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叫我尤莎·湖光(中)(1 / 2)
剜去要犯的眼睛,并放逐至修道院,由教士们进行监管,以此来代替绞刑,这是我们时代最文明的创举。
——柯莱文·夏安《盎然福地法》
此后一千年,我再也没从黑暗中醒来。
眼眶传来剧烈的痛楚,我整个脸都像烧起来一样,那残忍的刑罚夺去了我的双眼,留下可怖的疤痕——那双传承自母亲,如湖光般湛蓝的眼睛。
那是怎样的折磨!即使高剂量的麻醉药仍无法让我忍受,我无数次从痛苦中惊醒,模糊的视线被血色覆盖,脑内如熔炉般昏热,我大声诅咒着父亲,诅咒着兄弟,诅咒着诸神!直到刽子手们把我嘴巴掰开,把混杂着酒精和罂粟的麻药强灌入我的喉咙。
那之后,黑暗便笼罩了我的余生,只有空荡荡的风在我眼窝里停留,高精灵旺盛的生命力会让伤口不断愈合,但它永远也长不出眼睛,那些赘余的肉芽和息肉代替了我接触世界的窗口,伤口传来的隐痛时刻提醒我——光明已弃我而去,生活已弃我而去,一切幸福和快乐已弃我而去……
手术完成后,是连续的炎症和高烧,我患上了严重的谵妄和癔症,思绪混乱,呕吐不断,差点把自己活活噎死——那样倒能解脱了,可刽子手们时刻看护着我,他们粗暴地给我喂入药汤,保证我能继续承受这永恒的折磨。
有一次,在阴湿的地牢里,当刽子手们用冰冷的酒精为我清理创口时,我听见父亲悲伤的啜泣声,他握紧我冰凉的手掌,滴下不少鳄鱼的眼泪。
“尤莎……你会原谅爸爸对吧?”
不可能,我在心里呐喊,可我真正想问的只有:“为什么?”
父亲攥紧我的手心,语气悲凉地向我解释道,一切都是迫不得已,一切都是无可奈何。
他原来早已听说过我的那些传奇,听说过他的女儿,尤莎·胡佛是位无可匹敌的勇士,用起剑来一人便是一支披坚持锐的军队。早几年,他甚至为此深感自豪,可随着时光飞逝,他也自觉年岁无多,担忧便与日俱增。
他担心我——这个半精灵杂种、生殖能力堪忧的女人,会在他死后夺走我弟弟们的继承权,属于人类,属于男性,属于胡佛家族,神圣而不可剥夺的继承权。
他派出信使试探,而我踏进了这一去无回的陷阱,被挖去双眼,深埋地牢。
“也怪你,尤莎。”他叹息道,“你不回来该有多好,你知道我现在心有多疼嘛?”
可我回来,只是想再见到你。
恶心,我不禁想要呕吐,想要吐到他脸上,把他所有的怜悯和无奈淹没在恶臭的秽物里,最好把他溺死,把他彻底葬送,让他去直面诸神的严酷惩罚!
“为什么不干脆杀了我!”我破口大骂,试图激怒他,以赐予我永恒的安宁。
可这个男人却故作震惊,依旧操着他那悲伤的腔调,“我怎么可能杀掉你,你是我的女儿啊,我不能……我不能背负弑亲的罪恶。”
原来,连世界上心肠最黑的恶魔,也有他不可触犯的底线。
恢复得差不多后,我被送到博识塔,失去双眼的我再无不能舞剑,连行走都需要旁人搀扶,我意识到自己已是个完全的废人,更何况还置身于胡佛家族的严密监控之下。
那些留下的高精灵们同情我,因为我是湖光公主的女儿,但他们同时也厌恶我,因为我是胡佛公爵的女儿。他们愿意出于同胞之爱收留和监护我,作为公爵口中“人类和精灵友善的又一见证”,却决计不肯为我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