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畏威而不怀德的英国佬(1 / 2)
听到沉墨同意让自己女儿留下,疯马很是高兴。
他停顿了一下后继续说道:“我要送给你的第二件礼物,就是那座金矿。”
沉墨一愣,这个的确是有点没想到的。不过他很快就猜到了疯马要这么做的原因。
显然疯马觉得金矿留着对他们野牛部落来说用处不大,但是却是招灾惹祸的源头,自己有没有能力保住。
英国人虽然失败了两次,但是显然不会死心的。只要这个金矿一天在他们手中,英国人就一天不会放弃的。
与其留在手里招惹麻烦,不如把这个烫手山芋扔给沉墨。对沉墨来说,金矿显然是很有吸引力的,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有保卫金矿的能力。
英国人要是想从他手中抢夺金矿,恐怕会碰的头破血流的。
将金矿送给沉墨的话,还能加深双方的友谊,得到沉墨更大的支持力度。
所以,做出这个选择就很容易了。
虽然金矿对于以物易物的的苏族人来说目前用处不大,但是他们已经知道了金子可以用来购买他们需要的火枪火炮。在这种情况下,疯马还是能做出这种决定,不得不说实在是一个有格局的人,让沉墨也有点佩服。
沉墨并没有矫情的说一些虚伪的客套话,也没有立刻答应。
他沉吟了片刻后看着疯马说道:“我的朋友,金矿可不是一件随随便便就能送人的礼物。如果留在手中,你们继续开采的话,将会给你们带来源源不断的金子。用这些金子可以购买你们需要的任何东西。你如果送给我的话,你将会丧失一个巨大的财源。我建议你还是认真考虑一下这件事,不要着急做出决定。如果你改变主意的话,我也不会介意的。”
疯马毫不犹豫地摇头道:“不用再考虑了。这件事我已经深思熟虑过了。这座金矿留在我们野牛部落手里作用不大,只要在你手中,才能发挥出应该有的用处。更重要的是,我们根本没有能力保护金矿,只有你才有这个能力。这件事对我们来说都是好事,你就不要拒绝我的好意了。你也可以将这座金矿当做我给小鹿的嫁妆,这样的话是不是更合情合理一点。”
好家伙,嫁个女儿陪嫁一座金矿,家里有矿也不能这么任性啊。
果然是感动世界的好丈人,沉墨心中默默给疯马点了个赞。
看到疯马态度如此坚定,沉墨也就不再多劝,点点头道:“那我就收下你的礼物了。说实话,我很意外你的决定,但是我也很喜欢这件礼物。我们华夏人讲究礼尚往来,作为朋友,我也要送给你一些回礼。”
“我要送给你的礼物是五百条火枪,还有五门火炮。当然,还有相应的弹药。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可以装备战士的小玩意。另外,还有一些我们华夏的丝绸布匹。既然我要娶小鹿,那这些东西就算是我给小鹿的聘礼吧。”
疯马闻言大喜,没想到还有这种意外之喜。
沉墨这个盟友兼女婿做事情实在太敞亮了,能处。
疯马搓着手,一脸喜滋滋的,心中更加觉得自己选择嫁女儿送金矿这件事实在是太划算了。
看着疯马兴奋的样子,沉墨也很高兴。
疯马可能小赚,但是我沉墨也不会亏本。
除了一些丝绸布匹这些可以从系统的市场中购买之外,其他的那些枪炮弹药以及一些军中的靴子鞋帽等都是从博卡拉城的英国军营中缴获的,对他来说几乎等于无本买卖。
两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心情都非常的愉快。
借着这轻松的氛围,两人又顺便商量了一下苏族会盟大会的还有婚礼的事情。
两个堂堂大酋长,一个要嫁女,一个要娶妻,自然不能随随便便,仪式感还是要有的。
这两件事也很快就敲定了,会盟大会在前,沉墨的婚礼在后。那些前来参见会盟大会的人刚好第二天继续参见沉墨的婚礼,这也是沉墨展现自己实力的一个机会。
时间暂时没有敲定,但是肯定会在半个月到一个月之间。
会盟大会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让苏族其他部落人亲眼见证沉墨的实力,从而促成联盟的重启以及联军的成立。
如何展现,一个是将黑山部落的人救出来,另外一个就是沉墨打算到时候让自己军队在那些人面前秀一把肌肉。
但是在此之前,需要先让疯马和苏族其他主要部落的大酋长联络一番,开个会盟小会,做个预热,最后让他们见识一下史密斯和那些被俘虏的英国士兵,然后这样等到黑山部落的人被救出来之后,才会更起到震撼的作用。
……
“将军,那个英国老不太配合,而且说要见你。”山雀从关押史密斯地方回来后,脸色有点不好看。
将军是沉墨要他们这么称呼自己的,大酋长这个称呼总是让沉墨有一种自己活在原始社会的感觉。
看见山雀这个样子,沉墨倒是也不意外。
毕竟黑山部落被英国人控制了三十年,虽然在他们心中只把黑山部落的人当做一条可以驱使的狗和可以任意处置的奴隶都,但是依然有种被背叛的感觉。
饶是现在山雀是胜利的一方,史密斯却只会将他当做可耻的叛徒,而不会当成胜利者,所以依然还会在山雀面前保持着作为主子的优越感。
看见山雀脸上的不爽,沉墨也大概能猜出史密斯对山雀必然会出言不逊,甚至会说出许多带有侮辱性的词语。
山雀要不是看在要救出族人的份上,肯定早就把那个英国老给捅成筛子了。
这让沉墨想起了另一个时空的小日子,明明是战败国,却死活不承认自己是被华夏打败的,口口声声说自己只是被自己的米国爸爸给打败的,所以对隔壁的邻居总是各种出言不逊,高搞出各种恶心人的小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