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谄媚的法家,跪舔的儒家(2 / 2)
所谓:商鞅变法,申不害用术,慎到重势。
“法”,就是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
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
“术”,就是君王操纵臣下的手段。
那些声色不露而辨别忠奸,赏罚莫测而切中事实的妙算。
“势”,就是把朝廷的威权尽量扩大而且集中在君王手里。
使其变成恐吓的对象,以便压制臣下,所谓“势”即是威权。
这便是法家最主要的三派思想。
法术势三派各有侧重,而韩非子兼容并顾,故此说他集法家的大成。
从术和势两派不难看出,他们认为最重要的是帝王的权术和威势。
这哪有一点法治的样子,根本就是人治。
就算是商鞅,提出依法治国,也做不到君王与庶人一视同仁。
同样是让君王超脱于律法之上。
秦孝公之子嬴驷触犯律法,但因为其身份尊贵,就只处罚了其师嬴虔和公孙贾。
至于说什么嬴驷流放,更是无稽之谈。
律法之于君王,自然只是其统治的手段。
商鞅能做到刑上大夫,就已经难能可贵了。
就算是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也概莫能外。
韩非子同样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王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
没错,臣下必须守法,而君王则只需要会权术。
这也情有可原。
毕竟,你向君王推行自己的学说,到最后律法还要凌驾在君王之上。
那君王怎么可能会认同你的学说。
所以,你只能谄媚。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儒家的先天优越性了。
儒家本来就极讲究尊卑秩序、等级礼仪。
孔子总说“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其中要复的“礼”就是指“周礼”。
而周礼,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为代表的等级制度。
非常符合统治阶层的需求。
所以,春秋战国时期,各个国家都对孔子、孟子、荀子等儒学大家以礼相待。
只可惜,战国时期,诸侯混战,这些理论于争霸无用。
所以,儒家学说未能成为七国的座上宾。
但和平时期,君王需要儒家的尊卑秩序,等级礼仪来维持统治。
因此,儒学成为了后世千年封建王朝的官方正统学说。
如今,赵高将“独尊儒术”改成“独尊法术”,一些思想自然也需要向儒家靠拢。
否则,律法要真凌驾于秦始皇头上,秦始皇也断然不会认同这个“新法家”。
于是,赵高继续道:
“比如,加强儒家的‘三纲五常’的思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教导百姓要忠君、忠父,忠夫,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
听到这一点,秦始皇微微点头。
他自是希望所有大臣都忠于他,所有百姓都忠于大秦。
不生谋逆之心,不做悖逆之行。
否则,他刚一死,就有人篡诏谋逆,这谁受得了?
你说是不是啊,赵高?
然而,李斯对这一点却微微皱了皱眉。
要知道,在春秋战国时期,是讲究君明臣贤的。
有道是:君不正,臣投他国;父不慈,子奔他乡。
可若按照赵高所言,以后无论君贤明昏聩,臣当尽死忠。
无论父仁慈残暴,子当尽死孝。
这分明就是愚忠,愚孝!
不过,李斯现在却不能出言去反驳什么。
因为无论哪一位君王听到这个思想,都一定会认同并实行。
即使是秦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