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月入一百五十万?(1 / 2)
顾大厨辣椒炒肉的装修,只是小改动,换换招牌,做一些易拉宝之类的宣传牌,也就差不多了。
经营门面,最重要的是经营理念,装修可以加分,但并不是决定项。
很多店子不搞装修,或者故意搞一些另类的、非主流的装修,花钱极少,也一样卖断货。
上周,顾明俊把自己想要装修的风格和样子,画了个草稿,交给东方琉月去做。
顾明俊周六要补课,而店子定在周六重装开业。
周六放学回到家,已经是晚上。
顾明俊放下书包,就往外跑,家里人喊都喊不住。
他来到店里时,店里已经在营业。
顾明俊不忙进店,站在外面,负手观望。
店铺的招牌,按照他的要求,做得极大。
顾大厨辣椒炒肉,本来就有两层楼,他又建议东方琉月,花点钱,把三楼外窗的使用权给买了下来。
三楼是附近打工人的宿舍,租赁三楼的老板,乐得有钱赚,便以每年三千块钱的高价,把外窗的“遮光权”,交给东方琉月使用。
有了三楼的外窗空间,招牌可以做到六米高。
站在街面上,放眼一望,整条街最显眼的,就是顾大厨的招牌。
六米高、八米宽的大招牌!
招牌的款式,更是独特,一只立体的、萌哒哒的土猪,背上是立体的辣椒炒肉模型,让人一看就很有食欲。
这种装修风格,的确是很下里巴人,难怪东方琴会看不入眼了。
但不得不承认,这一招真的很绝!
招牌的作用,就是招徕顾客。
消费者看到这么奇特的招牌,自然要驻足观看,这一看,也就记住了这家店。
著名品牌在商标、招牌的设计上,向来是不遗余力的,品牌的招牌,大都简单、明快、一眼千年,做到这一点,品牌的宣传战略就成功了一半。
顾明俊建议,把店铺的主旨,也就是“吃不完的饭、吃不完的菜、喝不完的酒”这句话,做成醒目的标语,贴在外墙上,就像农村墙面上刷的巨型标语一样!
简单、粗暴,直入人心!
顾明俊站着看了一会儿,觉得甚是满意。
自己的意图,被东方琉月执行得很彻底。
这是个让人很省心的合伙人!
“顾明俊!”东方琉月站在拒台后面,仰头看到顾明俊走进来,笑道,“你可算来了!我有事正要找你呢!”
“琉月姐,我们周六要补课。我刚放学就过来了。”顾明俊笑道,“我还没有吃饭呢。”
东方琉月道:“那你找位置坐下,我安排饭菜给你吃。”
东方琴正好走过来,闻言说道:“他吃饭,也得付钱!五十元,随便你吃!”
东方琉月笑道:“哪有老板自己付钱的理?”
顾明俊正色道:“琴姑娘这话说得有道理。生意就是生意,凡是在这店里产生的消费,都应该入账。我也不能例外。”
他这么说,也是在告诉东方琉月,这是合伙生意,不论是你,还是我,或者我们请来的客人,在这里产生的消费,都要记账。
以前这店是东方琉月一个人的,她想免谁的单都可以,她说了算数。
但现在不同了。
顾明俊也是这里的股东,入的股还不算少。
东方琉月再不能随便免人家的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