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旧南方故事(2 / 2)
野外扎营的生活,往往很枯燥,因为就算有人陪伴,很多时候,这种生活的主基调还是沉默和寂寥。
人自然是受不了一直身处嘈杂的环境的,可实际上,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寂寞,是死水般的沉默,所以,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有人往这一潭死水里抛一块石头,哪怕只是让它泛起些微不足道的涟漪也好。
营地中,那个暴躁的领头人清了清嗓子,开始叙述自己的一段过往:
“你们应该知道吧,我们这些老家伙大多都曾并肩作战过,在莱莫恩第三军团。那是62年的夏季,我们当时已经在铜斑蛇领地藏了好几个星期……”
“那时过得很艰苦,非常艰苦。食物全都发霉了,环境潮湿得让人难以忍受,我们的物资全都受潮了。”
“不过我们明白……如果敌人想要拿下圣丹尼斯……他们迟早会从拉那赫奇河借道。”
没有另外的声音帮助这个暴躁的声音推进故事,不过,对于一个在营火旁讲故事的人来说,安静的讲述环境往往比一个接茬的人更重要。
“果不其然,一天早上,我们被远处的响声惊醒——那是炮击的声音。紧接着,炮弹就像雨点似的砸向我们。那些改良大炮的弹片造成的伤口,是世上最可怕的……相信我,你这辈子都不想见到那种伤势。”
“我当时……被炸到半空中,差不多和二层楼一样的高度……接着我就不省人事了……”
“我醒来时,发现四周硝烟弥漫,我当时以为,我肯定是站在地狱的门口……
“待硝烟散去,我看到了一大帮该死的北军士兵,就在离我不到二十英尺的地方,而我当时没有步枪,没有手枪,什么像样的武器都没有!”
“所以我直接转过身,朝他们冲去。他们举起手里的步枪,朝我开火,但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们的火药沾了太多水汽,没法击发。”
“于是我冲到他们面前,赤手空拳地将他们一个个撂倒,等我回过神来时,他们全都死了。”
“然后,我就离开了那个地方,内心宛如午夜那般平静。”
讲完了自己的传奇故事,那个暴躁的声音停顿了少许,躲在暗处的布兰迪隐隐闻到了些许刺鼻烟草的味道,显然,暴躁声音的主人点燃了一支在东方应该被称作莫合烟的东西。
“你们得明白,老伙计们,在你自己放弃之前,你不会失去任何东西。在我眼里,你们都还有一口气在,尽管你们是一群死气沉沉的蠢货!”
“所以,都他妈的给老子打起他妈的精神来,听到了吗!”
老套的战场故事,略显玄幻、带些离谱又多少暗合情理的故事情节,以及,这个故事已经不知道被这个领头的讲了多少次了。
所以,在那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振聋发聩的话语随着从四周回撞而来的回音逐渐消散后,沉默,再次降临这火光笼罩的一隅。
相比身处沉默中的人,旁观着这份沉默的人其实更难耐得住寂寞。布兰迪很想为自己点一支烟,但很可惜,现在的条件不太允许,于是,他只能挪了挪屁股,他刚刚坐着的那条树根已经硌了他好一会儿了。
然而,他刚刚有了动作,耳边就传来了拉动枪栓和扣下击锤的声音。
“well,well,well,”那个领头者的声音此时变得充满戏谑,“我们这位爱听故事的小老鼠朋友,不管你是谁,现在都把双手高高举过头顶,然后挪动你的屁股,让叔叔们看看你的脸,如果你不配合,那叔叔我就把你从树丛里提出来,然后把枪杆子塞进你的屁眼子里。”
美国南部口音就是有这样的魅力,总是带着些莫名其妙的押韵和幽默感,这也许正是为什么后来黑人音乐一度风靡美国的原因之一,毕竟,黑人的英语口音就是从他们以前的南方红脖子主人那边学来的。
布兰迪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地站起身来,举起双手,慢慢转身,面向那三个举着枪的男人。
在布兰迪眼里,面前这三人浑身上下透露着一种不属于这个时代的陈旧感,就仿佛是从几十年前那场决定了美国国运的战争中走出来的幽魂一样。
他们虽然样貌各异,但都有着灰白蓬乱的发须,以及一身已经快要看不出颜色和式样的蓝色军装。
虽然说总共有三个人,但总共也就能凑出来四只眼睛和五条完整的腿,甚至连手掌都凑不出一个完整的,尽管那些患处都已经愈合,且已经基本处理好了,但在一个身体健全的人眼中,他们依旧看着很是凄惨。
不过,至少他们的胳膊都是是完整的,而且手还都能拿枪,这也许是他们这副残躯唯一值得庆幸的地方了。
“哦,嘿,别紧张,先生们,”布兰迪一边举着双手,一边一脸讨好地笑道,“我就是路过,看到这边有火光,想着过来暖和一会儿的。”
“路过?”领头的那人左眼戴着眼罩,而另一只眼睛中透露出来的是满满的不信任。
“头儿,这小子是个北方佬,”有着一只假腿,声音略显促狭的老兵开口了,“北方佬都不可信任,尤其是年轻的北方佬,最是奸诈。”
“嘿,金发小子!”领头的人斜着一只眼睛,喊道,“把你的枪主动交出来,然后慢慢走过来,听明白了吗?”
布兰迪一边从腰间抽出自己的左轮,一边满口答应:“当然,先生们,我可不想跟你们起冲突……”
“嘿嘿,你最好不要想着在我们面前搞什么小动作,”领头的那个老兵笑得很得意,他似乎很享受以武力挟持他人的过程,“我们打过的仗比你小子这辈子吃的饭还多……”
话音未落,枪声先起,枪声渐息,布兰迪面前的三人已经倒下了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