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不能说的秘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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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外婆的病痊愈了,我告别家人回到林东城,打算在出租屋继续修行,在家里总是被人看着很不方便,出租屋里就自由多了。
下午2点,我回到出租屋,吃了泡面,开始练习英灵教我的基础刀法,顺便美团订购了一只浴桶。
下午3点,我突然想到隔壁主播妹子的充电器还没还给她,于是去还了充电器,主播妹子的电脑坏了,我花了点时间给她修好了。
下午4点,浴桶还没送来,我决定先练一次基础刀法。
晚上1点,浴桶才送来,同城快递这么慢了吗?我迫不及待开始淬体泡澡,再次泡出一身的血水。
所以说泡淬体液这种事,真的不敢在家里泡,万一被家里人误会怎么办?
尴尬的是这时候房门被敲响了,我还没穿好衣服走出浴桶,两名警察就撞门冲了进来,以怀疑我杀害隔壁女主播为由要将我逮捕。
主播妹子竟然死了!!还是被谋杀!
最郁闷的是,我还被当做了杀人凶手!
恰好,他们看到我在泡澡,还把泡澡水染红了。
总不能告诉他们,我正在修仙吧?
我被带到了警察局,经过了录口供的流程,我被拘留了,在没有律师保释之前,我都是嫌疑犯,不对,有了律师保释,我也是嫌疑犯。
因为警察问我3点半在做什么,有没有不在场证明,有没有人证。
我没有,我3点半就在死者隔壁的出租屋内修仙。
警察不仅怀疑我杀害了主播妹子冯梓涵,还怀疑我是最近市里连环杀人案的主谋,此前已经有三名受害者了,都是死后被分尸的,警察给这位主谋取了个代号“屠夫”。
巧合的是这些被害人被杀的时间就是我失业在家里蹲的这段时间,绝大部分时间都是我一个人,没有人可以证明我的清白。
从警察的话中我得到了一些有用的线索。
主播妹子的死亡时间是下午3点半,这个时间点出租楼里只有我没有不在场证明,因为其他人都是合租或者一家三口的原住户。
走廊的监控摄像头拍摄到3点到4点这段时间内,只有我和房东去找过主播妹子,而房东是去收租,还是报案人,没有作案时间,排除了嫌疑。
主播妹子是被人残忍杀害,直接分尸,尸体剁成了好几块。
主播妹子的房间里有我的指纹。
主播妹子有写日记的习惯,日记里多次提到我,觉得我对她有意思。
“卧槽!主播妹子竟然死了!我还被误会成了杀人凶手!还是连环杀人凶手!”
沈遇安的心情如同过山车,刚才是晴空万里,现在是乌云密布。
他没想到自己还会出现在别人的日记里,但这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漂亮女人多少会有些自恋情结,误以为别人多看她两眼就是暗恋她,这可以理解。
只不过她的这种自恋,间接就害了自己。
警察会以为他们发现了作案动机。
至于指纹,应该是修电脑留下的。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自己未踏入修仙领域之前,或许就是无解的死局。
现在不一样了,自己完全可以让英灵抹去自己的在场痕迹。
当然,也可以直接不回出租屋,一直待在乡下。
谋杀的事就与自己扯不上半毛钱关系。
但这就意味着凶手依旧会作案,主播妹子依旧会死。
虽然自己没有圣母心,也不是路见不平一声吼的18名好汉,但主播妹子与自己做了多年的邻居,是个性格活泼开朗,乐意助人的好姑娘。
有时候点外卖多了还会送自己一份,又时常借自己充电器,这份人情还是得还的。
死亡时间是1号下午3点半,还没发生,或许还能救一救。
想要救下主播妹子,就得知道凶手究竟是谁,为什么盯上了她。
走廊的监控为什么只拍下了我和女房东,没有拍到凶手?
沈遇安觉得这一点可以好好推敲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