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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江湖上的生存之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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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仅仅修炼了三天,但是《辟邪剑法》的威力还是让他刷新了对武林秘笈的认知。谁说入门需要持之以恒的修炼,谁说修炼有成需要数年苦功?

修炼出气感之后,他曾出城测试,碗口粗的大树,竟然被他随手削制的木剑一剑刺穿。

可惜,刺穿了大树之后,他的木剑也彻底报废了。

不过,见到《辟邪剑法》拥有如此威力,他也就毫不犹豫地高价购买了这把锰钢打造的宝剑。

有了宝剑,也就不能再待在咸阳城里苦修练剑了。根据以往他通读的无数江湖文学的经验,只有经过生死之间的考验,战斗时才会发挥出更大的威力。

而且,江湖文学中流传,武技的突破最好的契机便是在拼命搏杀时的生死瞬间。

江湖规矩,可伤不可杀,可揍不可废,想要跑到城外跟那些江湖人士pk比斗来体验生死瞬间,突破武技显然是不可能的。

毕竟这几天下来,咸阳城外的比斗不少,却没有一个下死手的,更甭说杀人残人的,就算是打破嘴角或者流点鼻血的都能算得上是为数不多的流血事件。

更多的江湖人士只是三五成群的拿着木棒瞎比划,如果对手不按套路出手都会被叫停指导一番。江湖上最惨的一个也只不过是一时失手,把对手的胳膊打了个轻微骨折而已。

于是,阿飞大侠只能把目标瞄准了雨林里的那些野兽。

人于人之间的比斗,限制于江湖规矩,必然都会有所留手。江湖中的野兽可不受这个规矩约束,在它们的眼中,阿非大侠也不过是个用两条腿走路的猎物而已。

一号星的野兽,虽然跟地球生物多少有些沾亲带故,但是经过不知道多少年的进化,长相早已变的面目全非了。

阿非挑战的对像,从体长三十公分的小兽开始,一点点增加,一路下来,现在已经稳定在了体长一米半左右了。可见《辟邪剑法》的效果以及锰钢宝剑的质量都是不错的。

当然,挑战的对象只是那些独居的动物,至于群居的,不好意思,现在他还惹不起!

“《辟邪剑法》第三式,邪门歪道!”阿非大喝一声,从灌木丛中跳了出来,一剑横扫,向着一只类似野猪的体形巨大的生物攻击过去。

天色渐晚,这头野猪将是他今天的最后一个挑战对象。

热带雨林里的野生动物也是有领地意识的,方圆一公里内,这头野猪应该是体形最大的动物了。也就是说,这附近都是野猪的领地。除了这头野猪之外,周围应该没有体形太大的野生动物了。

战胜野猪,今晚不但可以饱餐一顿,还可以在附近的高大树木上好好睡上一觉。至于那些蛇虫鼠蚁、蜂蝇蛾蚊这些在热带雨林里泛滥的昆虫,只要一顶帐篷就可以全部隔绝在外了。

阿非的目的是拿这头野猪练剑,因此上来之后并没施用杀招,而是利用长剑一招招的招呼野猪,伤及野猪的皮肉,激怒野猪。只有一头暴怒的野猪才能让他激战地酣畅淋漓。

野猪朋朋也该倒霉,在楚河南岸激战了几个春秋,好不容易将周围对他有威胁的大型食肉动物赶出了自己的领地,圈下了一片足以安身的王国,没想到今日巡游领地之时,遇上了一只以前从未见过的两脚巨兽。

本着征战几年总结出来的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的生存法则,野猪朋朋壮着胆子跑到两脚巨兽面前宣誓自己对于这片领地的主权。

可是没想到,仅一个回合下来,屁股就被两脚巨兽前肢上长出来的长长的坚利指甲偷袭了一下,挂了彩。

尝试过两脚巨兽的利害,野猪朋朋已经了然,自己不是这个两脚巨兽的对手,准备采用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跑我追的看家本领,将这个两脚巨兽赶出自己的领地。

奈何两脚巨兽太过强大,而且动作敏捷,根本不给它任何可以撤出战场的机会,不论它向哪个方向撤离,两脚巨兽的坚利指甲总是在关键时刻封死它的逃跑路线。

兜兜转转,几个回合下来,野猪朋朋的铠甲已经破烂不堪,屁股上,脖子上,脊背上,一条条口子不要钱似地向外喷涌着红色粘稠的血液。

野猪朋朋知道,自己遇上硬茬子了,如果不能给眼前的两脚巨兽以致使一击,今天恐怕就要交待在这里了。

已经彻底放弃了逃跑念头的野猪朋朋驻足而立,猩红的双眼死死盯着眼前的两脚巨兽,犀利的目光从双眸射出,通过两根悠长且泛黄的獠牙尖端,直指站立在他面前的两脚巨兽。

三点一线,这是野猪朋朋在无数战斗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只要眼睛盯着自己的獠牙,目光延长,一切出现在这条线上的事物都会成为它攻击的目标。

此时,只要它调整一下獠牙的角度,四肢用力,向正前方冲锋,但凡出现在这条直线上的目标都会被它的獠牙戳穿,最后成为它的食物,用来补充它战斗消耗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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