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章 受制于人!?受制于人!【三合一求月票!】(1 / 2)
中午的抢劫犯是什么人?
对方衣着邋遢,个人卫生连最低标准都没达到,衣服破破烂烂。
根据受害者的描述,徐浩尝试还原了一下对方的体型。
很瘦!
没错,虽然受害者曾给徐浩描述过,对方的身形宽大,但他依旧敢断然说对方很瘦!
为什么?
棉袄!
对方穿着棉袄,体型必然看起来要比常人要宽厚,尤其是普通棉花,并非羽绒服那种的衣服,穿在身上,犹如裹了一层棉被一般!
上世纪的八九十年代,冬天时的乡下农村,不论胖瘦,只要穿上棉袄,都会显得很是臃肿。
就算是长相秀丽的女生也不会出差错!
这起抢劫案和眼下这起案子有什么区别!?
两者都穿着棉袄,都是卫生不好,且按照之前那狗日的气运的影响,他们二人所做之事有很大概率是能串联在一起的
想到这,徐浩将目光重新放在地上躺着的受害者。
受害者面部被胶带裹着,但即使如此,依旧能看出面容较为憔悴。
徐浩将穿戴着橡胶手套的手伸过去,微微扯了扯对方的领子。
衣领被扯开的那一刻,徐浩的眉头皱了起来。
只见对方的脖颈处,好似裹了层泥巴一样,黝黑,全是灰泥,宛若结痂!
“好家伙,这是多久没洗澡了!?”
王金在旁边皱了皱眉,随后满脸咂舌的说道。
没错,身体的灰泥若是长久不清理,在天气干燥的情况下,便会变得宛若受伤后的痂一般,只不过看起像是一层皮,并没结痂那么厚实。
徐浩用指甲隔着手套,稍微扣了一下,顿时,一片雪白的划痕出现在被扣过的地方。
“确实是灰泥,长久不清理的模样。”他点了点头,开口说道。
外表这般,有些皮肤病会导致看起来和长久不洗澡差不多,但上手后的感觉和那‘挠一下’的后果不同!
长期不清理,指甲稍微一挠,便会掉落宛若头皮屑一般的‘雪花’。
“浩哥,什么人会对他下手啊?”
王超看着尸体揣摩了半晌,随后眉头略微皱起。
一个人,住在现代这丁点大小的地方,甚至还是泥胚房!
全身上下加起来也没有一千块钱.
这种人有谁能看上!?
买卖器官的?
就算是京城人油案的碟子,估摸着也看不上这种人!
对方身体枯瘦如柴,浑身上下都透露着虚弱,身上至少有两三种小病!
碟子看了都嫌晦气,器官都没人想买!
所以,这种人谁会盯上他?
没人。
但事实却是.
徐浩看着面前的尸体,陷入了沉思。
事实却是,不仅有人盯上他将他变成尸体,甚至死亡的受害还是如此的残酷!
徐浩轻轻将胶带揭开一点。
里面还有些许的水渍。
见此,他的眉头皱了又皱。
这是
水浸!
古代有种酷刑,名为‘水刑’!
这种刑法极其的残酷!
方法是用一块布,将脸给蒙住,并且让犯人保持脚比头高的姿势,同时将四肢以及头部固定住,随后在脸上的盖布处滴水!
滴水的速度不快,一滴一滴的滴。
在犯人的感官中,便是一点点的窒息,如同跌进河中,被溺死一般!
恐惧和害怕将会弥漫犯人的全身,是心理和肉体上的双重摧残!
到了近代,有些地方将这种刑法用来审讯碟子,用来审问的对象足以见得这刑法的恐怖之处!
但现在,民间竟然有人用这个!?
“用胶带代替布?”
“也是,水能顺着缝隙往内流淌,稍微呼吸便是水倒灌进鼻腔,想要咳嗽也咳不出来.”
看着面前的画面,徐浩摇着头说道。
受害者头上的胶带很松,其中有被水浸泡过后的原因,估摸着也有凶手想要折磨对方。
“这是谋杀?”
王金环视周围一圈,随口说道。
这里的环境特别差,没有空调,风扇也没有。
也就是春天,蚊虫还不明显,若要是夏天,估摸着没人愿意来住。
“大概率是激情杀人。”
徐浩看了眼受害者的惨状,以及捆绑住受害者凳子的椅子,沉吟片刻说道。
闻言,王金收回了目光,他看向徐浩,“理由呢?”
“谋杀,凶手是注重仪式,是有一个目的,比方说我上一起案子,凶手是为了找一个问题的答案,且十分嫉妒受害者,所以将对方杀害。”
“对方的仇恨很高,但对受害者的伤害却只是勒死,并没有施虐。”
“还有我第一次经历的那起案子,‘博物馆人头案’!”
“对方也是注重的仪式,杀人是为了自身的目的而杀!”
“这种人,注重的是受害者要‘死’,是这句话的本身!”
“而不是,受害者的死法要多惨烈!”
徐浩摇着头说道。
“但是,如果是激情杀人.”
“那死法便要多惨烈有多惨烈了!”
激情杀人,大多是被情绪所牵引,做出了不理智的事情!
不理智的时候,只能通过疯狂的宣泄情绪从而让心情平复下来,如此,受害者往往都会很惨!
对方只会通过野蛮、鲁莽的方式,将情绪施加给自己所仇恨的对象身上!
而这种情绪对他人来说,只能以惨烈的形式出现。
面前的受害者身上经历了非人的折磨。
水浸、窒息、鞭打、棍棒、刀子捅身体
身上全是致命伤!
每一处都有可能是致死的伤痕.
仇恨!
这只能是无与伦比的仇恨才能让人如此的愤怒!
但问题又来了
你会无缘无故的,对街边的流浪汉生出如此剧烈的仇恨吗!?
而且,最关键的是
“凶手为多人,至少三个!”
徐浩肯定的说道。
一个人的性格是无与伦比的,他的思维在陷入不理智的时候,所采取的报复只会根据自己的性格喜好来。
举个例子。
比如,一个人觉得被火烧死才是最恐怖的,而另一个人认为被大海吞没才是最恐怖的。
那么,前者在愤怒的时候,想要将受害者千刀万剐,他会将人溺死吗?
同理,折磨人也是一样的。
水浸,刀伤,棍棒
不仅击打的部位不同,就连力度也不同!
对方的脑袋明显是受过重创,必然是有人针对脑袋做过一系列的击打。
击打过后,还会用棍子敲打一番?
敲打完了还会用刀子捅几刀?
好家伙,搁这做菜呢?
一道道流程挨个走?不可能!
要知道,受害者在挨打时已经被捆绑在了椅子上,对方完全不需要棍子什么东西来限制对方的行动!
“浩哥,受害者的性格很差吗?”
“这么多人想置他于死地!?”
王超盯着尸体看了半晌,最终眉头拧成一个疙瘩。
“浩哥,我虽然不懂什么理论,但是我会玩游戏!”
“按理来说,一个人的打人,就相当于释放技能,蓝条就是所谓的愤怒情绪。”
“普通的仇恨来说,估摸着打到一半,愤怒值就被消耗完了.”
“能置人于死地的愤怒.”
一个人对另一人产生怨恨,在打斗过程中,拳拳到肉后,愤怒情绪被宣泄完毕,理智回归,便不会想着要对方命,也不会想着再去打。
只有两者间你一拳我一拳,没有占到‘便宜’,如此,愤怒值才会一直不降落,理智一直不会回到心头!
这种情况很容易将人不经意间至死,因为愤怒会自这种场景逐步增加而不是减少!
但是这案子.
受害者可是全程被捆绑在椅子上的!
激情犯罪,往往都是上头的,上头且一直折磨人,并且愤怒条还不会降到不准备杀人的临界点.
这就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受害者的性格很恶劣?”
王超又开口试探般说道。
“不对,再怎么恶劣,也不能一次性惹得三个人集体杀他且不会留手”
徐浩在旁边点了点头。
对方说的没错。
性格再恶劣,但若是接触的时间很少,内心没有累积下的仇怨,便不会一次性的让人产生必杀的念头。
那是受害者对凶手做过什么?
徐浩陷入了沉思。
目前来看,这一条比较合理。
“受害者对凶手做过一些事情,这件事可能在受害者眼中,在旁人眼中算不得什么的事,但落在凶手眼中,却是天大的事情!”
“并且,这件事一定要能触碰到三个人!”
一个人想杀某个人,那双方可能是久积成怨。
一个人见了对方一面就要杀对方,那这个人可能是脾气暴躁,且冲动,同时另一方必然不会文明。
如果三个人,在同一时间点,同时对某个人产生了必杀的思维
如果三人互相之间并不认识,基本不可能!
为什么?
徐浩之前说过事情的双面性。
一个事物,每个人看待的方向并不同,看到的东西也不同,所以情感种类大小自然也是不同的。
且大部分人的忍耐度并不小,就算遇到事,也只会想着赶紧远离。
能见一面就产生必杀的念头,只能是.
三个人同属一个阵营!
阵营二字,指的不是朋友。
而是一个集体!
最简单的就是,你和伱朋友走在一起,你的朋友被人语言侮辱,你会很生气,会上去和对方理论,会上去和对方打架。
但情绪始终却没有朋友本身要浓烈!
同理。
如果受害者是惹恼了凶手三人之一,才导致自己被对方杀害的话.
其余二人必然会手下留情,甚至是会惶恐的阻止凶手杀害对方。
毕竟,人都是自私的,遇到事了自己可以去帮忙,但这件事坚决不能扩大,并且降临在自己头上!
能让三人下手如此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