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 捕盗的被劫道了!(1 / 2)
这次被派到焦家庄催粮的是东安县衙户房的刘司吏。
这位刘司吏是县令刘同仁的堂弟,叫做刘同谦。
是个秀才出身,没考上举人,就跟着堂兄刘同仁一起来到东安县上任来了。
这兄弟倆原本都是属于辽东的汉人,在清国的统治下早都成了顺民。
他们的家族在顺治年间就被编入了汉八旗。
兄弟俩都参加了满清科举,刘同仁取得了举人功名,刘同谦却没考上。
只是刘同仁家里有钱一些,所以花钱给他买了个差事。
所以,刘同仁才能以一个举人身份轻而易举的当上了知县。
当然了,只能是永州这种穷地方的知县。
县衙六房里最有油水的就是户房,管的全县的钱粮事务,随便动动手脚,就能富得流油。
刘同仁这个知县虽然是个新手,但是却也懂得在这个肥缺上安排上自己人。
自从黄顺告发自家主子焦鹏举结交吴三桂反贼那件事之后,刘同仁这个知县算是在永州府和湖南巡抚衙门都排上了号。
刘知县因此对于黄顺更加倚重,心里虽然看不起这厮卖主求荣的行径,但是却又指望着黄顺能够帮助自己多弄出点政绩来。
就是我既嫌弃你,还要你给我干活。
至于黄顺用什么手段,会不会逼得百姓造反,那不管他县太爷的事情。
等到自己再搞出点政绩出来,再托托关系调任其他地方,就算东安县留下一地烂摊子,也不需要他来操心了。
对于知县来说,能够及时足量的递解钱粮给朝廷,那就是最大的政绩。
刘知县显然也是这么认为的。
整个东安县总共被永州府衙门给摊派了两千石粮草,刘同仁就分配给了黄顺五百石,可见对他的“看重”。
兴许,这位刘知县还巴不得黄顺被村民打死呢。
打死了自己正好可以名正言顺的出兵平乱,既能得来粮食,还能多捞一笔平叛的政绩。
没有一个好人。
这次刘同谦来焦家庄催粮。除了带着两个户房的书吏之外,还带着东安县巡检司的副巡检和十几个巡丁。
巡检司大概相当于后世的武警和民兵联合体,作为一县人数最多的常备武装力量,一般编制都在一百人左右,承担巡逻、侦缉、捕盗,镇压民乱等事宜。
这次带着巡检司的人来焦家庄,表面上看是知县给黄顺撑腰,震慑那些刁民。
二来其实也有警告黄顺不要耽误征粮差事的意思。
这些巡检司的兵丁本身也不是什么好人,大多数都是地面上混混青皮出身,平日里欺负普通百姓,搜刮一点油水。
这次能跟着一起去吃大户,打秋风,自然乐意。
没有人会觉得这么一趟公差能有什么风险。
刘同谦骑着一头毛驴摇摇晃晃,副巡检则是骑着一头大骡子。
其他人都是跟在后面慢悠悠的走。
朝廷连年打仗,马都被征走了,能有毛驴和骡子骑都很不错了。
走着走着,队伍忽然停了下来,刘同谦骑在毛驴身上摇的有点迷糊,睁开眼睛问道:“咋不走了?”
一个巡丁回答道:“前面遇到了劫道的。”
众人看去,就看见前面的路上站着一个铁塔似的汉子,肩上扛着一根用布包着的长条形物体,腰间悬着一把大刀,站在路中间,叉开腿,歪着头看着他们。
一副很吊的样子。
一群巡丁都笑了起来。
“还真有不怕死的,劫道劫到咱们巡检司的头上了,不知道爷爷们干的就是抓贼捕盗的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