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好了伤疤忘了疼(求追读,求收藏,求打赏)(2 / 2)
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若是叫他和成年人打架,他不会说什么,可若是叫他看到这屠杀百姓的事情,恐怕都会出言阻止。
完颜洪烈淡淡一笑“康儿,斩草要除根,这么肤浅的道理都不知道么,妇人之仁只能后患无穷,好了,此事就这么定了,一刻钟后,大军出击。”
几句话,塔塔儿部十万部族的生死就被定下了,杨康一时间竟有些失神,茫然的站在大账里。
“小王爷,咱们该收拾行囊了。”宣布在杨康身边耳语。
“小王爷,小王爷。”又喊了几声,杨康这才回过神。
“啊,怎么?”
“王爷下令,一刻钟后出发,咱们该收拾行囊了。”
帐外,马匹嘶鸣声,长刀入鞘声,以及队伍清点人数的声音此起彼伏。
杨康也是赶忙换上一身特质的铠甲,骑着自己那匹汗血宝马,跟在完颜洪烈的身边,一万骑兵,四万步兵,正整整齐齐的摆好阵型。
完颜洪烈策马奔驰到阵前,沧浪浪,弯刀抽出,高声喊道。
“众将士们,今日,就是咱们这次出征的最后一战,属于你的爵位,你的功勋,你的赏赐,就在前方百里。”
一边说,一边策马扬鞭,让声音传达到每个将士的耳中。
“让本王看到你们的血性,你们的勇猛,大金万岁!”
五万士卒纷纷高呼“大金万岁,大金万岁。”
一时间,声浪如潮水,滚滚不能停歇,整个军队的士气更是被带到了顶点,完颜洪烈再次兴奋的驱马来到阵前。
“儿郎们,跟随本王,冲啊!”
说罢,当先驱马疾驰,马蹄翻飞,溅起一阵的尘土,杨康也是忘却了刚刚的失神,整个人都被这慷慨激昂的动员,说的热血沸腾。
紧紧握着的那杆银枪,手指甚至在枪杆处按出印记,双腿夹紧汗血宝马,一拽马僵,整个人猛的冲了出去。
身后,上万名骑兵均是争先恐后的冲出,一时间,整片草原扬起一片尘土,仿佛沙尘暴一样向南方卷去。
而那四万步兵,则是井然有序的一路小跑,这就是步兵的不足之处,虽然金国曾经是马背上的国家,但是随着他们对蒙古草原控制权的减弱,优质马匹的数量稀少,迫不得已开始用步兵代替。
而且,金国的主要目标现在还是占据江南的南宋政权,骑兵反而不如步兵好用,尤其江南地区多是高低起伏的地形,骑兵无法发挥他的冲击力。
一场大战即将开始,此时正洋洋得意的塔塔儿部,刚刚从胜利中回过神,怎么这金国军队如此不堪一击,看来并没有像先锋骑兵说的那样战无不胜,自己一万骑兵就已经把对面的五万骑兵打的溃不成军。
一股莫名的自信又从他们的心里冒了出来,自己反叛金国是正确的,金国根本打不过自己,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先锋骑兵被全歼的痛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