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毛发死了(1 / 2)
周林便带着七个人上了大车,直奔警察局。到了警察局,有人等着周林,又直接带着他们去了案发现场。
这是一个小院子。典型的杭州特色的小院。
小院的围墙不高,有一米多。
院子进去,只能通过院门。院门有一米五高。
周林看了现场,现场不乱,说明没有发生格斗。
毛发的尸体放在客厅中。尸体仰面而躺。
毛发的胸口被插上一把刀。这是力行社配制的匕首。
一刀毙命!
周林问陪同的警察局的队长:“有人动过尸体没有?”
“有!法医来过。”
周林又问:“那法医动过刀没有?”
队长喊来了法医,一个三十多岁男人。
“我只是看了看死没死,在他的颈下摸了摸。其他的我没动。因为那刀一看就知道是力行社的配刀。我就不能插手力行社的事了。”
周林点点头,“谢谢配合!从现在开始,这里归我们接手了。”
警察队长巴不得撒手,便喊道:“归队。”
周林喊来向东:“带着人去问一问左右邻居。问他们看到案发前后有什么人来过。再问问,平时找毛发的有哪些人。”
向东带着人去走访去了。
周林蹲了下来,看着地上的毛发。
毛发的身上配有枪,也有刀。正常情况下,遇到袭击,他会拿出刀枪反抗。而且,毛发的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这两方面的推断,杀毛发的人,是他的熟人。
应该是他们见面之后,那人要走,毛发在后面送行,凶手转过身来掏出刀,一刀从毛发的胸前处剌入心脏。
毛发没想到凶手会杀他,所以这才感到惊讶。
周林喊来了随行的法医,“会录取指纹吗?”
法医摇摇头:“不会!”
周林便指挥法医,对匕首握柄上的指纹进行了采集。
采集完成后,又对指纹进行了拍照留档。
“这个胶卷,你要保留好!不能交给任何人。回去后,就将这个胶卷冲出来给我。”
法医接过相机,去查看屋内的情况。
周林洗了手后,点上一支烟抽了起来。
很明显,这起案子与周林有关。
前脚毛发说出了洪主任的事,一天后,毛发就被人杀死了。这样看来,是有人杀人灭口。
之所以要灭口,就是不想让毛发再说出什么。
这一切,仿佛很自然。
但是,周林却感到了不对的地方。
毛发该说的事已经说了,再去杀他,有什么意思吗?
假如洪主任是凶手,毛发说出了洪主任的事。洪主任是不会去杀毛发的。
因为毛发说的只是一面之词。他说看到了洪主任与洋人在一起。洪主任可以否认。这就牵涉到证据的问题。你说我勾结洋人,那你拿出我与洋人交接情报的证据来。
洪主任也相信,毛发拿不出证据。因为他就算看到了,也只是偶然碰上。你让他去拿照相机拍照下来?
那就不是偶然了,那是蓄谋已久。
这样的话,洪主任为什么要杀毛发。
还有,杀人的凶器竟然是一把力行社的匕首。
这不是明显告诉人,杀人的就是力行社的人。
所以,这几方面说明,有人想让周林认为,是洪主任杀了毛发。
法医从屋内出来:“周组长,屋内没有血迹,也没有其他有价值的东西。”
周林给了法医一支烟:“确定了死亡时间吗?”
“确定了,应该在昨天夜晚十点到十二点之间。”
选择晚上作案,天时地利。黑夜会掩盖一切。
等到周林回到站里时,刘洋已经在等着他。
周林将勘察的情况汇报给了站长。
刘洋也认可周林的这一说法:有人想嫁祸力行社的人,从而让人感觉到,是力行社的人杀死了毛发。
“你的看法呢?”刘洋问。
周林说:“凶手也是这样认为的。嫁祸的手法很难隐藏住。所以,我们会认为这是嫁祸。从而我们会将目光看向其他的地方。这是凶手最愿意看到的。”
“那你的意思,真的是力行社的人干的。”
“可能性比较大。一是凶手与毛发很熟。现场没有博斗的痕迹,也一点不乱。更没有发生喊叫。说明他们很熟。”
刘洋同意这头个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