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保密条例(1 / 2)
清晨,宿醉过后的吴光琮强迫自己早起,在草草吃了顿早餐后便早早来了台南警察局报道。
昨晚和孙有财吃了顿饭,又借着杨禹请客的机会好好和对方喝了不少酒,这警察的工作算是顺利被他拿到了手了。
他很清楚这一次他欠了杨禹的人情,更清楚杨家要的是什么,所以他没有什么心里负担,倒是很积极的早早就来报道。
台南警察局这边的招人很随意,无非就是自己主动报名或者内部警察推荐,只需要那位林局长面试通过就可以入职,过了实习期就能自动转正。
那位林局长没有早起的习惯,据说以前巡逻的时候也是什么时候睡醒了什么时候才会出门,所以给吴光琮办理手续的反而是孙有财的妹妹孙小花。
据说孙小花还是台南小学的学生,只在那位林局长的母亲那里拜师学了几个简体字,如今正好警察局缺少人手,那位林局长就直接把这么个女娃娃拉过来给办理了正式的警察身份,而且薪水比实习巡警还高一级。
朝中有人好办事,这种情况吴光琮倒是能够理解。可真看到一个不到十岁的女娃娃一本正经的给他写入职信息,他心里还是有点古怪的想法。
一方面是觉得唐人不太靠谱,大明朝除了皇帝和勋贵可能在这个年纪承袭家族爵位,文人士子可没有这个年纪就能入朝为官的。
另一方面他也越发觉得那位孙有财大队长的能量当真不小,居然能让自己妹妹拜入局长母亲的门下,这份师生关系足以保证眼前这个小女孩一辈子衣食无忧了,要多大的机缘才能达到这种地步。
眼看着面前小女孩歪歪扭扭的写着他的信息,写一半的时候遇到不会写的字还坚持自己查字典,吴光琮难得没有对那本字典感兴趣,反倒是略带讨好的帮着把字写了出来。
林局长没来上班自然就免去了面试的流程,按照孙有财的说法,吴光琮的工作是巡警大队的书办,暂时民警那边的班子还没搭建起来,所以也要兼职给民警队干活,说起来就是在这个警察局里做些书写工作,早晚都能见到那位局长,只要不惹对方不悦,工作的事林局长不会过问。
办理好入职后,孙有财直接带着吴光琮去了所谓的后勤仓库,从里面领取了三套黑色警服、鞋子和帽子手套一类的装备,最后才带着他去了一间没人的办公室。
警察局大楼只有两层,也是才建好不久,所以整个大楼里显得有些空旷,除了巡警和缉私警两个大队已经满编,其他需要在局里办公的编制都还缺人,所以孙有财索性就在巡警大队的办公室旁边给他找了个房间。
指了指空旷的屋子,孙有财笑道:“吴先生以后就在这边工作吧!主要就是一些文书类的工作,我们巡警开罚单或者需要给局长上报的文书都要交给吴先生处理,都有固定的格式,熟悉两天就能明白。”
说话间孙有财自顾自的从桌子上拿其茶具说道:“后勤那边给提供热水,都在后院,食堂也在那边。食堂提供早中晚三餐,不花钱,只要不浪费就随便吃。另外就是这份工作需要值班,目前咱们巡警队这边只有你一个书办,所以你需要跟内勤的人一起排班,等下我去给你问问,应该是上三天班就需要值一次夜班,放心,夜班可以在后院睡觉,有事情需要办的时候执勤警员会去叫醒你,没有事就一夜睡到天亮,什么也不耽误。”
简单给吴光琮讲了一下工作内容,孙有财关上房门小声说道:“放心吧!这内勤也没招到多少人,来的早的也不过是早了几天而已,所以你不用有压力。另外就是警察局有保密条例需要学习,回头你去内勤那边问问,他们会给你提供,这个是需要考试的,通过了才能留下。”
吴光琮倒是没有太担心自己考不过,毕竟他也看出来这警察局里招募的警察都不是读书人,就算偶尔有几个能写会算的也都是些账房出身,这些人都能考过的东西他肯定也没问题。
两人又简单说了几句话,倒是孙有财对他很是看重,多说了一些这份工作的事情。
走之前孙有财倒是最后提了一句:“警察局每天早上要出操,就是跑步练拳,这个是除了局长之外全员都要参加的,吴先生最好还是能尽快适应一下,虽然没有考核,但说不准哪一天局长就会来看,要是做的不好难免会被局长责问。”
没有太长时间的交代,孙有财紧接着就带他去各个办公室走了一圈,算是和这里的警察们认识一下,毕竟还要通过实习期,所以大家也都很客气,倒是没有什么奇怪气氛。
等送走了孙有财,办公室里只剩下了吴光琮一个人的时候,他这才发现自己似乎并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按照孙有财的说法,他主要负责的是巡警这边的文书处理,可偏偏巡警们一般都在街上开罚单,只有晚上下班了才会把罚单的备份带回来,而且还是直接交给财务的,他这里其实并没有什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