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三断失银案(1 / 2)
明朝正统十二年(1447),山东莱州知府崔恭,接到掖县民妇章王氏的诉状称:
“为谋财坑命事。缘丈夫章炯前往广东贩卖货物,赚得一些银钱,昨日回家,打开包袱,见囊中唯有衣袜鞋帽,数年财本,分毫不见,一时怒气填胸,染成重病,如今奄奄一息,谅难活命。因疑同伴偷去,却苦无证据。如果丈夫因此而死,民妇也难以为生。恳请老大人明察,追回钱财,以教夫妇残生。泣诉。”
崔恭(149--1479),字克让,直隶广宗人(今属河北),正统元年(1436)进士,授户部主事,出任莱州知府,史称其“居府六年,莱人以比汉之杨震”。
杨震乃是西汉名臣,为官清廉,不谋私利,为历史上廉吏的代表。将崔恭比作杨震,可见他是个清廉的知府。
按照明代的制度,妇女是不许上公堂的,如今王氏以丈夫病危为名,出头告状,官府也没有理由拒绝,更何况崔知府直以民之父母自居,按照当时的说法:
“所以爱民如子者,知其饥而食之焉,知其寒而衣之焉,知其劳苦而逸之焉,知其利而与之兴焉,知其害而与之去焉,知其贤而优之焉,知其不肖而教之焉,四境之内,吾民之好恶无不知而从之焉。”父母官应该是无微不至地关心属下之民,岂能够置之不理。
崔知府仔细翻阅诉状,发现与章炯同行去广东者乃是古亲、王业,三人是同去同回。于是发下牌票,拘提此二人,先传讯章王氏,询问情况。
据章王氏讲:与丈夫章炯结婚数年,一直是勤俭持家,因此积攒了一些小资本。有了些钱,就想到发大财。
丈夫认为:我们现在辛辛苦苦地干活,所得不过糊口而终究不能够发家,为子孙创下基业。而我们的左邻右舍,有不少富豪,他们并不是读书做官挣下的家业,而是靠做买卖赚钱。
既然他们能够靠做买卖赚钱,我们又有何不可呢?现在有些小资本,再把家里的房产抵押出去,凑上几十两银子,买些本地特产,长途贩运,如果有造化,也能够赚些钱,或许我们也能够成为富豪。
章王氏则认为:经商固然可以赚钱,但丈夫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孤身一人也太危险了,如果有人能够同行,不但自己能够放心,路上也可以相互照应。
章炯当时就想到了同自己一起长大的古亲、王业,便找他们商量。那二人也想发财,所以一拍即合。
三个人各筹资本,购买些毛笔及草编制品,运送到海边,搭乘顺风船只,前往广东去贩卖。
为什么贩卖毛笔及草编制品呢?因为莱州毛笔在当时小有名气,而用麦秸编成的提篮、草帽、门帘等,更是广东难以见到的。
三个人起身前往广东,虽然说是路途辛苦,贩运艰难,但也算平安。这些货物赚了一些钱,他们又做其他的买卖,才离家两年,居然每个人手中的银子都以百计,等于是获利1倍,如何不开心?
莱州人乡土观念很深,三个人离家日久了,未免思念家乡,更想见妻子儿女。
于是三个人相商,钱赚得差不多了,不如先回家置些产业,安顿好了,再来广东贩卖。
商议已定,三个人日同行,夜同寝,彼此相互扶持,没有出半点纰漏。
当时正是夏日三伏天,三个人来到一处溪水旁边,但见柳荫河畔,水清见底。而此时众人是热汗淋漓,身上好不难受,便商量在此洗个澡。
眼见就快到家乡了,这里又离客栈不远,等洗浴干净,舒舒服服地住进客栈,肯定爽快。
当下众人解衣脱裤,将行李放在岸边,冲到小溪戏水,好不愉快,却不知不觉到了黄昏。
眼见一轮明月东升,天色将晚,众人慌忙上岸,穿上衣服,背上行李,赶往客栈住宿,进店以后,余兴未尽,又要了些酒菜,畅饮一宵,次日便各自赶回家中。
章炯到家,急着向妻子炫耀,当即打开包袱,见囊中唯有衣袜鞋帽,两年多挣下的钱财,全都不见了。
章炯不由得放声大哭,只觉得心中气闷,口吐鲜血,便卧床不起了。为什么一路上都没有事,偏偏快要到家就把钱财丢了呢?
章炯开始怀疑起同伴来,因为没有凭据,便将自己的猜疑告诉妻子。章王氏见丈夫病重,就找代书写了诉状,以谋财坑命的罪名,将古亲、王业告到府衙。
崔知府审讯古亲、王业,这二人辩称:“我们是一起从广东起身,一路同行,彼此照应。章炯两年来辛苦所挣的银子,我们都是亲眼目睹的,我们也挣了银子。我们与他虽然是朋友,却有如兄弟,患难与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疾病相扶持,酒肉共同吃。说实在的,我二人的家财资本比他雄厚,所赚的钱比他多,岂能够谋夺他的银子?再说了,我们要谋财,为什么不在江湖上动手,偏偏等快到家门口,我们才谋夺他的银子呢?恳请大人明察,还我等清白。”
崔知府见二人说得恳切,没有露出任何破绽,便试探着说:
“既然你们与章炯情同手足,又一起从广东赶回,如今他因为失财而得病,已经是奄奄一息了,你二人又富有钱财,何不共同分摊,赔补他所失的银两,治好他的病呢?如果章炯病死,在事实没有查清楚之前,你二人的罪孽就更加深重了。”
崔知府万万没有想到二人非常爽快地答应出银,但不愿意以“赔补”的名义。他们认为:
“大人吩咐,理应从命,何况这些银子我们也出得起。不过,以赔补为名,我们依然脱不了谋财的干系。如果大人以救济的名义,要我们出钱,我们心甘情感。毕意我们是乡里乡亲,一起同甘共苦地到广东经商,帮助他是理所当然。大人要是让我们赔补,等于是我们花钱买了一个贼名,如何能够心甘情愿呢?”
崔知府要他们出钱的本意在于试探。如果他们不肯出钱,必是贪财,其盗窃的嫌疑终不能免,而如今这二人愿意出钱,反倒使崔知府犹豫了,也不好刑讯逼供,只好先放二人回家。
次日,二人并没有食言,各自将银子送来,而且是每人一份,等于是加倍赔补,其救济之意甚明。
崔知府只好先收下,却不得不怀疑此二人。为什么他们这样痛快交出钱财?莫非他们做贼心虚,想借出钱的名义洗脱嫌疑?本府如果不能够确定一人之罪,这钱收得也师出无名。如今没有真凭实据,也不能够拘押这二人。
崔知府送走二人之后,即刻派出亲信去查访二人的虚实,得知他们家境殷实,数代都与人为善,口碑甚佳。因此大致可以排除二人偷窃银两的嫌疑。
崔知府想:“若不是二人偷盗,是不是王氏贼喊捉贼,将银子藏起来,给她的相好了呢?其丈夫出去两年,也难保其没有外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