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武磊(1)(1 / 2)
武磊从小就是村子里的孩子王,在村子里他是这一辈年龄最大的一个。
熊孩子从小就熊,小时候没少带着身后的跟屁虫们干些混事:烧村口二大爷家的稻草,炸强伯鱼塘的鱼,偷蒋爷家的西瓜……
自己母亲走得早,老爷子没什么亲戚,只和对面王叔家关系最好——据说母亲去世的时候治病花光了积蓄,老爷子沉浸在悲痛中,葬礼还是王叔帮忙张罗的。
那都是他很小的时候的事了,他已经记不得了,只知道王叔家那小屁孩总是不和其他小家伙们一起出去玩。后来才知道是身体不好,让他不免有些遗憾。
那小子是个聪明鬼,打小周围的人都这么说,他也这样认为。
好多次混事都是那小子在他后面出谋划策才化险为夷,让他少遭受了几顿皮肉之苦。
自己在智力方面唯一能胜过他的应该只有牌技了,他周末总是有那么一天喜欢摸出几张压岁钱跑来找他打牌,最后输得精光回家,还乐此不疲。
用他的话说“总有一天能赢回来的。”
做梦!想到这里,他嘿嘿一笑。
他也对这小子格外关注,毕竟是自己大财主,本来身体就不好,可不能出事了。
是以每每听到有什么关于他风声,他总跑过去为他出头。
完事还总拍拍对方肩膀“多锻炼锻炼嘛,你这小身板怎么浪得起来哦。”
直到他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家里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找关系,他不得已早早出去打工。
那时候他才15岁还是16岁来着,人一看他这个年龄,不敢收啊。
年少的他初尝了人间冷暖,不服输的他在网吧的角落缩着度过了一夜,第二天找到个发传单的兼职。一天2管一顿饭。
感觉自己找到工作的他完全没在意工资多少,只知道自己在这样的小镇上靠自己也能生存下去了。
在当时的他眼里,这个小镇就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地方,自己第二天就能找到工作无疑是很有本事的。
那年正是龙国举办奥运会的时候,他递过传单的时候总能听到人们在谈论谁谁谁又拿了一块金牌什么的。不自觉也跟着高兴起来:龙国越来越好,生活在这个国家的人生活也会越来越好。自己说不定也能成为很厉害的人,成为别人眼中为国争光的骄傲。
网吧老板是个很善良的人,每天他躲到网吧角落取暖从来不会赶他走,甚至熟了之后还会给他泡上杯热茶。
那是个艳阳高照的日子,发完传单的他将新发的2元工钱和他前些日子攒下的2元零钱整整齐齐的叠在一起。
只要再有一个星期,他就能买上对面专卖店橱窗里那件衣服穿回家告诉自己老爹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
落日的余辉被几个高大的影子遮住了,他心中的艳阳也被遮住了。
鼻青脸肿的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么繁华的小镇还会发生这样的事,也不理解一群比他大那么多的人为什么不去工作,明明他这么小都能靠自己在这个小镇生活得很好。
饥肠辘辘的他在网吧的小角落捧着茶杯取暖,之前死死捂住自己工钱的手还隐隐作痛,那是他出社会后第一次哭。
等自己长大了,一定要成为正义的警察,惩戒那些破坏社会安定的宵小之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