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四章 神獒来历(2 / 2)
我觉得这事儿挺怪,就想找人传话给胡先锋,请你去瞧瞧。
往常都是破军铁卫的兄弟在你帐外传话,今天他们都出去忙了,我在外面等了好久没见着传话的人,又不敢直接进帐……”
他说到这儿,一名铁卫哭笑不得的说:“我们都去贴符,是没守在帐外。唉,你怕什么?直接进帐说事儿就完了。要不然,你再多等等,我们这不刚回来嘛。”
胡仙仙收起画符用具,让他们不必再多解释,赶紧带她去看看狗尸。
昨夜只杀了一只狗,若是这狗没落下好几步距离,也许还杀不了它。
这狗尸僵挺躺在案板上,有四尺多长,头和后腿都掉在案板之外,满身腱子肉长得很紧实。可能是伙夫洗得太干净,狗尸上几乎没见血渍,肉也很光滑。
“这肉也不硬啊……”胡仙仙捏捏狗腿疑惑道:“怎么剁不烂?还有,你这皮怎么剥的,肉光滑得没有半点筋筋碎碎。”
那伙夫答道:“要不我说这事儿怪呢?我就把这死狗拿开水烫了拔毛,再顺着你昨天杀它留下的伤口往两边撕开,又往下撸,很容易就剥了皮。嗯,就跟,就跟人脱衣服那样……”
胡仙仙让他再把狗皮拿来看看,看了之后,皱眉不语。许久之后,让人把这狗尸埋了,她去见胡勇刚。
去到中军大帐,正见程浩风也从城中探听回来。因帐中只有他们三人,胡仙仙也就不注意礼节了,拉着程浩风的手说:“那些大狗可能来自天庭,我们想得出对付的办法也会败,怎么办啊……”
程浩风轻拍拍她的手,让她先别急,胡勇刚亲自递上两杯茶,让他们详细说清楚。
胡仙仙说从那狗尸看来,那条狗就快开启灵智了,但并没有妖气,而是有淡淡仙气。
她的心很乱,这些大狗十有八九是仙犬,要是天庭直接帮助韩泽灿,这仗可就没法打了。
她说着这些担忧的事,又紧紧攥住程浩风的手。她很怕,以前那些被逼迫的情景不断在她脑海中闪现,她再承受不起任何失去。
胡勇刚听得有些懵,在他看来,他们只是能耐很大的人,也就比自己的武功更高更奇而已,怎么还扯上天庭了?
尽管他知道妹妹和程浩风的一些事,但他始终认为“仙”只是对术法奇妙之人的尊称,哪会真在人间之外还有天庭?
“仙仙,你冷静点儿,再听国师说说他探听到的情况。”胡勇刚严肃地说。
“嗯,你别心乱,没那么严重。”程浩风抚了抚她的头发,让她坐好。
胡仙仙摇摇头,紧抓着程浩风的衣袖不放。程浩风轻捏捏她耳朵,哄着说:“听话,乖一点。”
看他们这般亲昵,胡勇刚轻咳两声,朝程浩风谑笑道:“仙仙小时候很少哭,经常指挥一帮孩子疯闹,从来不像其他小女孩那样黏人,更不会撒娇。嘿嘿,如今倒让国师宠得娇滴滴的了。”
听哥哥这般说,胡仙仙到旁边自己坐着,背转身生闷气。
程浩风并没有不好意思,只是浅笑说:“她古灵精怪的,在开玩笑呢,哪是真怕什么?”
说着就给胡勇刚详述探来的情况,胡仙仙在一旁安静听着,听那情况似乎是没她想像的那么严重,但她心里仍很慌乱。
在外人看来她已是无人敢欺,再加上未婚夫和哥哥护着,就没什么可担忧之事。可她自己清楚,她要面对的事会越来越难,他们的力量对比天庭简直不堪一击。
程浩风和胡勇刚商议的时候,重点提了那用獠牙的人情况。
那人是韩泽灿驯养猎犬的家丁,在王府中已有十多年,和韩泽灿一起长大,名为主仆,情同兄弟。
那人小名儿叫黑娃,平常沉默寡言,做事一丝不苟,很得韩泽灿倚重。
黑娃原本就武艺高强,在三年前不知道学得了什么异术,武功已高到深不可测的地步。
程浩风细察那颗獠牙,又分析了黑娃的经历,认为他不是学了异术,而是他本有异兽血脉,三年前开始觉醒。
如今,韩泽灿都已不是把黑娃当家丁看待,对他礼敬有加,还让属下都称黑娃为“黑尊”。
叛军西郊营那些笼子里关的都是神獒,是黑娃特地从番邦弄回来驯养的神獒。
这些神獒的确可称仙犬,据传说是和哮天犬同族,它们快如豹,狠如狼,还可以抵御一般刀枪劈刺。
黑娃驯犬方法也特别,那些神獒只听他号令,就连韩泽灿都指挥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