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你想干嘛(1 / 2)
去年秋季刚结束九年义务教育的高萱,没有上高中,闲赋在家,酷爱读书。父母是开小服装店的,生活条件也还过的去,但高萱初中毕业以后死活就是不念了,整天不是上网就是躲在书店看书,沉迷琼瑶小说,对郭敬明和张悦然崇拜的五体投地,也曾给一些少男少女杂志投过稿,但从未中过,理想是做一名自由作家,写出令全国人民都抱头痛哭的言情小说。
现在的高萱,和上辈子的陈韬有些相似,理想相当的梦幻。
高萱对剧本杀这个游戏实在太入迷了,令她着迷的不单单是演绎,让她更为之疯狂的是剧本的文字内容,这些文字,简直和她看过的很多书一样,写的是那么好,甚至比有些书还要写的好。
等她知道这些剧本都是店老板陈韬自己创作的时候,更是对陈韬崇拜有加,少女就是这样,一旦对某人某事崇拜,就会产生迷恋的心态,很容易误入歧途,但幸好,她遇到了的是陈韬,他绝对不会欺骗少女的感情,更不会欺骗无知少女去酒店。
当然了,等她长大了,成年了,则是又一回事。
现在的高萱,要追随陈韬。
“我可以在这里给你干活,不要工资,干什么都行,只要你别撵我就行,我还可以当那个主持人,这几天我都会了,这里的剧本我都玩过,我能行。”
高萱虽然小家碧玉,但性格落落大方,非常灵巧,主要有一根巧舌,这可能跟从小在父母的服装摊上长大有关。
陈韬略有为难之色,不过这是他装出来的,他上下打量着高萱说:“你年龄有点儿小,我们这里不招童工。”
高萱噘嘴道:“我不是童工埃,我都十六岁了,从小我就帮我妈妈卖衣服,顾客都夸我会说,你这里做主持人不就是要会说吗,我也会演,不要小瞧人好吗。”
陈韬暗自赞叹,果然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刚开始从高萱的外貌判断还以为她内敛腼腆,但她的性格却如此外放。
“行吧,不过得先征得你爸妈的同意。”
高萱一听要过问父母,立马一脸愁容,父母怎么可能同意她来游戏厅打工呢,那两个家伙真是固执的要命,偏要我去什么苏东兰翔学校学做生日蛋糕,还说要给我开个糕点铺,呃,我怎么会做那玩意儿,我的理想是当明星,写剧本,就写那种让人看了哭死那种的,比流星花园、还珠格格都要好上几倍。
凡是游戏性质的场所一概被老一辈定义为游戏厅。
她低下头,带着一点傻乎乎的语气道:“不要了吧,他们怎么会同意呢,毕竟我才十六岁。”
陈韬伸出手摸摸她的头顶,又细又软的头发,李秋君在一旁瞪着一双大眼睛,徐晓雅也是目瞪口呆,这家伙在干嘛。
“那就回去好好读书,今年秋季继续上高中还是来得及的,不读书会吃很多亏,尤其是女孩子,听到了吗?”
呃,正经起来连他自己都不信,太会忽悠少女了,这叫恩威并施?
高萱都要哭了,可怜巴巴道:“可是人家不想读书,人们都说,读书不如放狙”
噗,旁边几个人没忍住笑了出来,好可爱的小女孩,李秋君忍不住上前抱抱她以作安慰。
这一个大家闺秀抱着一个小家碧玉,简直就是d拥着b,真羡慕煞老夫也,再瞟一眼高冷女神徐晓雅
嗯,也很坚挺。
陈韬深呼一口气,绷着脸说:“好吧,那就暂时收你为学徒,看你以后表现,如果表现好,我会考虑给你和秋君姐一样的报酬,不过你以后不能再跟那些混混来往,让我发现,你就不用来了。”
“我不要报酬,只要让我跟着你学写那些文字就行,”高萱举起右手,五指并拢,中指还戴着一枚非贵重金属戒指,她郑重对天发誓:“我发誓,再也不和那些混混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