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轰杀金霄(1 / 2)
世间谁人能不死?哪怕是登仙台的主人,那位修炼到极境,在遥远的古代被称为真仙,理论上可以永生不朽的存在,依旧在岁月的冲刷之下磨灭了,陨落于时间长河的上游。
像金玄这种方才修炼到第三个大境界的蝼蚁,就更别提了,早晚都是一死。
如果金玄确实没得救了,病入膏肓,或许就不会做出那些疯狂之事,残害如此多的天骄,罪行罄竹难书。
但他还有生的希望,哪怕在黑色命土中种下残道,以他这破碎不堪的本源,只能再多活五万年,他也会拼尽全力,为此不惜一切代价!
求生欲,是生命最原始,最疯狂,也是最难以割舍的本能。
只要有一线希望尚存,金玄就不会放弃,哪怕穷尽一切也要延续生命。
杨尘岂能不知,自己以真实外貌示人,有极大的概率会被金玄认出?
他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他早已今非昔比,不惧一切了。
曾几何时,他如过街老鼠一般四处躲藏,连真实的外貌都不敢示人,别说当着金玄的面露出真身,就是连自己的名字都讳莫如深,不敢随意透露。
而现在,他已突破道土境,生命层次实现了跨越,完成了质变,在道种境之下,他的战力或许还算不上无敌,甚至远远谈不上顶尖,但也不再惧怕任何修士的敌意了。
强大的修为让他有了直面金玄的底气,今日,他就要当着金玄的面,将他看重的嫡系子孙金霄,亲手斩杀,为人族复仇!
既然已经暴露了身份,杨尘也没必要遮遮掩掩了,看向金霄的眼神中充斥着冰冷的杀意,面对他的提问,毫不避讳地给出了答案。
“人族。”
这两个字平淡至极,淡到几乎听不出丝毫的感情。
但却似乎在无形之中刮起了一场冰冷刺骨的暴雪,让金霄浑身发冷,从头凉到了脚。
“人族?你……你是!”
金霄慌了,他岂能不知,在灵级世界,有资格与他站在同一个擂台上战斗的人族修士,究竟是谁?
昔日,他奉金玄之命,在大荒迫害人族,逼问杨尘的下落,所杀人族修士,起码也有五万,尸骨堆积成山。
这还不包括他心情不好时,随手拍死的凡人。
虽说他只是奉命行事,是金玄砍向人族的一把屠刀,但金玄有罪,他这把刀,又岂能免责?
在杨尘说出人族二字之后,金霄立刻就反应过来,面前站着的人究竟是谁。
杨尘,在同境界可是连金宇都能碾压至死的旷世奇才,天赋之强,哪怕还没有入关时,其事迹就已经传遍苍火州。
金霄本身天赋比金宇弱多了,当年养灵境时,和金宇战斗,基本上都是被瞬杀,一招就要落败。
而杨尘,既然能走到新兵大比第三轮的舞台上,就证明他至少也是灵灯后期的修为,与金霄同境。
连金宇都能瞬杀他,杨尘又怎会不能?
不同的是,金宇当年和他只是切磋,击败他后便会收手。
而杨尘,却会直接将其杀死,分毫不会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