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风雷不及掩耳(1 / 2)
前来议和的六人,俱是海内闻名的名士。便是为袁术下令所杀的阴修,也曾担任颍川太守,他曾举五官掾张仲方正,察功曹钟繇、主簿荀彧、主记掾张礼、贼曹掾杜佑、孝廉荀攸、计吏郭图为吏,可以说颍川年轻一辈的才俊,多为他旧臣。可如今遭遇身死名辱的境地,又有谁能料想呢?
陈冲最后挥袖说:"我们既然提兵上雒,不迎回陛下,是决计不会罢休的。诸公便回报董卓:二月之内,有山东将士二十万众,心怀忧愤,感念君恩,必赴国难!他若有胆,可尽提山西之兵,与我等会猎函谷!"
说完此言,陈冲不等袁术反应,下令将送韩融等人出城,自己亲自跟随。等到出得袁府,不再有刀兵跟随,韩融长舒一口气,他存了一丝侥幸,再问陈冲说:"庭坚,公路悲恸不能视事,如今当真不能休战吗?"
陈冲与这位世交伯父直言说:"元长公,刀戈即动,岂能轻弃?若我当真罢兵,赤血再流百年,后人将如何看待我等呢?事已至此,不死不休。"
韩融大为沮丧,他便和陈冲谈起如今长安局势,董卓坐镇前线,长安朝堂全是左将军董旻做主,但对朝中公卿尚算友善,便是荀爽、蔡邕等人都青云直上,因此朝堂尚算安稳。只是京兆迁去数十万河南百姓,大多无力求生,只能四处流散乞活,沿路来四处都是难民。
问他何时回命,韩融则说他还需往酸枣一行,除去与袁术的议和外,他还肩负与袁绍议和的重任,从此看来,董卓是打算全面示弱了。陈冲还在沉思董卓后续布置间,韩融已然上马,与陈冲拱手告别。
回到袁府前,阴修已被剐了一百余刀,显露出两根深白的肋骨。近五十年纪,已眼见不活了,却还要受这般苦难,陈冲看了也觉不忍,对正行刑的刀手说:"不必如此,给个痛快罢。"
他又说:"我自与骠骑将军去说。"刀手闻言松了口气,对阴修颈部干脆开了一刀,阴修很快就脸色惨白,气息消散。刀手则蹲在地上歇息,毕竟活剐对刀手的要求也很高,他也割得大汗淋漓。
让魏延等人将阴修尸骨收敛好后,陈冲再进屋与袁术言论,袁术得知消息,果然质问他说:"阴修如此小人,你竟也包庇他吗?"
陈冲只能好言劝阻说:"公路,此时非是复仇时机,讨董未成,汉室未安,阴修毕竟社稷重臣,杀之已过,奈何剐之?便是心有所念,也得等讨董事成之后。"
虽知陈冲所言有理,但听闻后袁术仍是闷闷不乐,他先说道:"不杀阴修,我念头不畅!"随后又觉无理,转而便追问陈冲道:"既如此,北路军准备何时行事?我等即下雒阳,总不能如你所言般,仰攻函谷罢。"
此时时机仍显稍早,距离河东大河封冻,少说也有一月之久,但陈冲为安袁术之心,也说可以开始准备了,只是仍有三事要做。一是在箕关虚张声势,再牵扯些董卓兵马;二是与袁绍等人交涉,避免入关时为其袭取后方,三是再与西凉韩遂马腾联络,与他们确认出兵的时日。
这三事都并非难事,与袁术合军后,中路军膨胀至十万兵马,孙坚领三万进驻至谷城,三万由袁术亲领坐镇雒阳,陈冲亦率军两万在雒阳协调,令魏攸别领两万,与田楷进驻箕关。
为了壮大声势,魏攸特意多建营房,令部众夜里退后,白昼举旗拖尘而来,箕关的凉人见之丧胆,竟直接放弃箕关,撤军至邵亭。斥候来报说,邵亭之众已据有近两万之人,领军主将似是南中郎将牛辅。
而与袁绍等人接洽,陈冲亲自往之,袁绍等人不知所措,唯有臧洪欢迎他到来。陈冲当众与袁绍立下誓言,以犬血再写盟约,望两军为讨董齐心勠力,若唯此誓,天人共戮之!
事后,陈冲又与众诸侯一一谈心,便连袁绍,都与他寒暄了两日,言及袁氏满门为董卓屠戮之事,陈冲假借袁术为名,邀请袁绍到雒阳拜祭,袁绍勉强应之。见他口是心非溢于言表,陈冲索性便住在酸枣,每日与雒阳书信联系。
如此一来二去,时间很快到了十月底,韩遂得知如今雒阳形势,很快便托信使回复说:"**至蒲坂,凉骑至槐里。"槐里距长安六十里之遥,言下之意也已准备齐全。
万事周全,陈冲当即遣使传信晋阳,信上内容不多,是两人早已约好的暗语:"白马下潼关,西风过茂陵。"
刘备接到信件后,按原计划做出部署:
奋武将军公孙瓒率军一万五千人,以幽州别驾从事田畴为辅,乌桓校尉严纲、振威校尉单经为先锋,阎柔、公孙越等人为中坚,走吕梁小路直取蒲坂。
白波将军郭大率军一万五千人人,徐庶亲入其军中为辅,其余四帅除胡才留守,李乐、杨奉、韩暹皆随军出征,他们绕路上郡,出雕阴直取华阴。
征西将军刘备自率两万余众,分为前中后三军,以东平校尉张飞与赫连凡莫领前军、并州治中从事虞翻与军司马刘德然领后军、军司马田豫、公孙范、孟建等随自己入中军,此路拒董卓最近,因此兵力最多,他们将先取安邑,再取大阳。
十一月初三,大军终于开动,犹如雷霆。公孙瓒自中阳先动,他们带了十日干粮,出中阳,绕通天山,接连越过蒲子、北屈,于十一月初七直抵采桑津,留下千人后,他随即从冀亭而出,沿汾水直下汾阴。
与此同时,刘备一行飞河跨山,连下永安、平阳、临汾,于十一月初九兵临至安邑城下,河东太守王邑正在城中,他虽服从于董卓,但因与陈冲素来交好,又听闻并人大军出河南,因而未曾对并州设防,刘备这才得以驰骋河东之间,如入无人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