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网
会员书架
首页 > 恐怖灵异 > 我在东京当剑仙 > 第九十二章 难上加难

第九十二章 难上加难(2 / 2)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好书推荐: 求夏天的异世界奇幻历险 古代穿越日常 皇陵签到三十年,我举世无敌 证心 斗破:开局成为天道 奇妙大营救之黎明 全球高中进行史 诸夏北疆 斗罗大陆之神医吉祥 雍正小老婆

“你生前的小说水准怎么样?”

“呃…堪堪到出版的要求吧。但稿子时常被打回来修改。”河内百合子挠了挠头,虽然在群里是大佬,但那只是在群里呆的久,在轻小说界她还属于萌新的阶段。

木村和树微微一叹,看来让河内百合子念,他来码字的办法,可以划掉了。按照对方勉强出版的水平,想要写一本火书,还是很难的。

至于自己来写?木村和树没有这种念头,他穿越前没怎么看小说,也没写过小说。河内百合子的水平就可以吊打他了。

“你刚刚说…你的执念,是自己的小说出名。这个‘自己的小说’是必须用你的笔名发表吗?”这个问题,木村和树问的很认真。

如果必须以河内百合子的笔名发表小说,那么他就得考虑要不要让对方安乐死了。因为笔名唯一性,且“千代子”这个笔名有出版过轻小说,所以除了河内百合子之外,其他人是不能使用的。

而且现在对方已经死了,他就更不可能用这个笔名的。

“不需要。”河内百合子虽然摇了摇头,但同时又有些不好意思,“只要新的小说有我的想法在里面,以及以我的名义发表就行。”

“以你的名义?什么意思?”想法他知道,应该就是新小说必须要有百合子参与进来,不管是世界观的设定、剧情的讨论都可以。

“就是发表新书的时候,要说明这本书是和我一起讨论过的。”

唔…

这一点,让木村和树有点头疼了。但却合乎情理,毕竟对方的执念有一点是得到读者的认同…而这也是变相让读者认同自己的想法。如果用别人的笔名发表,在不声明的情况下,那么受到认同的就不是百合子了。

随后木村和树又问了几个问题,河内百合子都认真回答。

“我问完了。”木村和树将笔记本合上,他现在清楚的知道应该怎么完成对方的执念了。然而,就是因为知道,所以他清楚,在第一步上,他就卡主了。

想要小说出版,受到读者认同以及漫改和动画化,本身就已经很难了。再加上河内百合子还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这本轻小说必须要向读者声明是和她一起讨论后发表的。

难上加难。

木村和树深吸口气,有一瞬间他都想放弃去完成这个执念了。

可想到半泽明江那赤红色的灵气,他踌躇了会,无奈的拿起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新书推荐: 我能看到穿越者的旁白 人无再少年 钻石王牌之世代打者 只愿宠爱你 超神之我是炽天使 签到斗罗,开局赠送古月娜龙蛋 漫威里的赛亚人 不加冰的冰美式 斗罗:我霍雨浩,圣灵教皇! 龙剑的探索发现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