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曹玄龙(1 / 2)
“你此来……”
“你此来……”
两人异口同声,又同时洒然一笑,曹姓男人拱拱手率先道:“我名曹玄龙,是带着家师拜帖前来拜访巨鹿城,酒真人卢道先!”
“奥,巧了,我名沈钧,也是前来拜访酒真人卢道先!”
沈钧和煦的一笑,心头却更加警惕,刚才趴在肩头的独眼橘猫一直警惕的嗅来嗅去,发出咝咝的低鸣,这显然不正常。
这曹玄龙绝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
如果是普通人怎么可能奉命跨越山海来到另一座城市?死在半路上的可能性太大,而他完好无损的出现在这里,竟然还背着金属背包,骑着一辆不逊色于自己的机车。
曹玄龙短发精悍,鼻梁高挺,眼窝很深,天生有种阴翳感,仿佛能把人看透,薄唇笑起来很淡漠,好似天地之间没有什么放在眼里。
太爷太奶说过,这种人要远离,如果远离不了也不可掏心掏肺的结交,不然最后真的会被‘掏心掏肺’。
他温和笑着拍着金黄色越野摩托:“它叫爪黄飞电,奔驰如电,不过看起来你那辆也不赖。”
爪黄飞电!
连轮胎都是金黄色,奔驰如金黄闪电。
他见沈钧不想搭理他,露出和煦的笑容再次道:“卢道先真人可不是想见就能见的,这位乃是巨鹿城唯二的大人物,没有引荐,你很可能会被直接拿下,既然你是我的恩公,我便帮你一把还你恩情!”
“用不着!”
沈钧轻轻的笑了笑,想要远离,他却如狗皮膏药贴了上来,笑嘻嘻的。
“看来沈兄弟背景也是个神通广大,不若结伴而行,多一个朋友多一条出路,说不定未来还能守望相助!”
他大笑的贴上来,胡子拉碴的模样少说三十岁,笑起来却偏生油腻,让人想暴揍他。
当时不救他就好了……
沈钧突然蹦出来这一个念头。
既然怎么也甩不开,两人便只能一同入城,繁华的场景令沈钧心头发抖,超越认知的辉煌好似只在太爷太奶的只言片语中幻想过。
城市还是城市,同样的繁华。
高楼大厦笔挺矗立,道路上人流往来,甚至有野狗野猫自由的穿行,各种动物植物构建出一种全新的生态系统,好似达成了人与自然的另类和谐。
他望着大厦墙壁一页玻璃都有三米多高,仰望之下,如不周神山横插大地,震撼可想而知。
小镇没有超过六层的高楼。
这里随处可见,街道上人流往来,好似恢复到灾变前的气象,每个人都匆匆忙忙的着急忙慌。
独眼橘猫惊得嘴巴都合不上。
他面庞没有半点变化,情绪全部压在心头,怕被曹玄龙看出他来自小地方。
这并非自卑,而是危险。
一个尚未成气数的小镇,还停留在苦苦求生阶段,如远古部落般,一旦被惦记上,顷刻就无了。
他戴上李太爷送的墨镜,转动眼珠偷偷瞧着。
大厦不是写字办公楼,里面陈列着大量的盆栽,生长着各种植物,结满黄澄澄红艳艳的果实,沈钧只在梦里见过。
“嘶……竟然是西红柿!这么稀罕珍贵的宝贝竟然这么多!”
“我的天,那是绿油油一大根是黄瓜吧!”
“那黄澄澄的是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