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督市、转运(1 / 2)
“主公若欲设‘督市’、‘转运’二官,则还需选用人才,充实爪牙。新设官署之俸禄粮饷亦不在少数,望主公慎行之!”
张昭提醒刘基,现在人手不够,想要执行你说的政策,那就需要扩充行政队伍。扩充队伍首先要选拔人才,之后官员的俸禄又是一笔开支。
至于要不要开设督市署、转运司,主公你自己思量着办吧!
刘基暗自点头,执政万万不可操之过急,确实需要好好考量一番。即使他非常有把握,督市署和转运司的增置,只会让官府获得更多的收入。
他心想:还是得先把“督市署”和“转运司”与桑弘羊的“盐铁官营”有何区别再解释一下,以免大家心里不能接受。
于是刘基继续给大家讲解这套参考后世唐宋对“盐铁令”的改良而提出的制度:
“诸君,设‘利官’收山湖盐海充实府库,其利在于国家。以‘平准’调控物价,其利在于百姓。
“贤良文学所言吏治腐败,其根本在于缺乏监察。本朝置刺史监察州郡,然一州之地何其广也,刺史及属官多不过二三十人,如何兼顾全局?
“本督所置‘转运司’,乃强督邮之权,以转运使为郡刺史常巡郡县,庐江转运使一职,当由本督与郡守、长史共议后任用!”
大家听后,一下子就明白了刘基的意思。这是要让原先归属于郡国的督邮,能够直接上达天听!
这里刘基不得不吐槽一下两汉的督邮制度和刺史制度,这两个监察机制实在是太绝了!
首先说督邮,督邮其实就是一种地方行政机构的自我监察机制,是郡守的属官,受到郡守的管辖。
他的任务就是巡视郡县,监察诸吏。
但郡守和地方县令本就可能产生利益牵连,而督邮作为郡守的属官,对自己的县令同僚是个什么态度,稍微想一想就知道……
运气好碰上个“强项令”,那督邮制度就能起到作用。但大多数情况,恐怕还是督邮和郡守、县令沆瀣一气,鱼肉乡梓。
这督邮制度,等于说是看球的、吹哨的、踢球的,全都是郡守的人……
刺史制度又不一样,刺史直接向皇帝负责,确实不太容易和地方勾结。
但是刺史毕竟是中央派来的,对地方事务可能根本就不了解,那又怎么能很好地起到监察作用呢?
这督邮和刺史,一个熟悉地方但不向中央负责,一个向中央负责但不熟悉地方,大汉朝的这两样监察机制,简直就是挥重拳打在棉花上——不着要领!
后世唐宋设置转运司制度,就是对地方监察机制进行改良,进一步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同时也能增加国家税收,将平准均输之法推行下去。
刘基的观点得到了张昭的认可:“真如主公所言,那庐江吏治可为之一清,地方官吏亦会振作,百姓同样会重视官府!”
众人纷纷点头,这么做确实能加强官府的掌控力。
刘基见有望说服群臣,遂继续讲解:
“‘转运’之职,一控‘均输’,二行‘监察’。然其无‘利官’、‘平准’之权,空有财物而不能用。
“‘督市’则相反,空有‘利官’、‘平准’之职,却无财货。
“转运司由本督亲自考察任用,督市监由郡守推举,二者合作对立,当可抑制贪腐陈朽之淤。”
这就相当于把督市署和转运司协调对立起来,互相合作但也互相监督,督市监向郡守负责,转运司向中央负责。
当然,目前转运司和督市署只是在庐江郡试行,所以两个官位都由刘基来选用。
不过众人很清楚,如果这项政策效果不错,将来恐怕会在扬州、乃至徐州、江夏一起实行。
到时,就会真如刘基所言,督市监是地方署官,转运司是中央直属。
转运司将承担起地方和中央的连结作用,将来的地位会非常重要!
而这,同时还暴露出刘基的雄心——他此刻已经在考虑州级乃至国家级的治理方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