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低调推出WINDOWS(2 / 2)
但如果再等几年,pc的市场规模彻底爆发,操作系统的重要性凸显之后,灯塔国就不会再允许英豪公司,在这个领域里超越灯塔厂商了。
软件和硬件是计算机领域,一对孪生兄弟,一直是在共同成长。其中,硬件作为软件的物质基础,一直是哥哥。
虽然软件技术发展的时间同样不短了,但在计算机发展的早期,一直是以硬件的发展为重心,软件是处于辅助的地位。
直到pc架构彻底固定之后,软件才真正的开始彻底独立出来。并凭借不断开拓的专业应用领域,软件的商业价值也后来居上,超过了pc硬件。
操作系统是计算机软件中非常特殊的一个存在。早期的计算机产品中,是没有操作系统的,那个时候操控计算机,需要通过低级语言,与计算机硬件进行直接“对话”。
这就使得计算机的应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没有足够的专业能力,根本无法使用计算机。
操作系统是计算机硬件与使用者之间的桥梁,它的出现,使得使用者不需要再去过多关注硬件本身,只需要去调用硬件的功能即可,这就极大的降低了计算机的应用难度。
最早的操作系统,是1976年的时候dIGItALRESEARch软件公司推出的8位的cp\/m操作系统。
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操作系统的出现,为软件的独立发展奠定了基础。
操作系统,虽然从出现之后,就被广泛应用到了计算机之上,但其价值,在早期,完全没有被重视。
此前,陈兵收购的qdoS操作系统,历史上能够被微软用几万美元就完成收购,就是因为这些操作系统的价值,根本没有引起重视,这其中甚至包括了微软本身。
陈兵之前,提前下手收购了qdoS,又通过西雅图公司对外大量的出售qdoS的软件使用许可,就是为了打乱整个操作系统的市场格局。
陈兵这次提前三年推出wINdowS,目的也同样如此。陈兵在操作系统上的战略意图很明确,就是搅局,核心思想就是突出一个“损人不利己”。
重生回来的陈兵,对灯塔国的霸道尿性是感触最深的,他非常明确的知道,操作系统这种产品,如果要出现垄断厂商的话,只能是灯塔厂商。
别看灯塔国现在还没有察觉到操作系统的重要性,但一旦他们回过味来,就绝对不会允许非灯塔国的厂商,垄断这个重要的领域。
因此,陈兵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取代微软。老盖能够凭借微软成为世界首富,那时因为老盖是灯塔人,他的背后是一个超级大国。
这个世界首富,陈兵是打死不敢当的,如果他真的敢觊觎这个位置,一定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陈兵自己不敢垄断这个行业,也不愿让微软登上这个宝座,那就谁都不要当了,干脆把这个操作系统市场,彻底做烂掉,大家都不要想在这个产品上赚钱,就更不要提垄断了。
陈兵这个思路,并不是什么异想天开。操作系统,这种基础的软件,被一家商业公司垄断,在赚取了巨额利润的同时,也扼杀了很多技术拓展的可能性。
因此,自从微软显露出垄断迹象之后,对微软的批评声音就从来没有断过。而与微软这种垄断经营的思路相反,软件产业内的开源思潮和行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
而类似的,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万维网()。
万维网是腐国计算机科学家蒂姆·伯纳斯·李,在1990年前后第一个开发出来的,由此奠定了后世浩大互联网产业的基础。
但蒂姆·伯纳斯·李并没有象微软老盖一样去创立一个商业公司,妄图赚取垄断的利润。
如果,蒂姆·伯纳斯·李也走上老盖的道路,他能够获得的财富,至少不会比老盖少。
这次,陈兵就是想学习一下蒂姆·伯纳斯·李,把操作系统尽可能的进行公众化,必要的时候,甚至不惜把这个操作系统进行彻底开源。
不是陈兵不想赚钱,陈兵要发展电子产业,需要很多的资金支持。但在操作系统上赚垄断利润,陈兵真的没有那个胆量,没有足够力量在背后支持,这个钱根本就没有办法安心的赚。
陈兵不敢赚这个垄断的利润,不代表其他厂商不敢赚,灯塔国的操作系统厂商也不是只有微软一家,陈兵要彻底搅乱这个市场,就要先把相关的技术所有权,先抓在自己手里。
doS和wINdowS都是操作系统,但两者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
doS是更基础的操作系统,在doS系统上,使用者需要先输入各种命令语句,才能调动计算机的功能。要求使用者必须学习计算机语言。
但wINdowS是一种图形用户界面,使用者不需要再学习计算机语言,只需要简单的鼠标点击,就可以去操控计算机的各种软件,实现更多的功能,这就使得计算机的使用难度,再次大幅度的降低。
这种图形用户界面的发展,源流同源是在灯塔,早在70年代,灯塔的施乐公司,就已经研发成功了这种图形操作界面。
只不过施乐公司并没有把这个图形界面真正的商业化,历史上,第一个推出商业化图形操作界面操作系统的,也不是微软,而是苹果公司。
1983年,苹果公司推出了AppLELISA,这个以老乔大女儿名字命名的电脑,虽然由于价格昂贵,市场销量不大,但却是真正开了图形操作界面操作系统的先河。
微软喜欢搞垄断,苹果公司的手法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后世的“苹果税”同样是大名鼎鼎。
历史上,苹果率先推出了图形操作界面操作系统,而微软后推出wINdowS,两家公司因为在这个产品上的竞争彻底交恶。
苹果公司更是起诉微软抄袭,一直打了四年多的官司,只不过那时苹果已经有所衰落,微软正如日中天,这个官司最后以苹果败诉告终。
陈兵要阻击微软,同时也要防着苹果。英豪可不是灯塔公司,为了避免被苹果拉入这种诉讼,英豪公司最好的应对,就是先于苹果推出这个操作系统产品。
至于施乐的诉讼风险,就小了很多,之前陈兵已经向施乐支付了几百万美元,获得了施乐的技术授权,只要英豪公司没有在这个操作系统上赚取太多的暴利,施乐来起诉英豪的可能性,就会大大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