距的地步,况且……我比他更强,杀他只需要一刀就够了。”
十多个影卫沉默几息,纷纷退下。
千机罗刹眯起眼睛,将一把刀扛在肩头:“我是不是听错了?你打算用刀杀我?”
“一刀。”白榆竖起一根手指。
“白玉京,我敬你是个后起之秀,可即便你已经封圣,也不该如此猖狂……我知道啖枪鬼死在你的手下,你已经是当代的枪魁!若你用枪,我须得惧你三分。”
千机罗刹怒极反笑:“但你打算用刀来杀我?我使了几十年的双刀,更是如今夺下刀魁称号,在我面前用刀,你当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不知道死字有几笔!”
白榆懒得争辩,只是伸出手,捏住雄狮的虚影,五指握住瞬间,雄狮虚影消散,他从中抽出了一把刀……的确不是长枪,而是一把刀,一把厚重的足以屠龙的重刀。
千机罗刹虚着眼睛,望着这把华而不实的重刀,内心更是多了几分轻视。
只因为在刀法中,所谓的重刀早已被淘汰。
因为不够快。
到了武圣境界,攻击压倒了防御,所以进攻讲究效率……你手持重刀也未必能破开轻刀的招式,过去一力降十会的方式在武圣阶段是不存在的。
真的能做到一力降十会,那用重刀还不如用大枪。
这就是为什么千机罗刹说若是白榆用枪,他反而会忌惮。
白榆已是当代枪魁,他能杀得了啖枪鬼就证明其枪术在进攻强度上已经压倒了后者。
而刀在进攻效率上本就比不过枪。
千机罗刹自己情况自己了解,他斩杀了霍秋水是没受伤,但那也是建立在了解对方的性格和刀术的基础上,这才能做到有条不紊的背板和破招。
一切都和他所设想的一样。
可面对战斗力完全为问号的白玉京,他的胜算必然大大不如之前那般稳固。
他内心其实是打了退堂鼓的。
今夜斩杀了霍秋水就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的心愿。
往日再慢慢的炮制武圣阁和霍家便是……
今日暂且遁去也无妨。
十凶早已骂名遍天下,千机罗刹又岂会在意自己的一时名声?白玉京就算再厉害,也最多能护着武圣阁和寥寥几个人罢了!他终究只有一个人,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可是现在情况又不同了。
白榆居然亮出了刀而不是枪。
这就给了千机罗刹一种‘或许我能再杀一名封圣’的心理暗示。
白榆屡战屡胜,唯一一次败亡还是在罗睺手里,他正值气势如虹的时候,想来自信心也是空前膨胀,甚至到了如此托大的地步……可所谓骄兵必败!——这小子想来是刚刚突破封圣不久,内心对自己的实力过于自信,以至于一点逼数都没有。
千机罗刹暗暗测算,只要对方用刀,只要自己抢到了先手机会,他未尝不能一举再斩一位封圣。
……
中湖别院。
影卫出现在院落之外,正要汇报情况。
“情况我已经知晓。”屏风后的女子轻轻叹息道:“刀圣一生为大夏抛头颅洒热血,功高劳苦,与国同膺,需以国之大礼厚葬之,将尸首送回霍家,吩咐各部门以最高礼节待此事,不可怠慢。”
影卫们应声退去。
别院中,有名鹤发童颜的道袍老者坐在树下,手里握着一枚棋子,惋惜道:“可惜了这位老朋友。”
若是说话者被其他人看见,肯定会惊掉下巴。
因为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十强第二,道门玄宗的张天师。
屏风后方的女子道:“霍秋水是武夫,即便是死于刀下,那也是江湖相传,是善终……他是含笑走的。”
“含笑而终,的确是善终……想来白玉京是如此的让他感到宽慰,知晓后继有人,所以了无牵挂了。”张天师抚摸着胡须:“这孩子是个好苗子,只是有些冲动了。”
“年轻人,冲动才是正常。”
“只是我没看明白,为何霍秋水会输给千机罗刹,大人看明白了吗?”张天师问了句,他是炼气士,不是武夫,总有些部分看的不是那么明白真切。
“嗯,说来其中也并无太多的玄机,因为千机罗刹是武圣,其盖世武学总是快人一步。”
“快人一步?”张天师奇特道:“就这般简单?”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快人一步,便可快人千步。”
张天师一点就通:“原来如此,所以刀圣来不及挥出第三刀就被阻断了。”
这一盖世绝学十分的纯粹和简单。
就是在于一个字——快。
先人一步,先人两步……继而快人十步百步千步。
不断积累的领先,最终形成碾压式的格局。
所以但凡是势均力敌的一战中,只要能被他抢夺到先手,只要他能先人一步……那么这份先机就会被不断扩大,最终形成悬殊的差距,形成压倒性的胜势。
刀圣之所以落败于千机罗刹之手,便是因为他不够快。
或者说,他没有在前几刀把差距追赶上来。
又或者说,他没能在差距扩大之前,直接奠定胜势。
霍秋水的硬实力必然在千机罗刹之上,可捉对厮杀的情况下,千机罗刹占有绝对的优势,因为只要他的双刀不停连斩不断,迟早有一天能够斩下敌人的脖子。
刀圣理解到了差距,所以拼死挥刀强行破开刀势。
过河一共三刀,前两刀出手还不足以压制对手,而第三刀更是根本来不及出手。
在一对一的平等交锋中,千机罗刹几乎先手无敌。
张天师忧虑道:“这白家的小家伙真的能应付的来么?他甚至不是武圣,也不擅长刀法吧?”
屏风后传来笃定的声音。
“既然他能从罗睺手下存活,区区一个千机罗刹又如何能奈何得了他?”
“刀圣之仇不可不报,今时今刻是最佳时机。”
“我相信他绝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
“他大概已经想到了破解之法……”
“既然说了一刀,那么这一战就必然是一刀之内分胜负。”
……
中湖入口前,白榆提着厚重的狮心重刀,拖刀而行,兵刃划过水泥,迸发出无数火星。
“霍秋水输给你。”
“不是因为他的刀法不够强。”
“而是因为他的刀不够快。”
“所以……只要我比刀圣更快就足够斩你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