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家(2 / 2)
一次买上几十斤,放在冰箱能吃个一年半载。
今天林母没去上班,就是为了购买妖兽血肉。
因为今天是觉醒日的关系,今晚的饭相比往常丰盛很多,堪比过年。
一盘足足一斤分量的獠牙猪肉炒青椒和酸辣大白菜,还有红烧鲤鱼,三菜一汤,主食是白米饭。
在饭摆好之后,房门打开,一个手持公文包的中年男子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走了进来。
该男子四十多岁年纪,长相普通,身材发福,第一眼给人的印象就是老实本分。
这人是林风的继父马英纵,人称老马,靠着其哥的关系,混上一个公职人员的工作,一个月35新币的收入,没有其他灰色收入,可见是真正的清水衙门,收入还比不上一些打工的。
在林风七岁时,母亲便和老马在一起,虽然林风从未叫过对方一声父亲,但对这个继父,他内心依然保持着尊敬。
虽然在林风看来,老马很普通,不管是样貌还是背景,有自己的小心思,没有上进心,要不然以他哥的关系,怎么也不至于混得如此惨。
但不管怎么说,他毕竟做到一个父亲的职责,将他和大姐养大。
最主要的是他很爱自己的母亲,两人结婚以来,从未红过脸,虽然无法大富大贵,但一家人虽然生活平淡,其乐融融。
“回来了啊。”
老马放下公文包,一边换拖鞋,一边对林风笑了笑。
“嗯。”
林风应了一声,还未等他说话,一个风风火火的身影便冲了进来。
那是一个女孩,个头不高,大眼睛小嘴巴,小脸有些婴儿肥,长得不是很漂亮,不过却很可爱。
“哥,今天你炼化了什么妖灵?”
刚进屋,女孩还没换鞋,便迫不及待问道。
马乐乐今年初一,下午她们都没上课,全程在教室观看觉醒日的现场直播。
不只是他们,连很多公司也一样,在这个特殊的日子,谁还有上班和上课的心思。
“哥,我在电视上看到雅歌姐了。”
“魅惑之蝶啊!八阶妖灵,真是太酷了!”
马乐乐兴奋的大呼小叫,根本没有发现身旁父亲和大姐正在焦急的打眼色。
“哥,你炼化的是什么妖灵?”
“你这么厉害,最起码也能炼化六阶妖灵。”
“不过雅歌姐更厉害,今年觉醒日的十大天才之一,听说她还签了聚星俱乐部,发达了,发达了…”
说到这,马乐乐终于发现其他人神色不对,神色一僵,顿时不敢说了。
老马作为成年人,在刚进小区便从邻居口中知道了消息,于是避而不谈,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马乐乐在学校从电视中看到雅歌的身影便疯了,开始向同学各种炫耀,放学后,便一路疯跑回家,邻居叫她都不理会,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呵呵,没有关系。”
林风笑了笑,摸了摸马乐乐的胖乎乎的小脸。
对这个异父异母,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他将其当做自己亲妹妹般宠爱。
“哥今天没找到适合的妖灵,那些妖灵档次太低了。”
“哥,真的吗?”
马乐乐猛地一跳,惊呼道。
她是林风的忠实粉丝,在她眼中,林风是当之无愧的天才。
她不认为哥哥会骗自己,但还是很疑惑:
“那个叶秋不是炼化了地榜17位的荆棘魔龙吗?哥,你连这么强大的妖灵也看不上吗?”
“乐乐,吃饭了,一个女孩子,整天疯疯癫癫的。”
老马适时说了一句。
他也希望林风成为妖灵师,那可以改变一家人生活环境,但和林母一样,他不会给林风压力。
并且,林风如今体修七段的实力,不出意外,考上个重点大学没有任何问题。
毕业了最起码是二品武者。
二品的武者,哪怕不走武道之路,哪怕做一个普通的白领,一个月少说也有两三万的月薪,怎么都比他强。
武者并非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强大的武者,不仅精力旺盛,连续加班几天也没问题,记忆力和理解能力,反应速度都比普通人要强一些,现在的公司很稀缺武道人才。
以后这个家,靠的还是林风。
“荆棘魔龙自然很厉害,不过哥运气不好没抓到。”
林风笑着说道。
对于他的回答,林母和老马都并未放在心上,以为林风只是随口敷衍,或者只是为了在妹妹面前保持哥哥伟大的形象罢了。
对此,林风也没有更多解释。
“阿风,多吃一些,你还在发育期,能吃才能长。”
饭桌上,母亲夹肉给林风,自己却不吃。
不仅是母亲,大姐也是如此。
老马看得出来很想吃,不过他夹给乐乐,自己也不吃。
“妈,妹妹,还有老马,你们也吃。”
林风分别为母亲三人夹了几块獠牙猪肉,他知道自己不夹,她们根本不会吃。
“好了,够了够了。”
林芳用筷子压了压林风的筷子,略显疲惫的脸上露出由衷的欢笑。
儿子这么孝顺,她显然也极为欣慰。
“你现在还在气血期,需要补充气血,我们又不是武者,吃妖兽血肉没什么效果。”
林芳吃了一块最薄最小的肉片,然后把肉重新夹回林风的碗内,林可柔同样如此。
在她们看来,林风是这个家未来的顶梁柱,只要他强大了,这个家才有希望。
老马吃了一块,其余的都夹给乐乐。
“好了,不要夹来夹去,我喜欢吃鱼,你快吃吧。”林母催促道。
“哥,我也夹给你。”
马乐乐学着大人的样子,夹了一块肉给林风,然后埋头苦吃。
这让林风有些哭笑不得。
看来得尽快赚钱,要不然连肉都吃不起了。
不过林风倒是很享受这种状态,一家五口,其乐融融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