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蒙仲与赵王何(二)(2 / 2)
当然,赵王何也讲解了《李悝法》究竟好在哪里,至少蒙仲听了之后是认同的。
继《李悝法》之后,赵王何又向蒙仲讲述了他对《商君法》的心得。
《商君法》,即商君卫鞅在秦国担任国相时推行的法令,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李悝编纂《法经》,但是,《商君法》与《李悝法》却有很大的区别。
这个区别,即军功爵制。
说起来,事实上《李悝法》中就有类似的法令规定,即兴功惧暴,即鼓励国民立战功,使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但《李悝法》的鼓励军功,只是给予有功之士相应的钱物、田地赏赐,而《商君法》的军功爵制,却是将军功与名爵联系在一起这是名田制的雏形。ps:名田制的雏形,即是军功爵制,汉朝的名田制,就是沿用于秦朝的名田制。但对于苛刻的秦法,汉朝的法令要宽松地多,可能是因为刘邦出身低贱,深知民间疾苦吧。
而除了军功爵制,商君法又加强了“连坐(处罚”。
所谓连坐,即使本人未实施犯罪行为,但因与犯罪者有某种关系而受牵连入罪,事实上这项惩罚,早在夏周时期就已出现,但商鞅却是第一个专门给“连坐”立法的人,这也是秦国的政策被成为“暴政”的其中一个原因,因为实在太苛刻、太残暴。
而始作俑者的商君卫鞅,自己最后也死在这条规定上秦惠王上位后,得罪了这位君主(其实是得罪了太多的秦国贵族的商君卫鞅,从秦国逃亡,可沿途却没有一个秦人敢收留卫鞅,因为这些人都害怕受到连坐的处罚,以至于卫鞅最终被秦国军队抓捕。
更惨的是,非但卫鞅自己死后还要在秦都咸阳被当众五马分尸,就连他的家人,亦因为连坐法,而被全部诛杀。
足足聊了两个时辰左右,蒙仲见时候也差不多了,便询问赵王何道:“君上,您认为我赵国要强大,当前应该怎么做呢?”
赵王何回答道:“合纵抗秦。”
不可否认,这的确是正确的主张,毕竟齐国现如今已经被赵国打趴下了,赵国的敌人就只有秦国,只要击败秦国,赵国就能称霸中原。
于是蒙仲又问道:“君上,以您看来,赵国若与秦国争战,有几分胜算?”
听闻此言,赵王何陷入了沉思,半响后这才说道:“大概……三成吧?”
蒙仲略有些意外地看了眼赵王何,好奇说道:“失去的两成胜算是?”
“秦国的军功爵制。”赵王何正色说道。
蒙仲点了点头,他认为,在刨除掉邦交方面的因此,单单比较秦国与赵国自身的强弱,秦国的军功爵制,确实是赵国无法匹敌的。
兼之重赏、重罚的军功爵制,使得秦国的士卒个个悍不畏死,以至于就沿用李悝法的魏国,都被秦国打喘不过气来,更何况是赵国呢?
要知道,李悝变法后的魏国,与商鞅变法后的秦国,都摆脱了“世卿世袭世禄”带来的隐患,使国家能集中大量的土地与金钱,用于军队。
可即便如此,魏国的军队还是很难击败秦国军队,一方面有将领的关系,而另一方面,则是相关制度的面向性魏国武卒的制度,只是针对魏国一部分士卒,也就是精锐军队;而秦国军功爵制,却是面向全部秦国士卒甚至是平民、奴隶。
一个秦人打不过魏武卒,那么十个呢?
在军功爵制下,秦国有着源源不断的兵源,所有的秦卒,作战士气与勇悍程度基本上是差不多的,而魏国的魏武卒,却不能代表魏国所有的军队。
这就导致魏武卒虽然单个能力优秀于秦卒,但就整体而言,却无法彻底击败秦军。
除非魏国将所有的军队都打造成魏武卒但这个花费,相信是魏国也承受不起的。
既然连魏国都难以抗衡秦国,赵国的制度就更不必多说了。
继魏相李悝变法后,齐相邹忌、韩相申不害、楚相吴起等纷纷在本国施行改革,罢黜礼制,确定法制,废除“世卿世袭世禄”,主张“食有劳而禄有功”,唯独赵国,至今都没有施行这方面相关改革虽然赵主父推行了胡服骑射改革,但这项革新,并没有涉及到“世卿世袭世禄”的根本问题。
“……臣觉得,法令制度落后于当世,这或许才是赵国不敌于秦国的最大原因。”
蒙仲故意引导着话题。
“卿的意思是……变法?”
赵王何愣了愣,旋即脸上露出复杂的神色,继而深深看了一眼蒙仲。
那目光,让蒙仲隐隐有种错觉。
仿佛,对面并非是一位素来养尊处优、且仅仅只有十六岁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