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先遇碰瓷又遭抢劫(上)(1 / 2)
时间转眼就到了来年的农历二月末。
眼见三月三歌圩节将至,黄雨娇撺掇着赵杉去桂林看歌仙会。
关于歌仙会,赵杉略有所闻,就是在农历三月初三日那天举行的青年男女对歌会。如今听黄雨娇大夸特赞了一番歌会的盛况,顿时动了心,想着,既是穿越一回,要是错过了岂不是太可惜,就答应了。
两人以谎称去新圩赶集为名磨缠了徐氏好几日,终于获准了她的许可。
眨眼到了二月二十五,天刚蒙蒙亮,姐妹两个便收拾停当,各背一只花布小包袱出发了。为应对突发状况,在赵杉建议下,她们带上了两人所有的私房钱,大约有五十余两银子。
临走前,赵杉在屋里的枕头底下暗藏了一封道歉的信。
她不是真正的“黄云娇”,也不想去计较她“生前”到底疯狂到何种程度,她只是在尽力用她曾经的“宅”去中合“黄云娇”的“疯”。
穿越的事实已然无可改变,唯一能做的就是如何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从这点上说,她是感激徐氏的。
武宣县距桂林府有五百余里,无论是乘船或是骑马都至少要五六天。
赵杉天生有晕船晕车的症候,而性野的黄雨娇也倾向于骑马,两人便决定乘马前去,就商量着先到新圩的牛马市上买马。
那个时代马的价值类似于现代社会的高档轿车,乡间能买得起马的人自是少之又少,养马贩马的人就更少。在集市上被牵出来卖的马,都是些在城里的马市上卖不出去被淘汰下来的最劣等货色。它们或小或老或瘸或瞎,都不是能赶远路的。
两人在市上转了一圈,也没选到一匹中意的。只得四处打问,哪里有好马匹出售。
刚到圩上时,就听闻因去年秋末天地会大闹衙门事件,前任巡检司司主已被革职问罪。而刚到任的新任司主第一件事就是广招捕役,严肃治安。
在经过巡检司门口时,赵杉特意停下脚,看了一眼。却见大堂朱门紧闭,门前立着八个腰悬长刀的衙役,两队肩扛长矛枪的捕快走来走去。
“真是跟去年大不一样了呢。”赵杉正兀自出神,黄雨娇从一个炒货店跑出来,抓了一把瓜子给她,说:“我去问了,老板说桂平县城里有好几家专售马匹的大牲口铺。我们就去那里买吧。”
“去桂平县城得多远啊?”赵杉问。
“不远,也就十二三里吧。”黄雨娇说罢,也不管她愿也不愿,拉着她就走。
这所谓县城,在赵杉眼中,其繁华程度甚至比不过现在的一个偏僻小镇。除了几条环绕着县衙门的主街道,其余都是些窄街小巷。
赵杉的脚力到底比不过黄雨娇,一入了城,就被她拉在身后。而没有她做向导,就好似一时如眼盲了般,难辩东西,只能逐街挨巷的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