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夜里子时,城中火起!(1 / 2)
顺着丹江向北,江东侧的一道山梁上,远远地站了人。
离近就会发现,赫然正是十八人、十八骑!
为首一人头戴红缨白色范阳笠帽,身穿蓝色圆领箭衣。箭衣外披着大红的披风,披风因破旧还掉了色,显得甚是灰败。脚上蹬着高帮浅底靴,也是布满了灰尘。
一脸的络腮胡,胡须浓密却很柔顺。眼睛不大,却总是倔强地瞪着,而且仿佛总也不用眨一次眼皮。眉骨很高,眉毛也很浓密。鼻梁坚挺,鼻头却没有什么肉感,再加上脸上的皮肤整体蜡黄。
相由心生,感觉此人命里就是福薄,但是一直在抗争的样子。
此人正是大名鼎鼎的闯王李自成,他眉毛紧皱,倔强地看着商州城。
他真的是倔强的,从来没想过投降朝廷,是死硬分子中的死硬分子。他也是残忍的,一路走来攻城略地后通常都是烧杀抢掠,百姓死伤无数。
被杀的已经死了,死人自然不会记恨李自成。而抢到粮食的愚民只要有口饭吃就行,闯王说天下的车轮都是方的,那谁敢说是圆的,愚民们就敢立马出来弄死那个人!这就是现实,而闯王只是利用了这个现实而已。
正义与否,死的人是否都是剥削阶层,就没那么重要了。
李自成如此,带出来的兵将当然也是如此。此时正是李自成最低谷的时候,他下面的十七人杀了自己的妻子家眷,要誓死跟随这个死硬分子。众人的眼神都是疯狂的,和他们的带头人一样。
说简单些,这就是一群极度危险的亡命徒。自己的命还在,就要所有人命的那种。
“哥哥,这州城里来了不少人,都是锦衣卫?瞧着新鲜,额倒是头回见!”
一句粗犷的嗓音传来,说话的乃李自成身边亲信大将刘宗敏。他一脸络腮胡子,一只昔年打铁的粗壮大手,将一把宽背大刀直接按在地里。另一只手牵着战马,战马雄壮,在主人身侧却显得乖巧。
“来者不善,应该是为了额们来滴,哥哥拖累你们了!”李自成苦笑地摇头道。
“闯王,怕个逑,要不今晚俺进城里给他们来个灯下黑,把今天新来的官军杀将一番,挫挫他们的锐气?”郝摇旗凑过来道。
此人原名郝永忠,初于军中为大旗手。因打仗喜欢摇旗呐喊、冲锋在前的,所以得了这个名字。未来等李自成死后,郝摇旗和李过才会一起拥明抗清,虽屡败清军,但大明朝那时候已经被流寇和八旗兵霍霍完了,不是几个武将能扶起来的。
到时候哪怕于少保在世,也是无力回天。
“摇旗不可,现在时机未到,咱们还是继续隐匿几日吧!”一侧的李过单手按着腰间宝剑,皱眉低语道。
李自成转过头笑道:“是的,诸位兄弟耐心等一等,把心都先安稳放在肚子里。哥哥还是那句话,终会有一日额们哥几个杀进紫禁城,活捉那崇祯老儿!”
“哥哥说的是!”众人齐声应和。
州城内,初来乍到的王文兴受到本地知州、同知、判官的热情迎接。不过这热情当然是表面上的,这帮本地的父母官头也很大,连着来了几拨东厂番子和锦衣卫了。每来一拨,这帮人的腿都要抖个半晌。
平时没见过这个,当然都是被吓得不轻,属实作孽。
王文兴与众官员见礼,却意外地拒绝了官员们例行的接风酒宴。
王文兴的百来人直接进驻到州城内的军营后,立即就封锁了营区开始着手做防卫措施。虽然就一百来人,而且还在城内,这拒马、倒刺、绊马钉、陷马坑、明哨、暗哨都是一应俱全。
王文兴本人也和大伙住在一起,没有单独住在营外。
此时,众军官都来到王文兴的大帐内一起议事。
“各位,咱们这次赶了那么远的路跑来这里,是来找一个人的。他叫李自成,号称闯王!他们的贼将和老营人马最少还剩十八名!”王文兴盯着大伙看了一圈,平静地道。
……
众人无语,这是大人今年最爆炸的开场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