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理念(1 / 2)
下午,夏文回到警局报道。
在简单的和队员们交代了洛振华案件的后续任务之后,夏文带上昨晚弄到的资料,前去找到了李如花。
“给!”
夏文将手中关于黑老大的犯罪证据递到了李如花面前。
这里是夏文给自己找的房子,所以他自己当然是有钥匙的。
很不凑巧的,或者说是相当幸运的,夏文在进来的时候,正好撞见了李如花在更换衣服。
不过也许是因为昨晚的妥协,李如花对于夏文看到自己换衣服,她并没有不好意思的对自己遮遮掩掩,而是加速换好了衣服后,走出卧室。
面对夏文向她递来的文件资料,她没有选择第一时间伸手接过,而是在房子里走了一圈之后,向着夏文问道:“这间房子是你的吗?”
她刚刚才醒,迷迷糊糊洗完澡才发现自己换了位置。
“不是!”
夏文见她不接文件,就随手将手中文件给扔在桌上,自己则坐在了沙发上,翘起二郎腿,随口说道:“这里是我租的房子,我的房子在油麻地警署旁。”
“和女朋友一起住?”
李如花也坐在了一旁,她伸手拿起桌上的文件开始翻看起来。
夏文没有回答她,他注意到随着文件的翻动,李如花的脸色开始变得难看。
“啪!”
看到最后,李如花将文件摔到桌子上,站起身来指着夏文问道:“你…你刑讯逼供?”
“我就知道!”
夏文心里感叹一声,一拍额头也不搭话,就默默的点起香烟看着李如花。
“你…”
李如花被夏文给望得颤颤收回了手,她害怕夏文又忽然暴起。
毕竟自己昨晚可是说了那样的话的。
可虽然她从来都知道做警察的难免会使用暴力,可如果警察都是这般任意妄为的话,那为什么还要选择当警察呢?而不是直接选择去当罪犯呢?
“所以你还抓了批人想让他们来做人证?那批人现在怎么样了?”
李如花见到夏文没有行动,便硬气起来,与夏文瞪眼对视了一会。
可随着时间过去,两人之间气氛逐渐尴尬起来,李如花不得已只能快速转移话题,来说些别的方面的问题。
不过人都有自己的坚持,谁也不能轻易的去改变一个人,李如花将这件事记在了心里,只是现在不想再去过问些什么。
毕竟事情已经发生,罪犯罪证都已经到手,接下来的事情当然是部署行动,将罪犯一网打尽,眼下发生争吵实在是太蠢了。
“麻烦你关注一下重点,警方的通缉犯李如花小姐!”
夏文对她实在无语,这个女人总是无时不刻想要踩高自己一头,想要用她的姿态来打压人。
而且她永远关注不到自己当前急需的重点。
“虽然法庭还没有给你正式定罪,但西九龙警署已经将你停职,并在警方内部的渠道将你定性为犯人,正在通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