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9 是她(1 / 2)
那天室外温度奇高,汪屿收到了罗寅的邀请,说是at总部周年庆,请他过去参加个宴会。
总部在伦敦。
汪屿通过裴颂骐和妈妈得知郁芃冉已经结束了欧洲游回到英国,也知道她现在住在哪里,但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去一趟英国,现在拿到了罗寅的邀请,他的心霎时在胸腔里狂奔。
杨扬很是嫌弃头儿这没见过世面的愣头青模样,但又不能真的把嫌弃的话说出口,笑眯眯地订好机票之后抱着pad上楼去头儿家邀功。
进门就发现头儿正在忙忙碌碌地收拾东西。
杨扬现在算是彻底明白了当初郁芃冉说汪屿“你会个屁”的原因,看到这铺得满地跟摆摊似的衣服,他也忍不住汗颜。
汪屿还不忘在收拾行李的过程中抬头问小助理:“那些手写信都寄出去了吗?”
“应该已经在派送了,我昨天查了物流说是已经到了伦敦。”
他自打知道郁芃冉的伦敦住址之后就开始给她写信了,但是信件上并没有写他的名字,新的内容也都是一些诗歌摘抄,就像当初他在牛津的咖啡店里第一次遇见她时那样。
郁芃冉从没回过信,但也没给他发过这些信件相关的消息,估计她现在已经知道了寄信人是谁。
杨扬顺手捡起那本被单独放在客厅茶几上的书,本想帮头儿装进行李箱里,却立刻就被他叫住:“你放回去,那本书跟着我走。”
小助理无辜地眨巴眨巴眼睛,在放下那本书之前下意识看了眼作者,顿时了然。
这本书是最近才上市的《玫瑰予我》,作者是“然碰鱼”。汪屿拿到的是特签初版,特签编号在前五。
很多人都说读“然太太”写的故事的时候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有的时候还会让自己的情绪被故事里的人物牵着跑。这本《玫瑰予我》是太太的出道作品,是现在市面上比较少有的第一人称作品,读起来更是代入感极强。
汪屿在拿到的第一周就把这本书读完了,心里五味杂陈。
这几乎是郁芃冉前半生的自传。
虽然这本书里没有写轰轰烈烈的爱情,但不管是亲情还是友情,亦或者是学生时代那些不愿被他人察觉的暗恋情怀,因为遣词造句都拿捏得相当到位,他很难没有情绪波动。
尤其在看到她写自己因为母亲骤然离世而觉得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任何颜色的时候,汪屿回想起了她离开之前的那段时间,郁芃冉就是那样了无生气地独自待着,没有任何动作也没有任何表情,甚至连个语气词都没有,就像个失去灵魂的玩偶。
这本书一直被他放在床头,睡前一定会翻翻,并且每次都会特意翻到扉页看看那个签名。
特签的那句话他很喜欢:我也想要属于我的玫瑰人生。
*
到伦敦之后,汪屿先回家倒了个时差。
宴会还在两天后,但汪屿并没有急着去找郁芃冉,因为这次宴会at也邀请了beforedan的负责人,名单也公布在了他们的官网上,届时郁芃冉应该会出席,他不想吓到她。
满打满算,他们已经有半年多没见了。
罗寅这回知道汪屿人在伦敦,正好自己也刚从外地出差回来,想着at和y的新一轮合作还没和汪屿敲定合同,就约了他在公司见面。巧的是,罗寅的妻子又要准备去曼彻斯特出差一趟,家里那个才两岁的小家伙自然只能跟着爸爸来了公司。
汪屿进门就看见嘟嘟抱着奶瓶坐在沙发上自娱自乐,小家伙看见汪屿之后很是兴奋,立刻振臂欢呼:“puppyuncle!好久见!”
原本还在看项目报告的罗寅顿时笑喷,起身走到儿子身边,给小家伙拉好衣服,点点他的小鼻子:“宝宝,是‘好久不见’。”
汪屿也乐,伸手问嘟嘟要不要抱,小家伙立刻颤颤巍巍抱着奶瓶站起来,随后笑嘻嘻地扑进汪屿怀里,被他一把捞起。
他和罗寅是老熟人了,签合同也就是吃顿饭的事,所以两个人都决定边吃边聊。
罗寅原本打算带着嘟嘟一块去at餐厅吃饭,正好去看看宴会的准备工作,但不知道哪里戳到了让小家伙不开心的点,吵着闹着非要回家吃饭,罗寅实在无奈,只能答应下来。
“好好好,回家吃饭,那我们去小家还是去大家?”
“小家!”
汪屿好奇:“什么小家大家?”
“景嫣之前在英国读书的时候租了一套公寓,之后我就直接给她买下来了。她出差不在的时候,我都带着嘟嘟住在公寓里。在嘟嘟的认知里,小家是妈妈的公寓,大家是我们的别墅,一家人都在一起才能住在大家里面。”
抱着小家伙的汪屿乐得不行。
*
汪屿一路开着车跟在罗寅的车后面,起初都还好,但在拐过那个弯之后,心突然开始狂奔。
这个方向
车子最后停在公寓楼后面的停车场里,罗寅抱着儿子下车,见汪屿始终满脸震惊地盯着眼前的楼,不免好奇:“怎么了?”
“没没什么。”汪屿霎时回过神。“没什么。”
这栋楼郁芃冉住在这里。
他本想在回国之前偷偷来看她一眼,或者直接在宴会上见面,但真没想到罗寅的妻子也住在这里,以至于在跟着罗寅上楼的过程中,他都不可避免地在思考万一在楼道里碰见了郁芃冉应该说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