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这一眼(1 / 2)
俗话说,一物降一物……好似叶墨兰自己决定的事,除了叶墨泽谁也阻止不了……所以,叶墨兰每天开始更加忙绿的生活,打两份工,还要打理一家新店铺……
叶荆轲与叶墨兰的新店开业办得很热闹,关键有许多朋友来捧场……王志乌早就说过,叶墨兰开店请客他来请!结果到结账时,叶荆轲要结账,王志乌也要结账……两人居然为此事动手扭打在一起……
叶墨兰满脸黑线……真丢人……
叶墨兰:“你们能不能别打了?有没搞错?这么多人看着……”叶墨兰一边劝架,一边还得跟周围的人陪笑解释:“呵呵呵!他们俩是在闹着玩……俩人感情太好了……好基友!在亲热……”
何止周围的人看热闹?远处……未国太子唐天耀站在另一家酒楼的高处……
唐天耀:“荒唐!简直荒唐!本太子曾经的宠臣如今不但跑去开了个小店,还跟人这样厮打在一起……简直无法直视……”
谋士:“太子殿下!引诱陈有金去吃熊猫肉很成功,既然陈侯爷已经绑架到手!我们是不是也该先撤出德州城?”
唐天耀:“不急!让带着陈有金的那批人先撤……”
谋士:“太子殿下!杀这两人不用太子殿下亲自守在这里,只需留下些杀手便是!”
唐天耀怒火道:“本太子留在这里,你们都没能完成任务,如若本太子离开?你们要何时才能杀了这两人?”
谋士:“太子殿下息怒!这毕竟是在辰国!而且,臣听说,德州城封疆的王爷,已经到了德州封地,这位王爷可不是一般人,万一被他发现我们的行踪?会很麻烦……”
唐天耀:“一个王爷而已!本太子何惧于他?”
谋士:“太子殿下!我们没有通过两国使节,也没有通过通关諜文,而是偷偷进入辰国境内……若是在此被德州封地的王爷发现,他若是下令斩杀我们?完全可以说你不是未国的太子殿下!”
唐天耀:“本太子知道了!但……猎鹰……无论是杀还是把他绑回国,无论如何也不能继续放任他这样下去……”心想,原本就非常厌恶那个叫叶墨兰的女子,一看便不是善类,若除去以解心头恨,谁能料到,不但没能把这人除去,还让本太子损失了猎鹰……猎鹰在我心中自然是不同的,只不过这是无人知晓的秘密……其实,我也知道,派去杀猎鹰的杀手,根本杀不了猎鹰……
谋士:“太子殿下!如今看来,猎鹰应该是喜欢上这个女子,所以才背叛殿下的!”
唐天耀:“不可能!猎鹰虽然是个杀手,但他一向是个骄傲的人!他怎么可能看上这么丑的一个女子?”
谋士:“这女子虽然穿着朴素,据多方观察,这女子不俗,更有种媚入骨髓的韵味,猎鹰喜欢上她,不奇怪!”
唐天耀:“你懂什么?猎鹰绝然不会看上这等下贱的粗俗女子……”
谋士:“太子殿下!恕臣直言,当初在歪瓜山,这女子帮陈有金解围,脑子转得快,观察力强,能言善辩……已然不俗!猎鹰被这样的女子迷惑,不稀奇!”
唐天耀怒颜:“你们这群谋士,不知道本太子养你们干嘛的?你们应该为本太子分忧解惑才是!你们如今该想的事应该是怎样才能除去那个令本太子厌恶到极点的女子,怎样帮本太子捉回猎鹰?”
众人不敢再触怒太子……各自领命……
德州城城楼上……
刚到封地不久的泽王爷,每天拿着一件友人送给他的天文望远镜,架在城楼高处,观察整个德州城,可以说是为了更加了解自己的封地,也可以说是因为好玩……正巧从天文望远镜中看见一家酒楼内,王志乌与叶荆轲扭打在一起,旁边站着个女子在劝架,周围围了许多看热闹之人……
夜墨泽,辰国的泽王爷,封地德州!话说,最好别让叶墨兰看见此人,不然她肯定误以为他是叶墨泽……没办法,因为这人与叶墨泽长得一模一样……
夜墨泽天文望远镜的视线停留在那个女子身上,各种打量,嘴角勾出一抹笑意……
夜墨泽:“这女子有意思……那两个扭打的男子是因为她而争风吃醋吗?好似有点像呢?”这一眼,心里有些抽,夜墨泽心中疑惑?我这突然怎么了?那张脸恍若魂飞梦绕,仿若相识了几个世纪,但我确定不认识她……视线便不想离开她,一直跟着她移动,看了好几个时辰,直到她从视线中消失……毕竟,德州城内边边角角,弯弯绕绕的地方挺多,有许多视野死角……
夜墨泽:“该死!人呢?哪儿去了?人呢……来人!给我查一个人,越详细越好!全部资料……她……该死!要怎么查?完全不知道她是谁?这样,你们先去那家酒楼打探打探,今天那女子是因何事出现在哪儿?打探清楚她是谁?”
夜墨泽回到王府……一头埋进书房开始画她的画像……画了一副又一副,好似想要画出今天所见到她时,她所有的一举一动,一眸一笑……这位泽王爷,从小就是个才子,绘画水平在12国都属一流,他画出的叶墨兰与之前慕羽墨找人画出的叶墨兰完全不同……画得活灵活现……
夜墨泽自己看着自己所画的作品出神,自言自语道:“不好!画得不好!她原本更可爱……我画得太差……我把她画丑了……此时看着这些画,怎么有些眼熟?”
王府探子:“王爷!打听到了,那女子叫:叶墨兰,今日新开一家铺子叫:兰香雅阁……与她在一起的那个男子是她义兄,叫叶荆轲,另一个男子是王家世家的二公子,传说有点傻……酒楼名:聚友阁,是王家二公子友人的生意,叶墨兰经常在这家酒楼做工……叶墨兰也在江氏道馆做工……”