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萧炎都没你能装(2 / 2)
“就是在释放进度到99%的时候,突然中断吟唱啊,这就像在你的对手大招前摇99%的时候突然踢掉他的网线一样,就这么简单。”他摊手道,好像这是一道小学数学题一样简单。
“您搁这儿卡bug呢?”路明非恍然大悟,点点头。
“可是这个,怎么个踢断网线法?言灵这东西有网线吗?”但是转念一想,路明非又挠了挠头。
路明非什么都不懂,可是恺撒却还是懂的,当场面色就变了,“你想让我们在你完成施法之前杀了你?”他忍不住站了起来,又惊又怒,“这怎么可以,你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我们从来不对盟友做这种事,绝对不行!”
杨玉水翻了一个白眼,“谁说让你杀我了,只要切断我前额叶的精神共鸣不就行了?切网线又不是让你砸人家主机,你是不是傻?”
他指了指自己的八卦阴阳鱼抹额,“我的前额叶上装有一枚微型电极,全部由再生金属制成,能够抵御元素乱流带来的信号干扰,遥控器就在林卫华先生手里,只要他按下按钮,电极就会释放3伏特脉冲电流,将我前额叶的共鸣回路烧毁,届时‘归墟’将会被强行中断。”
所有人倒吸一口冷气,感叹这人对自己真狠!
“什么前额叶,什么精神共鸣?我怎么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学过这东西?”路明非偷偷问,同时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额头。
林小红翻了一个白眼,“当然学过,《龙类生物学入门》第六章,混血种和龙类的前额叶中部分神经具有与元素共鸣的能力,在释放言灵的时候异常活跃——这是考试的第三道大题,你没答上来吗?”
“答上来了,但是转头就还给丹弗斯教授了。”路明非吐了吐舌头,有点愧疚地说。
曼施坦因教授也不淡定了,“什么,你想通过损伤前额叶的方式终止灭世言灵的释放?你疯了吗?你知道前额叶白质切除之后你会变成什么样子吗?你会变成傻子!甚至有可能因为脑溢血送命!”他也站起来,高声斥责。
“拜托,我都有序列117的灭世言灵了,难道那点小伤会是不可恢复的吗?”他有些无奈地摊摊手,毫无危机感,好像自己要被损坏的是指甲盖而不是脑神经。
“算了,本来不想说的不瞒你说,这招其实我已经使用过一次了,在贝加尔湖对抗一头火属性次代种,效果还可以,没有留下永久性损伤,我过了两个星期差不多就好了。”
他的语气过于轻松,好像他是去贝加尔湖钓鲑鱼而不是去屠龙了——这波装b至少是个满分。
在座的人再次倒吸一口冷气,这个夜晚他们已经倒吸了无数次冷气了。
“他真的是混血种,而不是纯种龙类吗?”曼施坦因教授偷偷问。
“我确信,在上次体检中,他的心脏和人类一样,有两个心房和两个心室,真正的龙类哪怕是人形,也只有两个心房和一个心室。他之所以看起来很虚弱,就是因为心脏功能不如真正的龙类。”林部长低声说。
他们完全低估了这个男孩,本来以为他只是高危混血种,可看来远远没有这么简单。毕竟,对付高危混血种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前额叶白质切除术,切断他们的精神共鸣的同时,也将他们变成了白痴。普遍认为,只要经过手术,再危险的混血种也会变得无害。
从来没有人能够在手术过后,完全恢复大脑的机能!
这样可怕的恢复能力,已经接近三代种乃至次代种的古龙了!要知道,龙类即使是在大脑这种高度分化的器官中,也存在神经干细胞,随时能够分裂并替换损伤的神经。
他们即是被炼金子弹爆头,也有活下来的可能性,甚至在修养一段时间后,就能恢复如初。
但是这种神经干细胞,从来没有在混血种中被发现,哪怕死侍的脑子里也没有,至今科学家都没有理解为什么,难道只有完全是龙族基因,才能在大脑和脊柱中保留神经干细胞吗?
这个男孩,与其说是高危混血种,不如说是血统不太纯的巨龙!他完全是弱化版的海洋与水之王,单论实力恐怕至少是次代种的水平!
“兄弟,你真是卡bug之王啊!”路明非感叹一声。
对方只是笑了笑,好像之前讨论的不是自己的生死,而是晚餐的辣度够不够,“没办法,我这人也怕死啊。如果不必完全释放这个灭世言灵,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活着难道不好吗?我的目标可是要成为赵文卓、甄子丹和成龙那样的武打演员!”
虽然说在路明非看来,他当武打演员,应该去对标林青霞的东方不败而不是赵文卓的黄飞鸿。出于某种奇怪的原因,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多少有些女性化,缺少武打硬汉应该有的英武。但是没有人笑话他,因为以他的实力,确实可以在这个世界上横着走。
“就是,活着多好啊”路明非也嘟哝道。其实这顿饭他吃得胆战心惊,搞得好像这时一顿断头饭一样,想到死了都应该做个饱死鬼,他吃饭可谓是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一盆肘子都快被他造光了。
“别吃那么多,待会儿要是真打起来,别吃的太撑跑不动。”诺诺悄悄对路明非说。
“嗝~”诺诺话音刚落,路明非就打了一个惊天大嗝。
“你知道我那次是怎么对付洞庭湖的那头三代种的吗?”另一边,杨玉水已经开始吹牛,“那时候我才14岁,第一次屠龙,超级好玩儿!”
14岁,对付三代种,这也太可怕了吧?这还是人吗?恺撒自诩天生按照战士的标准训练,可是一辈子也就在卡塞尔学院里见过一条非成体的龙类,还是和所有人一起集火击毙的。
“他们把我打扮成新娘子,让我说话和动作像女生一点。红衣服特别好看,还有金手镯金戒指金耳环,感觉加起来得有几公斤重!你听说过河伯娶新娘吗?我们的做法差不多,那头龙也要新娘子,所以他们就把我打扮好送过去!”
少年笑嘻嘻地说,好像这对他而言就是日常游戏,毫无危险可言。
“然后在喝交杯酒的时候,我把嘴里含着的毒药咬破,吐进了杯子里,求他为我喝完这杯残酒——然后那家伙被我迷惑得五迷三道,当场就一口闷了,刚刚爬上床毒发全身抽搐!”
“然后我把他按在床上,用被子盖住头,然后骑在他身上压住他试图挣扎的身体。他嚎得那叫一个惨,过一会儿就不动了。”
“卧槽,您是潘金莲吗?这谋害亲夫啊!”路明非吐槽道。
“但是真的蛮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