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心凌的小说版权(2 / 2)
心凌笑着,伸手抚了抚他的眉毛:“我现在就告诉你,好消息就是我写的小说版权卖出去了,马上要被拍成电视剧了!”
“真的吗?太好了,心凌这可是你第一本书啊,就把版权卖出去了,你有成神之姿啊!”博宇高兴的把心凌抱起来,在空中转了个圈。
心凌也很高兴的笑着。
博宇把心凌按在床上,逼视着她的双眼:“这么重要的事情,你居然瞒我这么久,说!该当何罪!”
心凌脸上泛起红韵:“之前是事情没有定下来,我若说了,最后又没成功,岂不是很丢人,现在这件事已经是板上钉钉了。”
博宇难以抑制激动的心情,网络小说何止千千万万本,但其中能够卖出版权,改变成电视剧的屈指可数,每一个能够改变成功的无一不是其中的佼佼者。
心凌作为新人的第一本书,能够卖出版权达到改编电视剧的地步,这是博宇所没有想到的,心凌能拿到这样的成绩,他简直比自己获得些许成就还要高兴。
“明天见面主要是要干什么?”博宇冷静下来之后问道。
“应该是商讨一些合同中的细节吧,具体我也不太清楚,不过编辑和我说影视公司那边给的诚意很足,让我放心的签合同。”心凌眨眨眼睛,很天真的说。
“签合同啊。”博宇若有所思,他虽然对这种版权转让协议也不太清楚,但是写鬼吹灯的天下霸唱惹上的一脑门官司的新闻还记忆犹新,他的遭遇就是因为在不清楚的情况下签了合同。
“我还是找一个专业人士来帮咱们参考一下吧,多赚少赚无所谓,免得咱们被坑了。”博宇对心凌说道。
心凌点点头:“听你的。”
博宇掏出电话翻开联系人,刚要拨通诸葛大圣的电话,想了想又把手机收了起来。
他起身来到张伟门前,敲了敲门,没有等到回应就推门而入。
张伟正坐在书桌前看书,抬头看见是博宇,伸了个懒腰:“干嘛?叫我去酒吧吗?我可不去,要忙着下半年的司法考试呢。”
“不是去酒吧,张伟,你是学法律的,对版权转让这一方面有没有什么了解?”博宇问张伟。
“当然,这是基本功。”张伟说道,“版权亦称“着作权”。符号:。指作者或其他人依法对某一着作物享受的权利。根据规定,作者享受下列权利: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
“停停停!”博宇赶紧叫住了他,“我就是问问你而已,不用在这给我背课文。”
张伟有些不好意思的停下来:“怎么?有什么事儿吗?”
“嗯。“博宇坐到椅子上:“心凌在网上写了一本小说,你是知道的。”
张伟点点头。
“她这本书版权卖出去了,明天去要谈合同,所以我想…”
“…你是想委托我来起草版权转让协议吗?哎呀太好了!”张伟喜出望外,没想到博宇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自己。
“不!”博宇无情的打醒了张伟的美梦,若是自己的事情让张伟胡搞乱搞也就算了,可这本书是心凌的心血,他可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张伟将其糟蹋。
“我明天会请一位非常厉害的律师全程跟随,所以我想问你要不要跟着一起来现场学习一下。”
“厉害的律师,谁呀?”同行相轻,张伟有些不服气的问。
“诸葛大圣律师。”博宇说道。
张伟当时就跪服了:“我去我去!我保证一句废话也不说,求你带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