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八章 WINDOWS未来的新技术路线(1 / 2)
第128章wINdowS未来的新技术路线
Ibm找上英豪可以说是捏着鼻子来的,实在是wINdowS2.0功能的强悍,逼着Ibm不得不来与英豪这个竞争对手洽谈。
几天的展会,大量的硬件厂商都与英豪签订了软件许可协议,态势已经非常的明显,这些厂商只要生产286电脑,就必然会搭配这个wINdowS操作系统。这就把Ibm推到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
现在在高档个人计算机领域,最有竞争力,只有Ibm、苹果和英豪三家,英豪的wINdowS系统已经获得业界的认可,苹果的LISA也已经推出了视窗界面的操作系统,只剩下Ibm在这一块毫无建树。
自从参加完英豪的产品发布会,唐·埃斯特利奇就带着他的团队,对英豪的286电脑进行了技术评估,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wINdowS的组合,将会成为个人计算机的技术方向。
采用芯片,对于Ibm来说,没什么难度。Ibm与INtEL一向关系良好,而且唐·埃斯特利奇也已经安排了一个研发小组,在围绕设计新计算机,至于Ibm内部的反对声音,有英豪的威胁在外,也必然偃旗息鼓。
问题就出在操作系统上。
其实去年英豪推出第一版wINdowS的时候,唐·埃斯特利奇就问过微软的老盖,能否研发出类似的操作系统来。
当时老盖的答复是可以,但需要时间,而且硬件条件不足的情况下,强行推出这种视窗操作系统,很难被市场接受。
而接下来,英豪第一版wINdowS乏人问津,偃旗息鼓的市场表现,也证明了老盖判断的正确性,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无人再提。
Ibm对提升硬件水平不积极,老盖也没有急于投入太多的人力、物力去研发这个新的操作系统。
微软的doS系统,本身就是买来的,历史上是因为跟着Ibm赚了大钱,才持续投入后续的研发。但这个时空,被陈兵一顿搅合,微软在操作系统上能够赚到的利润被大幅削减,持续投入研发的意愿自然就没有那么强了。
只是谁也没想到,仅仅时隔一年,英豪就憋出了一个大招,不仅推出了硬件更先进的286电脑,还在这个硬件平台基础上,把wINdowS再次进行了跨越式的升级。
这次,唐·埃斯特利奇,可就不是再问老盖,能不能研发出类似的操作系统,而是直接要求老盖给出研发的进度时间表。
早就被wINdowS弄出一头汗的老盖,与公司内团队一番评估,即使大力增加人手,再加班加点,全力研发,推出类似软件的周期,也至少是18-24个月。
按照这个时间表,等到微软的这个操作系统出来,恐怕英豪已经抢占了Ibm一半以上的市场份额了。这种结果,唐·埃斯特利奇和Ibm的经营层,自然是不能接受的,
这几天,外界在炒作英豪与苹果的技术领先性。但在Ibm内部,却也同样已经吵的乌烟瘴气、焦头烂额。
pc这个产品,能够产生在Ibm,本身就是阴差阳错的结果,是唐·埃斯特利奇这种受排挤的人,抛弃了Ibm的传统,而搞出来的新花样。
只不过pc上市之后,市场表现太突出,给Ibm带来了大量的营收和利润,使得那些内部反对者措手不及,一时无法反击。
即使如此,之前就已经有人,对微软的供应商地位提出了质疑,甚至提出要由Ibm自己的软件团队,来替代微软的供应商地位。
老盖在微软的内部还是有人脉的,付出了一定的代价,终于压下了这种反对的声音,也保住了软件供应商的地位,但这一次,操作系统一下成为了Ibm明显的技术短板,要求替换微软的声音又再次响起。
不过,这种反对的呼声,也注定只是发泄性质,即使由Ibm自己的软件团队,来研发新的操作系统,需要的周期也不会比微软短,仍然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争来吵去,最后的结论,办法仍然只有一个,就是想英豪去寻求wINdowS的软件许可,但这在Ibm的内部仍然是有着巨大的反对声音。
英豪可不是微软。微软只是一个小型的软件研发公司,Ibm向微软采购操作系统,只是收了一个小弟而已。
但英豪可是Ibm的竞争对手,向英豪去寻求软件许可,本身就是在对竞争对手低头,相当于签订丧权辱国的条约一样,各种“清流”自然要跳出来抨击一番。
“清流”一番慷慨陈词之后,一个个拂袖而去,最后要去与英豪签订屈辱条约的责任,又落回了唐·埃斯特利奇领导的pc部门身上。
签订屈辱条约的人,注定要被绑在历史的耻辱柱上,Ibm的“人精”们,没有人愿意来趟这趟浑水,最后与英豪进行洽谈的重任,就落在了pc部门的一个副经理头上。
陈兵对与Ibm内部的狗屁倒灶完全没有兴趣,对于装逼打脸羞辱一下Ibm这个巨人,也同样没有兴趣。
英豪现在取得的也只是暂时性的领先,pc不过是整个计算机领域的一个分支市场,而且是一个会逐渐沦落为制造业的低端分支市场。
如果只是取得这么一场暂时的胜利,陈兵就轻飘飘起来,自以为已经击败了Ibm这个蓝色巨人,那就真是夜郎自大了,英豪也注定根本走不了多远。
Ibm技术底蕴的深厚,是不可以轻辱的,即使后来Ibm卖出旗下的pc业务,但仍是全球计算机厂产业的领导者之一,而且是真正掌握了诸多底层核心技术的厂商,不是那种大而不强的花架子。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在计算机产业这个江湖之中,此时的英豪不过是一个靠着打打杀杀,刚刚出头上位的新人,而Ibm则是那种已经成名已久的江湖大佬。
刚刚上位的英豪,如果此时就开始向Ibm这种大佬进行挑衅,试图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江湖地位,那结果注定就是被这种老谋深算的大佬阴死。
这个时候,英豪应该做的不是去向Ibm挑衅,而是向Ibm证明自己的无害。大家一起坐下来,共同在这个江湖上捞钱不好吗?
何况,Ibm只是陈兵诸多竞争对手中的一个,pc也只是英豪诸多产品战线上的一条,完全没有必要嚣张跋扈,主动去升级双方的冲突。
陈兵根本没有在意Ibm只派来了一个小喽啰,也没有对Ibm寻求软件许可设置特别的障碍,几乎是以与其他厂商完全相同的条件,签署了软件授权许可。
不过陈兵同样也对Ibm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那就是英豪要加入到计算机相关标准的制定中来。
装逼打脸,吆五喝六,那是小孩子做的事情,能够参与到行业标准的制定之中,才是真正的拿到实利,能够让英豪真正的扎稳根基。
所谓“三流企业做产品,二流企业做技术,一流企业做标准”,这句话虽然有些类似营销号的语调,却是真的有一定道理的。
所谓制定行业标准,简单粗暴的理解,就是确定行业的主流技术方向,一旦这种标准被行业所接受,就会围绕着这种主流的技术方向,形成庞大的产业生态,使得这个技术方向能够获得广泛的商业应用。
工业技术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的,但工业技术是用来进行大规模生产制造的,是需要进行产业应用的,这个过程中,需要考量的就不仅仅是科学上的问题,还要考量诸多的商业因素。
很多时候,要制造一种产品,可能有几种技术路线,能够殊途同归。在技术考量上,很难说清哪一种技术路线,更有优势,这个时候其实就是技术供应商之间,在进行商业博弈了,最后往往是赢者通吃市场,负者血本无归。
参与进行业标准的制定,虽然做不到对利益的垄断,但却是已经在这种利益之争中,抢先占据了有利的位置,而参与不了标准的制定,则很容易落入被动的态势。
获得标准制定地位,就像在江湖上获得威望一样,有时候虽然看起来有些“虚”,但在关键的时刻,往往能够带来非常重大的作用。
Ibm在1981年推出了pc产品,之所以被诸多的厂商进行大规模仿制,其实就是因为Ibm依靠在计算机领域的影响力,确定的了pc的标准框架。
这些标准,很快成为了行业通用的标准,使得各家厂商生产的部件,可以在这些标准之下,被便利的衔接起来,能够组成一个产品系统。
这种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行业技术的演进,各种新技术的提出,这些标准就一直在被不断的优化,引入新的更先进技术。
行业标准从来不是哪一家厂商能够独家垄断,Ibm也最多是在制定行业标准的过程中,有更多的话语权。
而能够参与近这种标准制定的,都是各个领域的领导厂商,小厂商根本没有参与的资格,只能成为标准的被动接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