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柒情骷髅(1 / 2)
这里的七月初七与另一个世界的七夕意义相同,不过不叫七夕,叫柒情。也许因为昨晚的诡血月,今天的黎明城并不是充满暧昧的气息,反而充斥着恐惧。黎明城是拥有最多穿越者的城邦,柒情多多少少会受点影响,这不,牛郎织女的鹊桥相会就整了过来。
旁白在一边简单地阐述前因:“牛郎织女因为西王母而分离,直至一年后的七月初七,无数喜鹊搭成天桥,使得牛郎和他们的两个儿女可以与织女相聚。”
旁白说完,演员们就走了出来,参演的两人并非穿越者,不过两人境遇与牛郎织女的地位一样,可谓是天上地下。穿越者们也算是成人之美,普通人家的男儿欲娶富贵人家的千金,自然难上加难,这次的演出表面上是讲故事,实际上确实利用舆论给千金家里压力。
花殇坐在台下最不起眼的位置,不为别的,就为了秘密潜入这里的锦衣卫,大部分来黎明城的锦衣卫都被花殇抓住了把柄,不过花殇也会将一些钱财定时赠予那些锦衣卫,以免引起他们更多的不满,不过都是我知道我拿了贿赂,但我不能告诉你的样子。
一个人在演出结束前从后门悄悄地离开了,花殇便跟了上去,跟到一个小巷子的时候,那个人便消失不见。花殇走进小巷子,一把剑就以极快的速度抵到了花殇的脖子上。
“你是谁?为什么跟踪我?”那人质问道。
“你们锦衣卫个个都是这样。”花殇开门见山地说。
“既然知道我是锦衣卫你还跟踪我,怕不是活够了。”那人不屑地说道。
“说对一半,不过我既然敢跟踪,不代表我打不过你。”
“大言不惭,我的剑只离你的脖子几根发丝的距离,你拿什么跟我打。”
“哼,那就向你展示一下。”
花殇一说完,那个锦衣卫就察觉到不对劲,直接往花殇的脖子砍去,虽然砍到了,但是自己也被打飞了,而花殇毫发无伤,刚刚就像砍到一块铁一样,根本砍不动。
“哟~怎么不再挣扎挣扎,你大概是这么久以来实力最弱的那个,也是敢以伤换伤的那个,公孙审,你如果死了,琼玉该怎么办啊。”
“别碰她,有种冲我来。”公孙审听到琼玉二字,变得特别激动。
“都是这样,要是我挑选锦衣卫,我绝对不会挑选这种有牵挂的,而是从小选拔,培养,甚至让他们对我产生感情,加以利用。”
“今天落到你手上,算我倒霉,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只求放过琼玉。”
“你们大部分锦衣卫怎么都这样想,杀了你对我没有好处,还浪费力气,交给你一个任务。”
“什么任务?要是会损害中州的安定,想都别想。”公孙审一口回绝。
“言重了,你们锦衣卫一个月的俸禄不过区区二十两白银,这样,我每月付你四十两白银,当做酬劳,不过每隔六个月我会再加一个任务,每加一次,每月酬劳便再多四十两,意下如何?”
“先说说你的任务。”公孙审有些心动。
“第一个任务,不准告诉任何人你见过我和今天我们的谈话内容,要对我给你酬劳的事情保密。”
“成交。”公孙审一口应下。
“酬劳发放地点就是这里,每月这个时间,先走一步。”
说完,花殇便消失在公孙审的眼前。也是在临近正午,表演结束,花殇又回到了位子上,看着表演结束而下台的“牛郎织女”,眼神就像是在看死人一样。
过了不久,那对牛郎织女的尸体被挂在城门上,诡异的是,除了骨头,其他都没有失去,甚至都不知道凶手是怎么把骨头拿出来的。到了下午的时候,大片乌鸦迎着夕阳,架起了一座天桥,“牛郎织女”的骨头颤颤巍巍地走上天桥相会。
黎明城的人们见此情形,后怕不已,以为这是上天的惩罚,殊不知,这只是一次献祭,而献祭呈现的场景与鹊桥相会相差无几。傍晚,在黎明城郊的乱葬岗,地底的骷髅尽数爬出,像是受到了谁的召唤,一齐往黎明城走去。
毕竟是那群骷髅里有大量的骷髅已经是白骨,不过护国营对各种能力分配合理,可以夜视的人自然而然地安排到了巡夜的队伍中,他们在看到大片骷髅来此,第一时间便去敲响了警钟。
多架重弩上膛,所有弓箭手的箭头混有少量硝石,火把就挂在每个人的身旁,护国营的战斗部门倾巢出动,即使是其他部门有实力的人都来此。据巡夜人员报告,此次骷髅数量一眼望不到边,甚至是之前兽潮的几倍。
上一次的兽潮还是以和谈结束,这次虽然没有上次那么团结,但是数量呈碾压的比例,根本难以抵挡。花馨也没想到,仅仅才过了一个月,又是一次危急时刻,为了保险起见,不得以去须臾羡使用最后一次机会。
在此等危急时刻,须臾羡还是那样灯火通明,完全就是一种“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样子。这次毕竟是去请求,不能把生气给写在脸上,花馨尽量地压抑着情绪。这次花殇早早地便在一楼客厅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