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遇难成祥的前提是……(1 / 2)
嘭!
嘭!
黑衣劫修高高飞起的头颅,与无头的尸体先后掉落在天台之上,但伤口处并没有血液溅出。却是那捕快斩出的刀气中,带有凝而不散的灼热火劲,在杀敌的同时,已经将他的伤口烧焦!
干脆利落的解决掉那名黑衣劫修之后,捕快并没有回头去看敌人的身体,而是一步跨出,径直从民居的天台上跳了下去,稳稳落在惊魂未定的丁逸身前三尺之处。
就好像,他在跃起之前,便预知了街道下方的一切,包括丁逸所在的位置一般!
平静的目光落在丁逸身上,捕快轻声开口问道:“你没事吧?”
见到官差出现,丁逸知道自己已经安全了,这才收敛心神,看向眼前的捕快。
对方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面如冠玉,唇红齿白,无论是身材体型,还是五官的搭配,都堪称是黄金比例,身上的官服、官帽穿戴也是一丝不苟,没有一处褶皱,半点灰尘。
光是这副找不到半点瑕疵的卖相,就让一直自信拥有一副好皮囊的丁逸,也禁不住暗自佩服。
此子颜值,不在我之下!
最大的区别在于,丁逸因常年炼器,身上的气质被磨砺得十分刚毅,眼前的捕快,却要更显阴柔一些。
如果不是他的喉结、骨骼、身材比例等诸多特征,均与男性无异,丁逸甚至要怀疑,这是某个绝色美女在玩什么男装cos秀。
在略微一愣之后,丁逸的神色立刻恢复如常:“无碍。说起来,还要多谢道友及时出现,惊走了那个劫修,在下感激不尽。”
丁逸这句话,可是大有讲究。
首先在称呼上,面对乔淦可以称呼一声捕头,但对于普通捕快,就不太好用官称了,官爷、捕爷、差爷,都显得太过世俗,用乔淦的话说,普通捕快更愿意听别人唤自己“道友”。
至于惊走劫修的功劳,让给对方又如何?
反对自己来说屁用没有!
那捕快闻言淡淡一笑:“你倒是会说话。不过那劫修明明是被你自己惊走的,我只是在闻讯赶来的路上,顺手将其打杀了而已。”
打杀了?
这么快!
丁逸没能看到发生在天台上的一幕,闻听此言,才对眼前这个颜值逆天的小捕快刮目相看:“不知道友如何称呼,在下改日定当登门道谢。”
“登门道谢就算了,这本就是我的分内之事。”
小捕快无所谓的摆了摆手,但还是回答了丁逸的问题:“我叫叶苏,阁下如何称呼?”
正说话间,街口突然传来一阵嘈杂之声。
却是周遭一带的住户,被丁逸的音波攻击惊扰,纷纷走出家门查看情况。在凑齐了一大波人之后,一同赶过来查看情况。
叶苏见状,也顾不得再与丁逸交谈,连忙上前说明情况,对受惊的居民进行安抚。
丁逸则是趁此机会告罪一声,而后毫不犹豫的直接闪人。
叶苏!
那不就是之前和金水哥竞争捕头之职,后因“巧雾晶壶”的横空出世,在最终决赛中凄惨落败的空降筑基捕快吗?
如果被他知道,自己就是发明了雾壶的罪魁祸首,这家伙会不会当场翻脸,追究自己的喧哗扰民之罪?
惹不起,惹不起!
先溜为敬!
……
次日。
大难不死的丁逸早早的赶到了新家,利用“通讯靠吼”的方式,将冯时雨从内院的灵堂里面喊了出来。
也许是丁逸来得太早,冯时雨还没来得及披麻戴孝,只穿了一身寻常样式的素白布衣。青丝如瀑般垂落,覆盖了她修长的肩膀。
晨风轻拂过她的面容,凉意划破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