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课程标准(1 / 2)
第一模块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22年版
前言
课程性质
数学是研究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数学不仅是运算和推理的工具,还是表达和交流的语言。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具有基础性、普及性、发展性
课程理念
核心素养面向未来社会和个人发展,是制定课程目标的基本依据。
课程目标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核心素养为导向
四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
四能:发现、提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
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认真听讲、独立思考、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合作交流
课程目标
核心素养包括三个方面: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世界;会用数学的思维思考现实世界;会用数学的语言表达现实世界。
核心素养具有整体性、一致性、阶段性。
小学阶段核心素养主要表现为:数感、量感、符号意识、运算能力、几何直观、空间直观、推理意识、数据意识、模型意识、应用意识、创新意识
初中阶段核心素养主要表现为:抽象能力、运算能力、几何直观、空间观念、推理能力、数据观念、魔性观念、应用意识、创新意识
课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由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和概率、综合与实践四个学习领域组成
综合实践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以跨学科主题学习为主,适当采用主题式学习和项目式学习
学业质量
课程实施
核心素养对四基和四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现实世界,会用数学的思维思考现实世界,会用数学的语言来表达现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