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大梦先觉,不如不去(2 / 2)
“素问扶瀛有锻刀神匠信天闳穷其一生铸造神兵利器十一把,被称作无上大业物十一工,尤其是这把宽不过两指的白刀竹君子,刀身细长却锋利无比,是以算得上无上大业物第一刀。有幸一见,妙哉妙哉。”
听到少年口中称赞,原本已经对这个嘴碎少年痛恨到极点的高大汉子难得露出笑意。
右手钢刀左手狭刀,少年迈步迎上那几名蒙面人。
“你们以为我一直跑是打不过你们?错了,这是大周,动手以前,我要保证不会吓到我辖下百姓。”
“这等盛世,可不能纵容你们这群宵小惊扰。”
“来了,就别走了。”
那骤然而起的滔天气焰,将巷道周遭杂物都裹挟着飞起。
“你看吧,我才通明,这不比你们扶瀛的剑气流强多了,提鞋都嫌你们手指头粗。”
刚刚对其稍微有些改观的高大汉子再次气结:大周有句俗话,叫什么来着?东南狗腿子,西北贱皮子,都比不过京城一水的碎嘴子!
连得望火楼上老者都忍俊不禁,骂了句“臭嘴”,笑意再次回到脸上。
“终于不再是为了女人那些个祸水。”老者袍袖再挥,“再来。”
物转变幻,春去冬来。
仍旧是京城,这次是在醴泉坊。
大周承接前朝威望,百年来休养生息,国力空前,是以四海臣服万邦来朝,这番鼎盛气象下,为了大国颜面,早在先皇时期就特意辟出一坊敕建豪宅雅居,供番邦使者居住。
便是醴泉坊。
眼下刚刚换作“扶瀛”牌子没几个月的大宅里,对于这个在京城也是排的上名号的少年,一众守卫压根视而不见。
都说男孩子七岁八岁讨狗嫌,可是对于一些长久居住京城的人来说,这个家世惊人的少年,已经讨狗嫌了十年。
没办法,不光家世显赫,连得皇室一些个跺一脚颤三颤的大人物都对其青睐有加,各种助长其嚣张威风的喜爱。
“和歌忘忧,我就说你不能走不能走,你怎么就是不听?就你们这个什么什么剑气流,身体素质差的都跑不过一条狗,出城就被围殴了吧。不怪对方厉害,是你们太弱。”
厅堂里正自愁闷的盲眼高大汉子对于这个聒噪少年,一个月来选择的都是敬而远之,只是这是在人家的地盘,自己这边有些风吹草动第一时间便能传到他耳朵里,高大汉子自是厌烦。
只是愁闷的不止于此,愁闷的是自己一行一出京城便净是自己国内赶赴过来截杀自己的杀手。
还都是克制剑气流的剑术流。
可见幕后主使也是用心良苦算计颇深。
这次归国之途更甚,在大周京城中便公然出手,使团原本不多的人十去其三,只得惨淡撤回。只是万万不曾想,前脚进门,这少年后脚便跟上。
尤其是一阵挖苦,很欠揍。
“你就听我的,去我家,我给你找人,把你们扶瀛那个上百年的气术之争咱们给他融合了。”
“我告诉你,我认识的高手海了去了。我爹,我爷爷,那都是这个。”
少年竖起大拇指,却意识到对方也看不见,补了一句,“首屈一指!”
被叫做和歌忘忧的高大汉子理都不理。
“你别不信,我爷爷以前干什么的你知道不?打遍天下无敌手,他要不是老想着升官发财,五百年来他就得是第一个登堂入室羽化成仙。”
间接打听过关于这位王朝异姓王的事,高大汉子反唇相讥道:“那也是王爷的本事,和你有什么关系?”
竟被对方呛了一句,少年也不着恼,道:“你别管那些个,反正我让我爷爷给我找人,我的面子他肯定要给的。要不我就让我弟薅他胡子,这招好使。最不济我让我娘出面,你别看我爷爷在外头那样子,我家里都最怕我娘,除了我爹喝酒我娘管不了,我爷爷奏折上写什么字都得我娘说了算。我让我娘开口,我爷爷肯定不敢拒绝。”
院里一众大周士卒眼观鼻鼻观心,充耳不闻这已然算是泄露朝廷肱骨大臣家事的大罪。
扶瀛来朝的和歌忘忧双眼上两处疤痕快要碰在一起变成人字,终是问道:“我扶瀛剑气流被你贬低的一无是处,你为何非要帮我?你图什么?我扶瀛王室,可真没有什么好处再给贵府。”
已然涉及到利益之说,负责保护这座宅子的骁卫营将士不得不自觉的向外移动。
听到不要紧,可万一追查起来,这可是要杀头的。
“图什么?”显然没有注意到周围微妙气氛的少年愕然道,“我图你什么啊?朋友之间那有什么可图的。就是因为我们是朋友嘛,我可不想自己的朋友身手这么差,到处被人欺负。”
高大汉子两道疤痕开启,露出吓人的眼白。
“朋友?”
“不是吗?”少年很是老成的拍了拍对方肩头,如同街头泼皮无赖,流里流气,“我娘说了,并肩作战过的就是朋友。”
“你放心,你们扶瀛剑道数百年的气术之争,我非得找人给他破了。”
扶瀛使者动容。
一直于旁里观瞧的老者瞧了瞧一侧沉浸于往事的夜三更,笑呵呵道:“小子并非一无可取。”
“老子到底百无一用。”夜三更心底忽然想到当初姐姐骂那个杏坛国子监的老学究,对仗颇为工整的一句粗话。
虽是不用说出口,老者哈哈大笑。
“不看了不看了。”老者转身,长叹口气,“遵循初心,便是本心,良圩那小子,死得不冤。”
“少年任侠,问心无愧,便是大善。”
“来来来,不如不去,不如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