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发现踪迹(1 / 2)
回到了大办公室,周林便见王朝阳坐在那里等自已。
“有消息吗?”周林问。
王朝阳说:“我们找到了方云的家。”
周林问:“他家有什么人?”
“老婆,儿女一对。对了,太君,我查到了,原先我们监视的那房子,是方云二叔的。”
周林拆开条烟,拿出一包,其他的都销到了抽屉里。
再拆开烟,丢给王朝阳一支,自已点上一支。
“他二叔是不是死了?”
“不是!听说他二叔去了新京。在那边谋了一个差事。这边的房子便让方云照看。”
照看?照看成这样子?就快成猪圈了。
周林吸了口烟:“看样子他们之间是租户与租客的关系。那谁给他们牵的线呢?”
王朝阳也点上烟:“没人牵线。那方云不是在报社挂职吗?花了很少的钱,登了广告。登报后三天,便有人上门,租了他的房子。”
周林吩咐道:“找到那份报纸。”
一小队的人,都去找报纸了。
幸好也就是几天前的事,属当月报纸。那报纸还在报架上。很快就找到了那天的报纸。
那份广告,说的很明白,就是有房一套,两房一大厅,带厨房厕所。地址在什么什么地方。月租三元满州元。也就是等同三块大洋。
应该是那三人看了广告后,便去租子方云的房子。
这份广告是九月二十号登的。今天是九月二十九日。也就是说,广告到现在只有九天。
周林对王朝阳说:“马上喊小队的人开会。就在大会议室。”
小会议室,规定是日本人开小会的地方。中国人不准进去。只有大会议室,中国人才能进入。
周林拿着报纸,来到了大会议室。
小队的人都到齐了。
周林说:“现在,给你们第一个任务。就是找出九月二十号以后到今天,牡丹江报纸上登出的租房广告。”
周林给大家分了工,每个人负现一张报纸,正版或缝隙中的广告都要找出来。只要租房的广告。
一人一张报纸,只找广告,而且是租房广告。
这事做的很快。十分钟后,大家写的条子都递到了周林的手上。
周林将这些租房广告给综合后,便让王朝阳给书写下来。
十天时间,一共在报纸上登租房的广告有十七个人。
十七个广告,周林分给了十个人。地址相近的就查两个三个。地址单的,便查一个。
将地址分好后,周林交待:“找到这些租主,查询他们家的房子的出租情况。几个人租的,什么时候租的。都要问清楚。”
十个人都派了出去,周林便在办公室等他们的电话。随时同他们联系。
一个小时后,有电话打进来了。
最先打来的是一个老队员。他分到了两个广告。
“仓田太君,我的两个位置查清了。一个是两夫妻租的。另一个是空的,到现在都没有租出去。”
很快,大家都打来了电话。
两个小时后,所有的租房广告都被调查了。
租出去有七间房子,没租出去的有十间房子。
租出去的七间房子,没有三个男人住的。经调查,那些租户都是在牡丹江工作了很久的人。他们不是刚来牡丹江的。
周林不禁怀疑起来,自已的方向错了吗?
之所以盯上报纸上的广告。是因为,在牡丹江,居民要租房,就需要去街道管理处去登记。而居民个人,是不允许私自张贴租房广告。
这个要求是日本人提出来的,便于管理流动人员。如果不管理,那就会有很多被不掌握的人进入牡丹江。
其次,出租房需要登报,这能让日本人知道城市的房屋与人员情况。
在没有私人小广告的情况下,外来的人只能住酒店客栈。那地方不说贵,就是在日本人的查房中,也让人望而生畏。
那三个人肯定不会去住酒店客桟。不自主不说,带来的东西也拿不进去。拿进去了就别想再拿出来。
所以,他们一定会选择租房。也只能去看报纸上的广告。
可是,让周林失望的是,七家住客中,没有可疑人。
应该说八家住客中,有一家的租客可疑。但是那家租客不告而别了。
他们离开了牡丹江吗?
但据老黄说,他探来的消息是,那三人的任务需要三个月。不可能任务不完成,就离开吧。
不离开,那他们就在牡丹江!
那他们能住到什么地方去呢?
一时心烦,周林便开车离开了特高课。
漫无目标地,周林四处转着。
走到了城西,看到了一群人围在一起。
周林停了车,但没有过去。他能清晰的听到那边人的说话声音。
原来是一个流浪汉,没地方住,便找了一个小木屋住了下来。哪知道,木屋的主人今天转到了木屋附近。想到了自己的木屋在这,便来到了木屋查看。
这一看,就不得了,很发现一个人住在木屋中。而木屋的四周与屋内,堆满了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