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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真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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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凝,你会不会觉得……你的眼睛现在流露着悲伤?”

“会!而且不只是悲伤,我现在简直是悲痛,痛不欲生、痛心疾首、痛得快要尿出来了。”

“那么……现在的你,也渴求着鲜血吗?”

“鲜血?才不咧,我现在需要的是绷带和止痛药,还有一只壮壮的大狗。”

“……你要一只大狗做什么?你的手刚刚断了,而且这里闲杂人多,我不建议你去玩那些不道德的变态游戏。”

“浑帐,我是要关门放狗,咬死一个对朋友手断骨折视若无睹,一大早把伤者闹起来后,满嘴胡说八道的冷血畜生!”

胭凝的话倒是分毫不假,从昨晚开始,她不只一次感叹着自己的无辜与受害,负责下命令的公瑾只出一张嘴,计划实施得轻松惬意,自己却要负责实际工作,结果什么好处没捞到,一只左臂却三天两头骨折,搞到现在可以表演九十度垂直转弯,真是得不偿失。

公瑾把昨晚发生的事,全部告诉胭凝。他不是一个喜欢与人商量问题的男人,但如果说有些话想与人喝酒聊聊,那个对象一定是胭凝,这四百多年来一向如此,双方都对这个情形习以为常……从这点上说来,他与小乔的孤独状况其实很类似。

胭凝听完公瑾的话,收起了调侃的微笑,面上神情转为认真,道:“公瑾,你一定觉得她的话很可笑,对吧?”

“难道不是吗?在战场上常常犯职业病、止不住自己行为的你,那还比较像,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会特别嗜血。杀戮与鲜血,我并不会特别渴求,即使不伤人命地去解决事情,我也不会觉得不满。”

“是吗?我的朋友,有一点我想我必须要先澄清一下,我在战场上的杀性,那不完全是因为长年与魔族战斗的结果,有时候我常扪心自问,若是我拥有师父那样的力量,我可能会血洗这片大陆,毁灭所有的一切,把这里化为黑暗世界。”

胭凝道:“我与你们这些整天想要拯救世界的人不同。这块大陆、这个世界明天是否还存在,我并不会觉得有什么痛痒,我所看到的人类,他们没有一个是好东西,比魔族更加可恶,如果给我选择,我会在魔族重新入侵的时候,把整块大陆连同上头的人类、魔族一起毁灭,从此再也不用烦恼什么魔族入侵的问题……”

“够了,这些话不用说下去,若是被人知道,对你对我都没有什么好处的。”

几乎是疾言厉色,公瑾打断了胭凝的话语,不让她继续说下去,藉此袒护她这名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友人。

至于为什么胭凝会这么说,公瑾心里头非常明白。

鬼夷人与人类的混血,外表都会有特征,或是长角,或是身上、脸上有奇形花纹,能够如同胭凝这般毫无异状的混血儿,可说是万中无一,所以白鹿洞当初才会失察。

得天独厚的外表,本来胭凝是可以像一般孩童那样成长的,但她的母亲却不给她这个机会。将这婴儿命名为贱,对这孩子充满怨恨,让她自小就在满是恨意的环境中生长。

住在肮脏污秽的花街柳巷,胭凝自小所接触的,就是这世界黑暗的一面。九岁那年的一个晚上,母亲和隔壁的屠夫谈好价钱,用三百四十六枚铜币的代价,让那名屠夫进到自己家来。

……那是胭凝第一次接客。

从青楼联盟所提供的资料中,公瑾读到这些东西,也得知胭凝在母亲死后,把十多年来累积下的大笔钱财、华服、名车、豪宅,全部分赠他人,自己分文不取,只随意披着一件白袍,毫不留恋地离开了出生地,并且在一年后投考进入白鹿洞门下。

胭凝很喜欢笑,以前在娼馆的时候,这就是她得以脱颖而出的最大优点,每个恩客都喜欢听她的笑语,仿佛这样能把所有尘俗不快一洗而空。单纯听她的笑声,会以为她是出身某个很好的贵族豪门,只是时运不济,沦入娼馆,但仍然开朗乐观,成为这污秽俗地中的一朵向阳鲜花。

在污秽的黑暗中,仍然盛放着灿烂阳光,这是大多数人都喜欢看到的东西;但只有极少数人能够看到,在盛放阳光的死角下,浓烈而腐败的黑暗气息,其实从来不曾被驱散。

公瑾是这极少数人之一,他确实明白胭凝的深层心情,所以总是掩护着她的这一面,不让宿老堂抓到把柄来攻击。

“不用再说这些东西了,你与我并没有那种力量,不用发这种不切实际的议论。”

“是吗?公瑾,可是有些事情没法逃避,纵然你以为它已经被抛得远远的,有一天它仍然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就像你早知道我会为白鹿洞带来灾厄;就像你我都很明白,为什么你这么想要消灭鬼夷人,我相信在心里的某个地方,你想要毁坏这个世界的yu望不比我少,这是我们为何能变成朋友的最佳理由……”

胭凝拂开落在额前的细细发丝,缥缈虚无的眼神,像是一缕风中的幽魂,那么美,却又那么不真实。

“但公瑾你有没有觉得很荒唐?师父看出了我的黑暗,所以让宿老堂派我去狩猎魔族,发泄我的杀性;但对你……一个黑暗yu望不比我少的人,却派你来建设这块大陆,一再负责改朝换代,这样不是很荒唐?”

“师父量材适用,改朝换代是为了除去瘀血,让人间界更好,也能培养出更好的人才,日后抵御魔族入侵。我觉得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而且我和你不同,破坏是为了建设,我从不造成无意义的杀戮。”

“是这样吗?但魔族什么时候会重来?几月几号几点钟?如果魔族两万年以后才来,这个世界已经被我们给改换成什么样子了?公瑾,你说你不嗜血,不妄杀,但你似乎不曾想过,这几百年来你不断改朝换代,掀动叛乱战争,因此造成的死伤何止千万?魔族进攻人间有什么错?不过就是杀伤人命而已,公瑾,口口声声说着不嗜血的你,杀的人可比魔族更多啊!”

讨论就在这里告一段落,为了彼此的友谊,胭凝和公瑾都懂得适可而止,当自己不能够改变什么,人就要懂得在应该停止的地方停住,不继续去揭无意义的疮疤。

只是,这个晚上的谈话是否当真没意义可言,公瑾和胭凝都没法肯定,他们只是照平常相处的习惯一样,把疑惑留在心里,让时间去过滤一切,这就是他们过去四百年的交往模式。

※※※

小乔第二次击败胭凝,而且还不倚仗神器之功,纯凭一己实力,这件事情在隔日把她的威望推到一个新高点,本来对她还心存轻视的不满份子,现在全部改了态度,给予她应有的敬重与服从。

从这天起,也是整支叛军在水濂休养生息的日子。这块山地虽然隐密,但开发程度不高,小乔必须分派众人各自执行工作,伐木建屋,猎兽捕食,甚至辅导战士们暂时放下刀枪,在简陋建成的小铺子里,做着公营的小生意。

在之前的战斗里,所有士兵都从小规模的掠夺中,获得了一小笔钱财,数目不多,可是能够活着享用这笔小财,却是比什么都重要的事情。这是小乔计划中的一环,因为有了积蓄,就有消费的yu望,而她尝试进行一些措施,让士兵们学着从战斗、掠夺以外的途径获得钱财。

要执行这些工作,只有小乔的构想当然不足,她需要有执行能力的人才,这点并不容易,因为联军中虽然不乏优秀的战士,但却没几个读过书、头脑清楚的人,所以在这种情形下,公瑾与胭凝的地位立刻水涨船高。

两人都是白鹿洞最顶尖的俊才,文武双全,只要牛刀小试,就能把小乔所分配的工作完美达成,这让小乔加倍地倚重他们,除了提升他们两人在盟军中的地位,三人也在频繁的见面与合作中,持续累积着“友谊”。

公瑾对这段交往并不存有什么好心,他只是需要从小乔那边尽可能套出情报,明白这女孩的背后究竟还藏着多少东西而已。她的武功、她的法术、她的成长过程、她的出身来历,还有她到底打算做什么,公瑾都要查出来。

小乔对自己仍抱有几分戒心,这点公瑾是明白的,但是就他看来,对方不过是一名涉世未深的少女,纵使聪颖多智,对人世阅历终究有限,只要自己花时间去亲近,哪有不手到擒来的道理?所以公瑾赌上自己的信心与尊严,誓要把这少女的一切查得水落石出。

为了要尽可能查出情报,并且zhan有联军内的大权,公瑾除了卖力完成任务,一有时间就与小乔见面谈话,想从这些相处过程中,多了解这个少女的内心,期间多数谈到的,都是目前的各种施政方略。

“依照古代政治家的做法,本来是应该让士兵屯田耕种的,但我们现在是冬天,五榖不收,联盟中的储粮又很充足,所以我让士兵们学着商业往来;另外一个理由是,我觉得白鹿洞重农抑商的思想,是一种逃避,那样一味偏废工商的做法,不能提升社会的生产力,也没有进步。”

站在山岗上,小乔与公瑾往下俯视,那里已不是初到时的一片荒地,许多摊子都已经成形,像是一个热闹的市集,遵照四边入口所写的市场规定,买卖着形形色色的货物,有些摊子甚至已经颇具规模,扩建发展成了店铺。

从山上往下俯视,可以闻到许多不同食物的香气,还有群众来来往往的鼎沸人声,目前底下所买卖的东西,主要是各族各地的不同饮食,还有取材自附近区域的木制品,虽然花样不多,却是个好的开始。

频繁的买卖,需要精准的记帐,要实现这一点,就要有会算帐的人才,但这里的士兵九成以上不曾读书识字,更不可能有会计知识,这点就是陶潜与公瑾的任务,在每日行政之余,他们也负责开班授课,把这些知识传授出去,进一步促成这个市集的兴隆。

小乔的计划不只如此,还有其他很多的课程正在展开,有文事、也有武技,整个冬天困守于荒山,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为了排遣这份寂寥,那些本来认为自己一坐下就会睡着的士兵,还是选择加入学习,并且从中得到新的启发。

而无论是教授知识或是做生意,小乔另外还进行一个含意深远的政策。透过巧妙的编排,她把原有的势力分配打散,让所有人与原本陌生的种族、人类共存相处,如果不学习合作与和谐共处,很多的事情就无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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