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离婚案件(2)(1 / 2)
第98章 离婚案件(2)
同情心不太适合用在案件上,从事法律方向的职业要保持客观理智,要是因为自己同情心去处理法律上的问题,就会影响自己判断什么是正确事实的方向。
下午,大概三四点钟左右的时候。
蒋麓接到林小麓秘书的内线电话,她说已经跟当事人约定好了,这个案子全权委托给他们律所,开庭前一切事务都由蒋麓来处理,一会当事人就会来律所详谈。
蒋麓跟林小鹿秘书说希望一会她也能在身边,有什么自己不懂的细节她可以帮忙查缺补漏,这本来也是林小鹿的分内工作,她自然就答应了下来。
其实,林小麓对于各种案件也比较感兴趣,她从中学习到了不少东西,有利于她后面去考韩国这边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而且还是关于婚姻的问题,女孩子要对这个感兴趣许多,有那么一丢丢八卦心理在里面,她很想知道当事人具体情况是不是像资料上那样。
很快,林小鹿秘书就接到当事人的电话,她把当事人带到律所,蒋麓感觉这位当事人很年轻长相还不错,根本不像会被老婆算计成这样的人。
“您好,请坐吧。”
蒋麓热情的邀请当事人坐下,至于他为什么表现这么热情,还不是因为金主任告诉蒋麓,案子结案以后律师费给他百分之九十,都是金钱的力量啊!
当事人坐在蒋麓对面的位置,简单介绍了自己,名字叫李胜基。
相比于资料来说,李胜基本人对于案件的描述更详细,同时也更具有参考价值,当然你不能一味只相信当事人的言词,更重要的是能够证明他言词的证据。
蒋麓认真的听着李胜基描述相关的案件信息,要是讲到关键地方还会插一嘴,提一些问题。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蒋麓总算对于案件有了一个清晰的脉络,明白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李胜基跟刘花英结婚七年没有孩子,就不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或者谁来抚养孩子的问题。
两个人几乎没什么共同财产,甚至还有不少债务,刘花英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了特别多钱,可李胜基根本不知道,要不是他查刘花英的账户还被她蒙在鼓里。
而李胜基的婚前所有财产,也就是三套房产,其中两套被刘花英转移成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这一点,蒋麓很好奇,根据婚姻法保护,男女双方的婚前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就算是李胜基把房子都卖了,那么这些钱还是属于他的婚前财产,而且,即使房子涨价增值的钱还是属于李胜基的个人婚前财产。
刘花英是怎么把他的婚前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啊???
“你的这几套房子,她是怎么把它们变成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啊?”
说起这件事情,李胜基懊恼到想给自己几巴掌!!!
“我们两个结婚以后,总是发生矛盾,她总爱发脾气我又怎么哄都哄不好,最后就问她,她要怎么样才不生气。
一开始的时候她只是说写一份夫妻之间的保证是,然后就让她自己写我签字就行,那上面写着房产转赠的事项,我也没当回事,只要她开心,签就签了,反正我们两个只是小打小闹涉及不到离婚.....哎,没想到这份协议.....居然成了我们离婚分割财产的证据了!!!
要是光这样,我还不至于心灰意冷,我们现在毕竟还没离婚,我发现她现在不停通过各种方式借钱,把这些钱用在家庭生活跟她自己身上支出,根本分不出清楚哪一笔是给家里花了,说什么钱她会接着借,越借越多,反正她不同意离婚,这个钱是他们夫妻的共同债务。”
这......的确是合法的夫妻共同债务.....
因为对方的确是购买了不少家庭生活日常用品,大部分用于为家庭支出,其余的钱也是打着擦边,很难界定这笔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不容易裁定。
看得出来这个刘华英很聪明,多少是懂一些法律,人品......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